成品油(包括柴油、汽油等)属于易燃易爆的三类危险品,油罐车(流动加油车)作为成品油的专用运输车,国家在法律法规中对其运输有一些强制的规定。我司也经常接到客户电话咨询油罐车、流动加油车的合法问题。小编现在就大家关心的法律法规问题和车辆配置问题做个详细的介绍。
相关的法律规定
1.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成品油运输车辆,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准按照指定的用途将油料从来源地运往委托方指定地点,并随车持有相关车辆及司押人员资质证明和承运的单据。
2.从事成品油销售的企业或个体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随车
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成品油配送合同以及购油出库证明。
3.为企业自用而配备的小额配送车,必须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随车持有车辆及司押人员的资质证明和企业购油单据。
以上是法律规定,小编结合法律法规和一些实际情况给大家总结了一下:
1、个体或者企业要购置油罐车从事油品运输,车辆手续必须齐全,车辆手续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个体和一些从事油品销售的企业没有危险品营运资质,这时候必须要找一家有危险品营运资质的企业合作,合作模式可以是租赁或者挂靠。
2、对于油罐车司机的手续是硬性条件,驾驶员必须要有危险品的从业资格证、必须要配置押运员(押运员必须具备押运员证)。
关于车辆的合法性
油罐车(流动加油车)属于危险品车辆,必须是正规的专用汽车厂生产。车辆出厂时必须配备前轮碟刹、ABS、限速器、欧标罐口、海底阀,罐体出厂前必须要有专业机构出具的罐体检测报告,海底阀安装证明。专用汽车厂出具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部分地区对环保要求严格,在购买车辆前需要咨询车辆的环保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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