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估报告
一、公司概况
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主要从事黄金勘探、采选、冶炼、精炼,目前已形成采选规模1300t/d,年产黄金30万两。
枪马金矿于1976年建成。崟鑫金矿于1986年建成。2002年9月,枪马金矿、崟鑫金矿并入了xxxx有限公司,组成了xxxx有限公司灵金一矿。灵金一矿包括崟鑫矿区、xxxx和黑马峪矿区,xxxx采矿标高由1900m~788m。
2006年7月河南省冶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xxxx有限公司灵金一号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09年10月作了变更设计。
灵金一矿xxxx西14坑生产系统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正在进行。
二、生产系统简介
该生产系统开拓方式为平硐——斜井联合开拓。采用全面留矿法和浅孔留矿法两种采矿方法开采。
+1317m平硐(西14坑)作为主运输平硐、进风口、第一安全出口。盲斜井作为以下各中段矿废石提升井,1329m平硐(东14坑)作为回风平硐、第二安全出口,各中段通过矿体端部行人通风天井和1298m中段(15中)至1330中段(14中)的盲斜井与东14坑(1329m)贯通,形成完整的开拓系统。部分人行通风天井的安全设施不全。
主运巷道断面2.0m×2.2m,斜井断面:2.6m×2.4m(宽×高),坡度25°,斜长433m。斜井口卷扬机硐室安装JT1.6×1.2/20卷扬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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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直径Φ24mm,每次提升4台YFC0.6(7)型矿车。斜井配备XRC6-6人车一台,乘坐6人/车,自重1.01t,外形尺寸3340 mm(长)×1056mm(宽)×1474mm(高)。井下各中段的矿废石由斜井提升至主运平巷后由电机车运至地表。电机车型号ZK7-6/250,每次牵引YFC-0.7(6)矿车12台。
该矿体开采系统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系统。设计通风路线为:从西14坑→斜井→各中段石门→运输平巷→采场→回风上山→各中段回风平巷→回风平硐→地表。风机安装在东14坑(1329m中段内距硐口约15m处)。风机型号FBDCZ/NO15,电机功率2×75kw,风量12.4-39m3/s,风压1054-3315Pa。但现场检查时通风线路与设计的不符,通风系统紊乱,局部有污风串联。
在盲斜井井底+1147中段井底车场设置有泵房、水仓,井下各中段积水汇集到水仓,通过水泵扬至1317m主运平硐,通过主运平硐自流到地表。根据矿山生产实测正常涌水量为28m3/h,最大涌水量75m3/h。目前矿山安装有三台D46-50×7型水泵,流量46m3/h,扬程250m,配功率为90kW电机。排水管路两条,铺设在斜井井筒内。
空压机房在斜井口附近的空压机硐室,硐室内安装有4台20m3/min空压机,主压气管从空压机硐室沿巷道一侧铺设至斜井口,经斜井进入坑内,井下压气管呈树枝状分布。
枪马金矿建立有地面变电站及井下变电硐室。在+1317m中段一级盲斜井口附近建有一座变电硐室,安装两台S7-10/0.4-315KVA变压器分别向一级斜井卷扬机、坑内空压机站、电机车供电。在地表安装S9-10/0.4-315KVA变压器一台,向电机车、主扇等供电。井下变电硐室及卷扬机均有两路电源,线路架设较规范。
三、项目排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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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斜井目前开拓至+1147m水平,主要设计生产中段为1147m、1173m和1208m中段,开拓系统已形成,具备两个安全出口,人行通风上山设置有梯子、照明和安全绳,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2、主扇已经安装到位,井下通风构筑物数量不足,未按设计的线路通风,局部有污风循环。通风系统不完善。
3、提升运输设备为矿山已有设备,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尚需继续完善。
4、与设计要求配备的排水设备设施一致,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5、总图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1、一般事故隐患:
(1)完善作为安全出口的中段间人行通风天井踏步、斜井内的梯子、扶手及照明设施(大于30度的要安装梯子,大于15度小于30度应设置踏步和扶手),完善天井口、风井口和井巷分叉处的安全警示标志、照明设施,及时清理杂物,保持安全出口畅通。
(2)专用人车应有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断绳保险器应既能自动,也能手动,并保持完好。运送人员的列车,应有随车安全员。随车安全员应坐在装有断绳保险器操纵杆的位置。
(3)提升矿车的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矿山应完善斜井的防跑车装置。
(4)斜井下方的挡车拦未安装完毕,应经常保持其处于完好状态。
(5)废弃巷道应封堵并悬挂警示标志牌。
(6)井下水泵房安装有同类型的三台水泵,一级斜井内有两路排水管路,但在水泵房处只联结了一路水管。建议改造管路,将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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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连接至水泵。
(7)及时清除水仓口的杂物,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避免淹溺事故发生,并为水仓清理提供安全作业条件。
(8)完善坑内外供电线路,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电器运行管理,特别是井下电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敷设。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
(9)完善巷道内的照明设施,杜绝明线头。
(10)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到“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职安全教育。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h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加强档案管理。
(11)严禁作业人员扒乘矿车,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做饭烧水,严禁使用木材或木炭在中段车场取暖。
(12)悬挂或粘贴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标识,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管理,完善设备运行记录。
(13)增设坑内外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特别是井下安全出口、老采空区、人行通风天井口等地点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齐全、醒目。
(14)清除储气罐内和表面的油污,避免引发中毒窒息事故或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清除设备表面的油污,保持设备整洁卫生。
(15)加强设备检修和保养,避免漏电伤人。安装空压机电机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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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护罩。
(16)炸药堆放不规范,与墙壁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4m,炸药垛之间应大于0.6m。清理炸药库的杂草留5m的防火隔离带。库区上方不允许有电线通过,应挪移照明线路。
(17)空压机硐室物资堆放杂乱,温度较高(不应超过28度),应增加局扇强制通风。
2、重大事故隐患
通风系统不完善,井下通风构筑物数量不足,未按设计的线路通风,局部有污风循环。建议按设计完善通风构筑物(风门、调节风门和风墙)。并根据矿井实际通风现状,增加必要的通风构筑物。封闭所有废弃井巷和采空区,避免漏风和污风串联。并定期测量井下的风速、风量、粉尘、CO及NO的含量,完善记录台帐。
3、特大事故隐患 无特大事故隐患
五、违法行为
无违法行为。
六、结论
鉴于该矿通风系统不完善,目前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尚不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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