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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促进旅游公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达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的目的。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游公路施工建设的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安全培训.

第三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包括:(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部长;(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锅炉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吊车司机等);(4)新进场人员或换岗人员;(5)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四章 培训要求

第五条 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安全教育培训要

贯穿施工全过程,并有计划地分层次、分岗位、分工种实施,所有安全教育要有受教育人的亲笔签名,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教育要有记录,并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 安全教育要有教材,做到通俗易懂,做到每个管理人员、每个劳务人员对安全管理常识、对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第七条 所有人员进场后,施工单位安全部必须填写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时分类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各项信息.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动态掌握负责工区内劳务作业人员的到离岗时间,及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无遗漏。

第八条 安全教育及培训要保证经费投入,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必须覆盖全员,尤其重点加强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转岗人员、采用“四新”工艺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设置农民安全培训夜校,配备投影仪、电脑等教育设施,采用幻灯片授课,同时配上插图,动画、漫画,创新开设选修课与必修课,做到教育培训面全覆盖,在农民工教育中做到“短,频,快”,即“教育时间要短、上课频率要高、教育成果运用于施工实践要快”的经验,稳定农民工队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参加,培训要留影像资料备查。

第五章 安全教育方式及内容

第十条 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播放事故案例等手段,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

氛围,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标语、标牌、操作规程等。安全教育具体通过以下方式:

(一)采用广告式。主要包括广告、横幅、标语、宣传画、标识、展览、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展示、展览,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和怎样才能安全。

(二)采用演讲式.主要包括教学、讲座的演讲,经验介绍,现身说法,演讲比赛等,用以丰富人们的安全知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三)采用竞赛式。主要包括口头、笔头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消防、机械技能竞赛;其它各种安全教育活动评比等,激发人们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积极性,促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技能。

(四)采用出版物式。主要包括书籍、杂志、报刊、安全手册等. (五)采用声像式。主要包括安全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网络等,使安全教育寓教于乐,让大家喜闻乐见。

(六)采用现场式.主要指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分项工程,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实地“安全培训场”培训。具体培训要求见南(北)区指挥部《“安全培训场\"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人员要熟悉安全管理知识,熟悉所管路段的安全防范重点和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一线劳务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安全制度和劳动纪律、施工区域危险源、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应急措施及逃生方案、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第六章 接受教育的形式及时间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电工、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取得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五条 除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其安全培训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得少于1次,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第十六条 对新从业人员实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级、项目部级不少于15学时,班组级不少于20学时。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考核、评价,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应接受一次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七章 奖 罚

第十九条 南(北)区指挥部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到安全生产考核中,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南(北)区指挥部安全部负责解释。各类人员的培训学时如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有新要求时,以新要求规定的学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3、三级安全教育汇总表 4、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 5、安全教育签到表 6、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附件1:

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

人员编号:LYGL-XX—XXX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照 片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施工地址 用人单位名称 民 族 岗 位 岗前教育 情况 考核成绩 身份证信息 备注:1、一线农民工要求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无刑事案件记录。 2、因公路施工工作环境差,危险因素较多,用人单位不得招聘超过60周岁

的农民工。

附件2: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班组及工种: 从业人员编号: 本工地建卡日期: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教育人部门 受教育人 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公司安全部 签名: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教育人签名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重大的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一 级 教 育 年 月 日 二 级 教 育 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签名: 项目部 1、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的主要危险源分布; 2、本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副经理 安全部长 规定及安全常规知识、注意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教育人签名 4、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防护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年 月 日 6、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班组(作业签名: 育,主要内容是: 队)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Х施工班组(作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业队)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教育人签名 三 级 教 育 年 月 日 附件3:

三级安全教育汇总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工种 性别 人员编号 教育日期 教育时间 考核成绩 上岗时间 离岗时间 备注 附件4: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表

施工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号:

主办单位 培训教育主题 培训教育地点 受培训教育单位 内容: 培训教育负责人 培训教育日期 主 讲 人 人 数 记录人: 时间:

附件5:

安全教育签到表

教育内容 教育地点 时 间 受 教 育 人 员 姓 名 岗位 备 注 附件6: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监理单位: 编号: 培训教育主题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日期 地点 教育主办单受培训教育 位 单位、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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