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疫审批的范围: 1、动物
2、食用性动物产品 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 4、过境动物 5、特许审批 二、实施机关:
审核机构是国家质检总局,受理机构是直属检验检疫局 三、一般检疫审批需提交的资料
要提交的资料不一样,一共有5中情形 (一)动物及其繁殖材料要提交的资料
(二)原毛(包括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等 (三)动物源性饲料及动物源性饲料添加剂 (四)肉类及水产品 (五)过境动物
四、一般检疫审批的程序(参见教材110) 五、特许检疫审批的程序: (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的条件 (二)提交的资料 (三)审批程序
六、检疫审批的有效期
(1)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2)办理审批后,需更改进境国家和地区、时间、动物或动物产品的种类、数量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输出国发生重大疫情时,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禁止或限制公告,原审批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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