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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监理实施细则

1对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 1.1总则

1.1.1对承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单位行使审查权。

1.1.2未经监理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 1.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 1.2.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

1.2.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1.2.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

1.2.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 1.3审核程序

1.3.1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3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业主单位。

1.3.2承建单位必须在单项工程实施前28天内,提交按照合同规定应由承建单位自行设计(合同规定的项目)的各工程项目的图纸、文件、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1.3.3监理机构设计文件审核流程:

1.3.3.1监理办公室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批阅。 1.3.3.2总监批阅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1.3.3.3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阅记录单,提出审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送总监。 1.3.3.4总监(副总监)对工程技术部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业主。

1.4审核的主要内容

1.4.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审核。 1.4.2开挖类图纸建筑物轮廓线及转角坐标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

1.4.3钢筋图与砼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料表是否对应。 1.4.4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 1.4.5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 1.5其他

1.5.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单位负责。

1.5.2由业主签发的图纸,承建单位应认真研究,按照正常的程序作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发现该设计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问题则承建单位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13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监理单位

和业主。监理机构复核后,报业主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 2.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2.1总则

2.1.1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机构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全部管理工作。

2.1.2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向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设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2.1.3监理信息的工程项目划分,按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业主审定。 2.2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2.1业主信息

2.2.1.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2.1.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件、函件,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回复函件等。 2.2.2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通知文件。 2.2.3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2.2.3.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2.3.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实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实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实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2.3.3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证单、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工程 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资料、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评定等级资料、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2.3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由文字信息、声象、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图:

设计单位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 监理办公室 总监、副总监审查决策反馈 项目施工监理组 技术部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图

2.4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

2.4.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4.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过监理机构办公室签收,统一填写文件处理流程卡。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和签收日期。该处理单位连同文件递交总监(副总监)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机构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文件的收发应录入计算机存档。 2.4.3监理机构向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有关文件。

3)监理单位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调节,清提注意或者要求配合

等用途。

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下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接或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因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穿该信息。

5)除合同文件由专门规定外或者业主由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要求等,都应该由监理机构转发至承建单位。

6)除合同文件由专门规定外或者业主由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报表和要求,都需要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且转发,一般情况下不得跨越。

7)监理机构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不管各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缺陷报表,为事故类型、原因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件等各种报表,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单位的规定,通知文件等的要求整理、编制。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齐全,信息不准确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由权利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的作好监理日志、现场值班日志等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件,承建单位资源投入、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信息,并且作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 2.5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

2.5.1根据施工任务,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或计算机管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的效能。

2.5.2按照业主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员应该在指定的日期、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收集的规定信息、内容、输入建设单位计算机网络,为领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参考资料。 2.5.3为提高监理机构工程信息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机构的内部信息管理网络。并于建设单位网络系统联接。

2.6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2.6.1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监领导下,由监理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辅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知道和监督。

2.6.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段,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实施细则执行。

2.6.3监理信息工程是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累积和整理、立卷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坏、涂改、泄密等,不允许由虚假现场发生。

2.6.4凡需要立卷、归档的各种监理资料信息、都应该作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图象清晰、信息载体能够长时间保存。 3.施工测量的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3.1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

3.1.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法人提供的测量成果,必须全面熟悉,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联系。

3.1.2在各项测量工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完成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作业措施的审核。

3.1.3承建单位编报的测量的作业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述;

2)执行规范及依据;

3)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4)重要部分施工放样方案; 5)原始地形图及断面实测方案; 6)施工期变形观测措施; 7)竣工资料编制; 8)测量资料保证措施;

9)配备的测量人员资质情况、仪器设备情况及鉴定情况。

3.1.4读以首级控制网点的复核测量、重要断面测量、重要部位放样等,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监理,或进行抽查复测。

3.1.5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承建单位提出竣工测量的具体要求。对承建单位上报的地形图、竣工断面等进行审核。

3.1.6监理工程师应该作好监理工作日志、监理工作总结、以及测量资料、文件的归档工作。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业主提供原始首级控制网成果资料 NO 监理熟悉、核查 NO 以文件方式发放给承建单位 承建单位内外业复核 确认为计量、作业依据 承建单位报测量资料、方案、成果 监理审核承建大拿上报的资料、内业90%校核,外业旁站或抽查。 NO 资料汇总归档、建台立帐并报送业主,重大质量问题报告总监。

施工测量监理工作流程

3.2控制测量

3.2.1工程首级控制基准点一般由业主单位向承包单位提供。承包单位要对上述基准点成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理上报,如有异议,由监理机构转报项目法人进行核实,经检查确认无误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建单位才能起用该成果。

3.2.2承建单位应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控制点,应在实测前7天内将作业方法报告监理机构审批,实测结束后,将外业记录、控制点成果及精密分析资料上报监理审核。该成果必须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启用。

3.2.3承建单位应负责保护并经常检查已接收的和自行建立的控制点,一经发现由位移或破坏,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好似及业主指示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护和重建。若施工需要拆除个别控制点,承建单位应提出申请,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3.3施工放样

3.3.1承建单位各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应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测量规范执行,确保放样精度满足设计要求。

3.3.2关键部位的放样措施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如基础开挖开口

线、坝轴线、重要预埋件位置、金属结构安装等监理将进行内外业检查复核。

3.3.3每块砼建筑前,必须进行摸板的形体尺寸检查,并将摸板资料整理上报监理审查,内容包括:测站、后视、实测值与设计值比较差异量等。

3.4施工期变形监测

3.4.1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对部分关键部位进行施工期变形监测。

3.4.2施工期变形监测的重点是对大坝及高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根据设计提供的变形网布网方案,承建单位应作好选埋工作,所有观测点、沉降点均必须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工作基点必须深入基岩。 3.4.3承建单位上报的变形观测技术和观测纲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4.4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变形观测初始值,必要时进行旁站监理。 3.4.5承建单位应及时汇总、整理变形观测资料,并上报给监理工程好似、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3.5竣工测量及其他

3.5.1上报测量技术总结报告。

3.5.2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建单位上报的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完成必要的签证工作。 3.5.3资料整理。

4工程原材料及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4.1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

4.1.1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

4.1.2承建单位应按照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实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水泥按3天强度报批)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对该批材料的审验号后返回一份,承建单位在收件后方准许入库,并要求在发证凭证上注明审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和质量跟踪。

1)水泥: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该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按每批400T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检验(不足也要按照一批抽检),样品重量不应该少于13公斤,并分为2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3个月。

2)水泥检验内容应该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必要时应增作: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

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建单位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者自行取样复检。

4)承建单位在使用外加剂前必须降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试验。

5)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该附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单,承建单位按减水剂每5吨为一取样单位,引气剂每0.2吨为一取样单位,取样、送检检验,样品同样分为2等份,一份用于自行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

6)外加剂检测内容包括: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减水率等。 7)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承建单位必须出具试验室的检验合格证。 8)细骨料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细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9)粗骨料每2000吨为一检测批次,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迅经、针片状颗粒含量、粗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

10)施工用水。砼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并每季度检测一次,水源改变或者对水质有怀疑时应该随时抽测。 4.2砼配合比的设计及实验

4.2.1砼配合比实验前28天,承建单位应降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套4份报送监理单位。 4.2.2在砼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实验室配料与砼拌和、制模和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4.2.3承建单位必须使用原材料进行砼配合比设计与实验,确定砼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

4.2.4经试验确定的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必须在砼浇注前28天上报监理工程师,未经过审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

4.2.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改变监理单位审批后的砼配合比,则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认可批准。

4.3砼拌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验检测监理 4.3.1原材料的实验检测监理

1)承建单位应该在砼拌和生产过程中,对正在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检测,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入仓,另一方面可及时掌握材料质量的波动情况,为砼配合料调整提供依据。

2)在砼拌和生产过程中,承建单位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位置上取样,并旁站检测全部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业应该按照一定的

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

4.4砼试件成型与硬化砼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监理

4.4.1板砼每一浇注块或每50-90立方米至少有一组抗压强度试验,抗冻、抗渗试验每200-500立方米成型各一组。

4.4.2对试验系统的质量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承建单位应对实验仪器设备、养护试验温度、湿度控制情况、试验检测操作过程、试验检测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监督以确保实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4.3现场砼试验的强度按月、按强度等级、部位,以同一配合比的同一批砼作为一个统计单位,并将试验结果列入“试验结果月报”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5土方开挖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5.1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5.1.1施工单位承建合同签署后,承建单位应抓紧时机,尽早展开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1.2监理机构应该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由业主签发,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参加由业主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5.1.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建单位应该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沉国报送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5.1.4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资料,应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业主备查。

5.1.5开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业主批准。

5.1.6施工单位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后,即可向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机构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按照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对施工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当所有准备工作满足开工要求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指令。

5.1.7如承建单位未能及时按期向监理单位报送文件,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审验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则可视为已经报经批准。 5.2施工过程监理

5.2.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进展作好施工测量工作。 5.2.2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原则,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

员、质检员)到位和“三及”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5.2.3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合时,承建单位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业主或监理机构。

5.2.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进行施工。

5.3施工质量控制

5.3.1开挖轮廓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3.2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

5.3.3承建单位在每月上报的月价款结算单的同时,还应该上报月工程量结算质量签证表,按项目明确当月完成的部位、桩号、高程、单元工程及设计图纸、联系单编号等。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单元、分部工程量进行质量签认。

6土方回填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6.1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6.1.1回填土料场开工启用28天前,承建单位应完成料场开采措施计划编制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6.1.2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 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机构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28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查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查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以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6.1.3除非接到审查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利单位索要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料场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6.1.4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缩必须的材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接到监理机构的批复文件,则可视为已经报请批阅 。

6.2施工过程监理

6.2.1料场开采作业前,承建单位首先应作好开采施工准备工作。 6.2.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专人经常性的对料场的动态储量进行核查与检测。当开采进度拖延并导致供料不足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人员、设备、材料或调整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6.2.3如发现材料质量不能满足填筑质量要求时,承建单位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使用其他土料的申请,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其他土料必须经过试验证明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方可使用。

6.2.4料场开采过程中,若发现其实际可开采的或可利用料备料系数

低于规定值时,承建单位应及时研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扩大料场料源或新开辟料源的申请报告。

6.2.5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该作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极其整理工作,并在当月25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6.2.6填方和柱基、基槽、管构回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的规定。

6.2.7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必须规定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压实的干土密度合格率不底于90%不合格的土质量最低值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80KG/M3,且不能集中某一区域。

6.2.8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防止基坑寝泡等等。 6.3施工质量控制

6.3.1承建单位应按“三检制”要求进行自检,首先在料场开采及料场储存环节尚作好土石料质量控制。

6.3.2承建单位对料场土石料的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否则不得运出料场用于建筑物填筑。

6.3.3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土石料,承建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并经过监理工程师认证。

6.3.4承建单位应在料场办公室建立土石料生产记录并存有相关文件,以便于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的开采作业与储料计划进行检查与认证。

6.3.5承建单位除应作好对料场自身管理外,还应该对料场周围的环境、场内外施工交通道路,以及排水设施进行维护,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施工环境。

6.3.6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缩进行的任何批准、审核、检查与签证,并不可表示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工期所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

6.3.7除非合同另外规定,否则为填筑料开采、加工、储存、运输,试验与质量检测,以及为此所进行的施工准备与辅助工程等全部费用,均应该包含在填筑项目或临时工程价格中,承建单位不得另外要求计量支付。

7地基施工监理细则

7.1施工前审查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平面布置图和桩基结构施工图。 7.1.1审核承包单位得施工组织技术方案、重点时质量检验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的质量检验。

7.1.2复查测量放线、定位线、及标高。 7.1.3地基验收时承包单位提供的资料: 1) 桩位测量放线图和竣工图。

2) 制作桩的材料和试验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3) 现场进行桩强度试验记录和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8.砌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8.1施工前的准备阶段监理

8.1.1审定施工单位的砂浆配合比。

8.1.2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河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8.1.3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方案,着重检查期对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 8.2.对砂浆质量的监理

8.2.1拌和砂浆的水泥质量检查和控制,参照混凝土工程进行 8.2.2砂浆的搅拌

1)监理人员应督促、检查承包人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称量要准。

2)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机械拌和砂浆,拌和时应注意投料的顺序,保证材料能拌开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5MM掺用微末计应当延长。

3)检查、测定拌和得砂浆质量砂浆得粘稠度应满足不同砌体得要求,砂浆得试快往往被承包单位所忽略,监理人员应及时检查、督促。 8.3对砌体施工监理

8.3.1检查基地的清理情况砂浆杂物等要清除干净。基地要时混凝土垫层应事先浇水,砖在砌体砌筑前一天应浇水砖的含水率控制在9%-13%严禁干砖上墙。

8.3.2在施工现场检查,检查控制砖的层数,检查是否 拉线控制砖层的水平

8.3.3督促承包单位合理施工组织施工,外墙要同步砌筑,尽量不留差。当要留槎时留槎的部位和形式须报监理人员的的批准接槎是须浇水。

8.3.4检查砌体的水平会缝和竖向灰缝。灰缝一般为9MM不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1MM砖层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底于80%对外墙必须达到次要求

8.3.5没砌筑完一层都要进行一次竖缝得刮浆填缝工作。一提高墙体工作。

9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9.1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9.1.1在砼工程开工前84天承建单位应该提交现场实验室的设置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9.1.2在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该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机构提供一

式四份至少包括3天、7天、13天、28天或可能更长时间的试验成果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核。

9.1.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实验前72小时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实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有关的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 9.1.4混凝土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9.1.5砼浇筑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并按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该提供样品。所有这些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前28天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

9.1.5承建单位应该在施工放样前21天,完成放样施工测量报告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9.1.5承建单位书面形式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签署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9.1.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及时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前所必须的资料、材料,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验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以视为已报审批阅。 9.2施工过程监理

9.2.1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好作业过程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机构报送。需要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者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者必须调整混凝土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该事先报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9.2.2各分部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5天以前,承建单位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机构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检查。

9.2.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开工、仓)证》。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面层或缝面处理。 2)钢筋布置。

3)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 4)模板安装。

5)灌桨、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及预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3-11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

检查标准参照SD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平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

9.2.4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等级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月承建单位或其实验应一式4份向监理机构提交书面实验报告。内容应包括: 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实验数据的详细描述。 2)实验方法、程序及实验仪器设备情况。 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 4)结论意见。

9.2.5金属止水片的饿焊接、金属止水片的焊接等作业,必须将式焊、式接样品松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

9.2.6如果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机构批准。

9.2.7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技术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 9.2.8承建单位应严格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部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包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

9.2.9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建单位应立刻调查原因,数量、范围,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送。经过监理机构批准后,可以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砼缺陷应该在拆模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9.2.10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违反规定作业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指令,直至发出停工令。 9.3质量检查与评定

9.3.1每个单元混凝土工程结束后,承建单位应该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上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9.3.2已经按照设计要求完工,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按照合同规定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能予以质量签证。 10钢筋工程准备的监理细则 10.1钢筋施工前的监理工作

10.1.1审查结构施工图、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要求以及一些部位陪筋的特殊处理,检查有关陪筋变化的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及时在相应的结构图上标明 10.1.2原材料进场检验

1) 检查钢筋的品种,检查进场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单。

2) 进场的钢筋应按同牌号,同规格、同等级分批检验,检验内容

包括对标志、外观并按有关的规定取式样,作物理力学试验 3) 检查钢筋放样,审查钢筋下料、加工、对钢筋工的技术交底。

监理了人员对形成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改正。

10.2.钢筋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理

10.2.1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到钢筋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钢筋绑扎完毕,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钢筋工程隐蔽验收单。

10.2.2监理人员验收时,应对结构施工图检查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接头的位置设置等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0.3检查的详细内容和着重检查的构造措施

10.3.1检查控制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厚度。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10.3.2检查梁的横向,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 10.3.3梁 的两端加密的问题。

10.3.4对抗震要要求的框架,不宜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换原设计的钢筋。

10.3.5将高一级的降级使用,采取等截面等根数代换,必须征求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10.3.6钢筋接头的焊接要符合规范的要求。 11.电器设备安装工程的监理细则 11.1电气设备安装准备工作

11.1.1审查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及设计技术交底等工作。

11.1.2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的设备、材料及配件都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凡使用不合格产品影响安装质量和安全使用功能的,均应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11.1.3主要电气设备订购前施工单位必须先填表报设备选型采购报审表,经监理审定后报 建设单位批准后才能订购。

11.1.4成品、半成品及安装的主要材料订购前预先填报成品、半成品及主要材料共货单位资质报审表,经监理审定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

可定购。

11.2电气设备安装前监理

11.2.1设备及器材的检查监理。

11.2.2审查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有关安全的技术标准及产品的规定对重要的程序应该制定安全措施。

11.2.3检查电器设备安装的建设物的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施工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满足要求。

11.2.4设备安装前,检查建筑工程有漏洞的 。

11.2.5检查设备安装基础的位置尺寸和标高质量要求应于设计施工图纸技术文件相符。

11.2.6检测设备就位后应放置平稳,防止走样、变形。重心较大的设备审查防止其摇动或倾倒措施。

11.2.7审查设备的找正、找平、主要时对设备的水平度、铅垂度平行度的检测和调整。

11.3用电设备、柜、箱的固定监理。

11.3.1检查设备地脚与基础连接的牢固,周边安装距离符合规范。开关柜平装各中心线平行。无高低前后,拼缝紧密一致。

11.3.2检查设备安装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采用镀锌制品户外的紧固件应采用热镀锌制品,检查电气接线端子的紧固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变压器、高压电气和陶管的接线端子》规定。 12管道工程的监理细则 12.1管道的施工质量要求

12.1.1接口严密坚固,严格按照规程认真操作,经水压试验合格。 12.1.2平面位置和纵向断面高程准确。

12.1.3地基和管件、闸门等的支墩坚固稳定,管件闸门、位置准确、轴线于管线一致无倾斜、偏扭现象。

12.1.4保持管内清洁,经冲洗消毒化验水质合格。 12.2.1管道材料的要求

12.2.2室外架空的管道应用镀锌钢管或非镀锌管。埋地管道可采用镀锌钢管或非镀锌钢管、钢管给水管及预应力混凝土管、自应力钢管混凝土和石棉水泥压力管。

12.2.3钢管及铸铁给水管的质量要符合要求。 12.2.4所有的管件都要具有出厂合格证。 9.3.监理人员检查施工准备和作业条件

12.3.1检查管沟:平直,管沟深度、宽度符合要求,管沟第夯实、沟内无障碍物,且采取防塌方措施。

12.3.2检查沟两侧,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及其他物品。

12.3.3沟边布管时,要检查不得堵塞交通,不得影响沟槽安全,要方便施工。对承插口的管材,检查其承口方向是否朝来方向。坡度较大区域,布管时检查时是否将水口边坡朝上,以利于装管和接口。在现场狭窄地段施工,运来得管材立即下槽,不容许在沟边摆放,要防止管材滚入槽内造成事故。

12.3.4在布管时,检查三通、阀门等定位位置,并定处工作坑得位置。

12.3.5检查管件规格、品种符合设计要求,管壁薄厚是否均匀,内外是否整洁,布得有砂眼、裂纹、飞刺和疙瘩,承插口应规矩。并有出厂合格证。检查阀门、检查消火栓、水表等等应阀体完好,部件齐全密封填料适当,开关灵活严密并有合格证。 13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13.1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

13.1.1各工序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执行。

13.1.2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机关沟组织设计、施工和业主参加联合体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业主或监理机构组织参建各方的联合小组进行验收。

13.1.3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委员会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监理机构协助业主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13.2工程验收的程序

13.2.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式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建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作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

13.2.2承建单位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原材料的实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资料等。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

13.2.3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一阶段的验收已经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在复检。

13.2.4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该对裁决意见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

13.2.5工程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业主单位前,

应由承建单位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

13.3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13.3.1工序验收是指按照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前,对所有的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的验收办法执行。对一施工过程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13.3.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建单位“三及质检”合格后,填写好质量检查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申请后的8小时内赶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则在现场立即进行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后签发开仓证,允许进行下道工序。

13.3.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并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要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试验合格证的式样,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好似编制的验收办法。

13.3.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好似会同承建单位“三及”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需要特别给予重视。

13.3.5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该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坚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定为优良。

13.3.6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该按照事故的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13.3.7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极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的归档要求执行。 13.4分部工程验收

13.4.1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

关键阶段,在进行阶段验收前,业主或监理机构及时组织联合体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作。

13.4.2分部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检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出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13.4.3施工单位将验收资料上报监理组审查,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后,即可向业主和监理机关沟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

13.4.4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式8份,除送交业主、监理各一份外,其于6份暂时保存在承建单位,作为阶段验收、单位验收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13.4.5对分部工程的有关资料和鉴定书,承建单位及监理机构应按照业主要求进行归档。 13.5单位工程验收

13.5.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够发挥独立效益,或者业主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该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建单位维护,或者办理提前使用资产移交手续。

13.5.2单位工程验收前28天,承建单位应向业主和监理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同时还应该具备验收文件资料。

13.5.3经过业主和监理审核后的验收资料和质量都已经满足要求后,由业主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13.5.4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13.6合同工程竣工验收

13.6.1当合同项目工程已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建设,可以发挥工程效益,并经过一个洪水期的考验后,应该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应该限期向业主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3.6.2合同工程验收前90天,工程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关沟及业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报送工程验收资料。

13.6.3监理机构接受承建单位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有意见的。在28天以内通知承建单位,否则在56天以内完成预审验收后及时报送业主单位限期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13.6.4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坚定证书,一式8份,单位工程验收坚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上交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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