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1 一、总则
1.1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2生产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如下;
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2.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2.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生产办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2.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2.2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2.2.3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2.2.4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
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2.2.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2.2.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2.2.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2.2.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部批准;
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2.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2.2.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2.2.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2.2.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2.2.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2.2.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2.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2.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2.5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2.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2.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2.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2.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塔、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进入受限空间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票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四、作业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进入有限空间施工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由安环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根据危险设各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藤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看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限空间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进入有限空间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
9、在易爆易燃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器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器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0、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的容器内作业应不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1、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焊、气割,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现场要配备一定的护具、灭火器、安全绳等;要掌握紧急情况下外出的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操作或休息,一旦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服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下盲目进入抢救,并且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2、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性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13、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后方可封闭设备。
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2、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员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或检修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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