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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反恐怖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预案

为了做好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反恐怖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反恐和维护稳定的具体要求,结合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恐怖活动是指恐怖分子制造的一切危害社会稳定、危及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通常表现为爆炸、袭击和劫持(人质)等形式。群体性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对本项目的隧道、桥梁和其他重要设施实施爆炸活动;

(二)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三)集会、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活动中出现的严重扰乱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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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目标、广播电台、交通枢纽、重要外资机构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单位;

(五)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

或者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六)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以及其他公私财产;

(七)较大规模的聚众械斗;

(八)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其他群体性行为。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坚决做到“六个不发生和两个确保”。即在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中不发生隧道、桥梁、炸药库和其他重要设施被炸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体赴京、赴省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特大恶性刑事案件;确保重要警卫任务和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成立反恐怖和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领导小组,由省交通厅副厅长、常务副指挥长徐健同志任组长,副指挥长白山云、王敬平、韩宏伟任副组长,各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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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和各工作站站长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发生在湖北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工作。下设工作专班和六个工作组,工作专班由省指综治办牵头负责,协调处主任、综治办公室主任丁鹰,安全处主任、综治办副主任余建宜,综治办副主任周云辉、马协贡组成专班,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制定具体的反恐怖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预案,一旦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要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报告省指挥部,并及时报告事发地的市、州、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

(一)现场控制组。由副指挥长王敬平负责,安全处余建宜、黄超,协调处程刚奎、康申、田建华,机料管理处喻业斐、黄健,监察室的庞云峰等十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事件发生地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秩序,稳定单位干部、职工、工人的思想情绪。

(二)调查取证组。由副指挥长白山云负责,综合治理办公室马协贡,安全处范芸等三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事发地公安机关对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掌握事态动向;用公开或者秘密的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对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为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三)法制宣传组。由副指挥长韩宏伟负责,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周云辉、机料处罗仕刚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事发地公安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通讯联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汪勇负责指挥,综合办公室樊红艳及事件发生地工作站一人共三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保障通讯畅通,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反馈和协调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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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机动组。由协调管理处主任丁鹰负责,技术管理处叶志华、张高朝、林传年,质量管理处付克俭、胡汉渝、刘欢,中心试验室赵华耕、彭劲、罗金,工程管理处童华军、王崇明,财务管理处常俊、任佐等十四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地点集中待命,随时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六)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曹征宇负责,综合办公室陈欣,财务管理处刘华北、汪洋及事发地工作站一人共六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现场处置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提供现场处置人员所需的食品、车辆工具等设施。

四、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党委领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在省指挥部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

(二)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

(三)加强与地方联系的原则。处置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要根据其性质、起因和规模,迅速与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防止事态扩大。

(四)协助公安机关果断处置原则。协助事发地公安机关对恐怖活动及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卧路、拦车阻断交通、骚乱以及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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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处置恐怖活动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程序

(一)事前阶段。高度重视并做好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矛盾纠纷适时调处,对安全隐患尽快整改。物建信息员,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收集情报信息,争取工作主动权;制定分工明确、任务明确、方法明确的处置专项预案。调集力量做好处置准备工作。

(二)事中阶段。及时向指挥部、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按照预案调集人员,做好动员,开展法制宣传。

(三)事后阶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继续做好群众工作,稳住情绪,防止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一旦发生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要迅速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指挥部,事发地的工作站、高监办和项目部的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

(二)参与处置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高度重视情报信息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广辟线索来源,重点收集、掌握重点单位、敏感地区、敏感时期的情况动态,确保信息灵、快、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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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保密工作;有关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恐怖活动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经指挥部批准。

七、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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