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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治理、持续发展”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生产、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四、职责

4.1供应科主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过程的安全工作。

4.2车间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

4.3仓储科主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装卸过程的安全工作。

4.4销售科主管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过程的安全工作。 4.5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五、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六、控制程序

6.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销售

(1) 危险化学品的购销人员应经过公司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 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3)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6.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度》执行。

6.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按照《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6.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证合格后方可任职。

(2)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三同时”要求,即主体工程与相应的安全生设施、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装置的开停车、检维修应严格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

七、相关/支持文件 《危险化学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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