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请问一下,企业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软件摊销年限按合同规定是五年,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摊销年限不低于十年,这个时间性差异是否一定要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我们企业按五年摊销的软件,是否要经税务局审批?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你司上述无形资产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五年来摊销。
根据财税[2008]1号文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2010〕3号)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属纳税人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
(1) 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表;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第五点规定,对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①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②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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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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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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