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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物业移交管理方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新旧物业移交管理方案

一、物业移交的条件

1、管理处接到上级通知,开始准备移交。

2、具体移交日期,应该按照新的物业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间。 3、移交对象:新物业公司验收接管小组。 二、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的主要内容

1、物业管理运行情况;

2、管理期间未完工程进展和已完工程竣工验收付款情况; 3、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设备的质量和完善情况; 4、维修基金代收代缴情况;

5、公用设施设备及相关房屋产权界定遗留问题; 6、服务用房的提供和产权落实情况; 7、物业资料移交情况;

8、有关承诺的落实情况和后续处理办法;

9、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前、后的相关责任明确与界定建议; 10、物业管理遗留处理问题;

11、物业移交验收人员在物业移交验收接管过程中议定的其它内容。

三、物业移交接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部门最终批准的四图一书。(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绿化规划图及区详细规划说明书——接管时就没有的,应书面说明);

2、写字楼内所有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竣工图纸(包括竣工总平面图、单项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线竣工图——接管时就没有的,应书面说明);

3、写字楼内房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备等项目清单及产权归属证明(——接管时就没有的,应书面说明);

4、物业管理公布的承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各公用设施设备的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以及保修书(——接管时就没有的,应书面说明);

6、未完工程承、发包合同及保修责任书; 7、物业清单和房屋业主汇总表; 8、维修基金归集凭证;

9、日常养护费使用情况及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10、业主欠费情况及后续处理办法; 11、其它应当说明的问题。 四、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程序与要求:

1、在新的《物业委托合同》生效前20天,管理处向上级提出

移交方案,同时送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

2、听取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和上级意见后,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确定物业移交验收接管的时间、要求和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小组组成名单,书面通知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

3、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主持下,进行现场检验后,填写物业移交确认清单;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予以确认;

4、草签《物业移交接管协议》,报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将《物业移交接管协议》向全体业主公示;

5、在《物业移交接管协议》完成公示后十天内,办理具体物业移交接管;

6、《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协议》签字生效后,管理处人员撤离。 7、对双方认定的缺陷由公司委派工程部进行整改。 五、物业移交中对所移交资料要进行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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