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护材料:
1、有支护材料的基础台账(规格、型号、数量及合格证等),有检修记录,现场备用有一定数量的完好的支护材料和备件,其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持证上岗:
1.所有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规范作业:
1.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无“三违”行为;零星工程及特殊作业有针对措施、有干部跟班;
2.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掌握熟知本岗位规程和技术措施内容;
顶板管理:
1.开展工作面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现场安全确认工作,每班记录齐全;
2.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并且现场有检测手段(综放工作面检查前柱);
3.工作面支架端面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煤层不超过250mm;
4.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50M拉线)。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5. 支架顶梁紧贴顶板末端与顶板垂直,最大仰俯角小于7º,支架垂直顶底板,采面倾角超过15º时,歪斜不超过±5;
6. 相邻支架顶梁保持平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
7. 放顶煤工作面支架最小高度要保证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煤要求,放煤口插板与尾溜间距离、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 支架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9. 采空区冒落高度不应小于1.5倍采高,悬顶面积大于或冒落高度小于作业
规程规定时,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必须加强矿压观测,并采取加强支护的措施;
10. 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11. 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 采高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范围内,支架立柱的活柱伸缩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3. 人员靠近煤壁临时作业时,必须架设可靠的临时支护;
14. 工作面因顶板破碎或分层开采,需要铺设假顶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
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
1. 上下出口支护齐全,特种支护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时,要在作业规程说明;放顶煤工作面机头(尾)必须保证在有效支护范围内,其移动步距及支护方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 安全出口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8m,上、下出口超前支护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 两帮及老塘挡矸有效;采空区悬顶不超规定,超规定时必须强制放顶;架棚巷道超前替回距离、锚杆(索)支护巷道退范围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 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进、回风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运输顺槽机尾处可根据作业规程规定适当滞后);
5. 单体柱支设必须迎山有力、初撑力符合规定,柱体完好,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无空载失效柱;底软时必须穿鞋支设;
安全管理:
1. 各转载点要有喷雾灭尘装置;胶带机头和机尾、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按作业规程杞齐消防设施;
2. 设备转动外露部位、煤仓上口等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防止人员、物料、工具进入运行期间伤及人员;
3. 顺槽输送机机头机尾、两巷小绞车有牢固的压(戗)柱或地锚;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加盖板;输送机行人跨越处有过桥;安全间距符合规定;信号闭锁符
合要求;
4.工作面倾角超过15°时,要有支架防倒、采煤机防滑措施;倾角在25°以上时,刮板输送机有防止煤(矸)串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设备管理:
1.液压系统完好,乳化液浓度3%-5%、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现场有乳化液浓度检测手段和定期清洗检修记录;支架立柱、阀组、胶管无漏、串液,部件不缺损;支柱、注液枪完好,控制阀有效,液压管路五挤压;
2.开关上架备用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有防水设施;
3.采煤机必须完好:有停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灵敏可靠;截齿、喷雾装置、冷却系统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工作面有通讯;电气保护齐全可靠;采煤机具有遥控控制功能;
4.刮板输送机(转载、破碎机)必须完好:工作面输送机机头必须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倾角12°以上时必须装防滑装置;与电动机软连接的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难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采煤工作面的刮板输送机启动有预警装置;各种电气保护齐全可靠,破碎机入口前合适位置安设红外线拉线等急停闭锁装置;
5.胶带输送机必须完好:与电动机软连接,液力耦合器使用水(或难燃液)介质,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使用阻燃胶带,防滑、堆煤、反跑偏、温度、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防纵向撕裂等保护齐全、安设位置合理、运行正常,输送机机头有防护栏、机尾有护罩,行人跨越处设过桥,机头机尾固定牢靠;电气保护齐全可靠;
6.调度(回柱)绞车、无极绳绞车、卡轨车及单轨吊等运输装备设备完好,部件齐全,制动系统可靠,安设符合要求,声光信号齐全,安全措施全面。各种轨道符合铺设要求。钢丝绳符合规程的要求,检验合格;
7.(1)应符合《规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采煤机应完好;(2)采煤机应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3)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灵敏可靠;(4)内外喷雾、截齿、冷却系统应符合规定;(5)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6)综采工作面照明符合规定;(7)变电站、乳化液泵站以及机采工作面每隔50m
应装设扩音通讯;(8)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10)移动电缆应有吊挂、拖移装置;(9)应有刨头位置指示器;工作面内电缆不应冷补,工作面内动力电缆之间不应有接线盒;(11)采煤机应具备遥控控制功能;(12)采煤机宜采用先进的启动控制装置,采煤机宜放置2个灭火器。
综合防尘:
1.采煤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巷道的防尘管理上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其它地点每隔100设一个三通及阀门,阀门要完好、灵活不冒水,设在巷道行人侧,并编号管理;
2.采煤机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移架、放顶煤作业时使用自动同步喷雾。采煤机、移架、放顶煤喷雾的压力和流量符合《AQ1020-2006》标准要求;破碎机必须安装使用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不注水条件除外),注水设计及效果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使用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30内必须至少设置两道净化水幕,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喷雾、水幕灵敏可靠,雾化灭尘效果好。
文明生产: 面外环境
1.巷道断面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巷道净高不低于2.6米,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8m。断面必须满足通风、运输、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支护完好;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设备上方与顶板距离≥0.3m;
2.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无浮碴及杂物、无淤泥、无积水,管路、设备无积尘;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标志牌,设备、物料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大于5m,不造成巷道风速超限;进回风巷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数量及位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进出工作面要安设行人过桥和防护绳网;锚杆(索)支护巷道要有防止锚索破断伤人的措施;
3.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等场所有照明;各种图、牌板(工作面布置示意图、工作面生产系统图、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示意图、通风系统及路线示意图、
正规作业循环图表、工作面综合防尘示意图、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示意图等)齐全、清晰、规范;巷道交叉口有避灾标识牌;
面内环境
4.工作面支架、输送机头等场所有照明;
5.工作面温度超过26℃采取降温措施;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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