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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

2023-01-2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乾县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属地管理的安全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生命安全,保护财物不受损失,建立本工程每周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月5号、20号上午10点。

签到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项目部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部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安装部、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负责人,项目部机械管理员,电工,各劳务管理人员.

安全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

2)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5)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小型加工机具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8)工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0)工人生活区卫生、用电

2、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之后,对于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书面整改通知单,下发至各劳务,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定复查责任人的“四定”原则进行整改,劳务现场负责人为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部负责对整改情况逐条进行检查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停工或处罚。

执行公司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规定,由安全部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每周项目经理带班检查的情况,上报内容包括项目经理带班安全检查签到表、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照片、会议室集合照片等。

3、处罚措施

1)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劳务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对不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的要求进行整改的,视情况每条罚款

500—1000元,对不及时回复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每次罚款200元。

3)每周六迟到五分钟者,罚款100元;迟到10分钟者,视为无故不参加检查,按照处罚措施1)进行处罚。

4)对拒不整改的,将对其施工的部位进行局部停工,由安全科人

亲自监督,落实整改。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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