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作业
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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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 3 - 2、张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 5 - 3、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 7 - 4、安放钢筋笼安全操作规程 ...................................................................... - 13 - 5、承台墩身支拆钢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4 - 6、钢筋砼预制梁安全操作规程 .................................................................. - 16 - 7、模板安全操作规程 .................................................................................. - 17 - 8、支架与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 - 19 - 9、深基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 22 - 10、挖孔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 - 29 - 11、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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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空作业。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不能从事高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必须穿工作鞋,不准穿硬底鞋,塑料和带钉鞋。 5、高空作业前要检查架子、跳板、靠梯和防护设备。如有损坏和变形要及时修理加固,不得迁就使用。
6、高空作业前所用材料、工具,不许扔上扔下。材料、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7、高空作业放置设备、材料,不超过安全负荷。堆积材料和操作人员不可聚集在一起。
8、高空作业使用喷灯,割把、焊把不准放在脚手架或易燃物上。焊接作业的下方和附近严格禁止有易燃和易爆品。
9、在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影响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高空作业。 10、非排除障碍人员,不准攀登脚手架、起重臂绳索等设施。 11、夜间从事高空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通道畅通,孔、洞必须设置盖板、围栏和明显标志。
12、高空分层交叉作业,层与层之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必要时设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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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空吊装、拆卸施工,必须由专人指挥。所有起重设备、吊具,事先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物件的绑扎要牢固,并不准超负荷起吊。
14、高空吊装,拆卸施工起吊前,指挥人员必须命令交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闪开吊装范围内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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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拉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预应力钢束张拉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张拉作业区,应设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检查张拉设备工具(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液控顶压阀)是否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压力表应按周期进行鉴定。
3)锚环和锚塞使用前,应认真仔细检查及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螺母应拧紧。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睛。
5)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保持一致,并做到平稳、均匀。安全阀应保持灵敏可靠。
6)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设便捷的通信设备。 7)后张法张拉时,应检查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进行张拉。
8)钢束张拉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事先穿好钢丝束,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张拉。张拉作业中,应集中精力,看准仪表,记录要准确无误。
2、张拉操作中,若出现异常现象(油表振动剧烈、发生漏油、电机声音异常,发生断丝、滑丝等),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
3、张拉结束,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销子弹出伤人。 4、张拉时和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侧均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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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拉完毕,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档板。
5、先张法张拉施工,除遵守张拉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外,还要遵照下列要求:
1)先张法张拉台座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张拉前,对台座、横梁及各种张拉设备、仪器等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先张法张拉中和未浇筑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严禁振动。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
6、精轧螺纹钢筋张拉前,除对张拉台座检查外,还应对锚具、连接器进行试验检查。
7、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以防钢筋断裂,螺母滑脱,张拉设备出现事故而伤人。
8、钢筋张拉或冷拉时,螺丝端杆、套筒螺丝必须有足够的长度,夹具应有足够的夹紧能力,防止锚夹不牢,滑出伤人。
9、管道压浆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经检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0、管道压浆时,操作人员戴防护眼睛和其他防护用品,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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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二、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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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1、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2、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3、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4、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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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5、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十九、由于情况变化,将严重影响爆破效果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后再行起爆。
二十、多排炮孔起爆时,应采用微差或秒差起爆,不应同段即发起爆。 二十一、起爆前应放警戒,树立明显的警戒信号和标志,并将设备和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炮。
二十二、点炮时一定要使用专门炮香,不应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明火点炮。
二十三、最末一声炮响15分钟后才可撤出警戒人员及信号。 二十四、禁止到采空区和支护不牢固的巷道中避炮。
二十五、放炮后出现岩墙、悬项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不可进行下步的装药爆破工作。
二十六、在同一进路中,不同时装两排炮孔,而只能单排炮孔起爆。 二十七、井下浅孔爆破工操作规程
1、爆破工应根据爆破孔深和孔数领取爆破材料。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退库(或发放站),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防止丢失。
2、采掘工作面亦采用一次点火起爆法。 3、爆破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4、搬运爆破材料应使用专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盛装,炸药和起爆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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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许将爆破材料放在电机车头或铲运机斗内运送,应由专人背运。 6、所领爆破材料不应乱丢乱放,应放在较为干燥安全的地方,起爆材料和炸药应分开存放。
7、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装药前在爆破工作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次爆破的需用量。
8、加工起爆药包时,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木竹或铅质锥子,在药包卷一端(非集中穴端)扎一小孔,小心地将雷管全部插入药卷中,并用细绳将药卷和雷管固定好。
9、在加工起爆药包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更不准抽烟。 10、有水的炮孔要在起爆药包上装防水套或涂抹黄油防水剂。 11、爆破工装药前,要用木质炮棍全面详细地检查炮孔内有无岩渣、积水以及炮孔的深度、方向、位置和抵抗线的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往不合格炮孔罩装药。
12、起爆药包装入炮孔后,禁止拔出的拉动。
13、装药时只能使用木质炮棍,不得使用铁器和其它金属制品。 14、填装炸药和炮泥,要一手拉导火线或导爆管,另一只手装填,应不使导火线和导爆管发生弯曲和折损。
15、装填炮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1/4,并将炮泥填至孔口。 16、爆破前应该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检查放炮工作面的工具、设备是否转移到安全地点,各炮孔装填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②导火索点火端要切成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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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点着炮香进行点火起爆。 17、使用导爆管爆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①要根据炮孔数量、排列形式和位置,领取不同段数的导爆管进行分段爆破。
②导爆管联接。每3-5个导爆管联为一组,每组不得超过5个。 ③导爆管联接方法,可采用并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联接方法。 ④导爆管的联接应采用联接块或用胶布将每根导爆管紧紧地和起爆雷管捆扎在一起的方法。
⑤导爆管联结不应打死弯,联接角度亦为10°-15°。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①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②联线时各接头要擦净。每孔都应进行导通试验,应使用专用导通器和爆破电桥,仪器仪表应每月检查一次。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要结牢,缠绕圈数不应少于6圈,并用胶布包好。
③电爆网路不应使用裸露导线,不得利用铁轨、钢管、钢丝做爆破线路,爆破网路应与大地绝缘,电爆网路与电源之间应设置中间开关。
④爆区网路全部联接完后,应用专用仪表测试其电阻,并使其符合设计要求。母线与网路接头应在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区,警戒人员发出安全信号后,由爆破总指挥发布命令方可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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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线路联接后,不应有其它人员进入爆区。 19、爆破后检查和盲、残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爆破后须在有15-30分钟的加强通风时间。待炮烟排除后,方准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严禁一个人单独进入。
②进入工作面首先应将照明灯装好,然后检查顶板和两帮的安全情况,并处理好顶、帮的浮石。
③发现盲、残炮可采用重新装起爆药包或离开一定距离打平行炮孔装药爆破处理。在往外掏盲、残炮眼的填塞物时,只允许用水或竹制工具。打平行孔距盲、残炮孔最小距离应小于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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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放钢筋笼安全操作规程
1、安放钢筋笼前要把该桩各项数据与钢筋笼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放。
2、 因下钢筋笼需倾斜钻塔时,要检查油缸的性能及绞链轴是否完好,钻机各法兰连接必须牢固,主动钻杆要用安全绳固定牢固。
3、吊运钢筋笼时,必须使用U型环进行连接。
4、 钢筋笼吊起后,禁止人体任何部位在钢筋笼下方,以防发生意外。 5、在安装钢筋笼过程中,需在高处焊接作业时,安全带严禁系在钢筋笼上,而应系在钻塔架上或吊钩上。
6、在下放钢筋笼遇阻时,应查明原因再处理,严禁猛墩、猛放。 7、预留孔口在满足下放钢筋笼作业的前提下,其余临边预留孔口部分应满铺踏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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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台墩身支拆钢模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工作鞋、高处作业系安全带,特种工持证上岗。
2、在钢围堰内支、拆钢模板前,应先检查停靠设备位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检查钢围堰结构是否坚固、安全可靠,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机械、车辆运行、钢模板支拆操作过程,由专人指挥,按安全操作规程、程序组织施工。
4、吊车向围堰内吊送施工材料前,正确选择钢丝绳起重倍率,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是否良好有效,检查作业环境周围安全情况,正确选择起吊点位置。
5、起重吊机向围堰内吊送施工材料时,吊具与被吊物体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作业范围及围堰内的人员必须避开,吊物下不得站人,底部固定后方可进行提升支立,防止模板支撑不牢滑动颠覆。
6、支、拆钢模板作业按程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块时,应先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牢固、安全可靠,整圈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和联结螺栓固定,模板块支撑杆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7、支、拆模板作业时,严禁上下双重作业。高处作业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上,更不得插在腰带内,防止坠落伤人。
8、在墩身模板顶部搭设作业平台,平台外侧设保护栏杆高度不少于120cm,栏杆外围设安全网,安全网上下部系牢、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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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采用Φ50mm钢管扣件搭设脚手架,脚手架两边设保护栏杆,高度不少于100cm,人行踏脚板采用无横节疤优质木板,木板厚度为Φ35—40mm,在木板上铺小方木条作防滑措施。
10、钢模板内设悬形爬梯,钢平台至钢围堰顶部设人行平梯,采用钢质材料制做,两边设防护扶手栏杆。平梯材料,焊接质量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11、钢模板拆除施工时,从上至下顺序分段拆卸作业,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硬撬或强行大面积拉倒,拆下的模板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螺栓、螺帽、支撑杆等集中堆放整齐。
12、在安装和拆除承台墩身模板时,要注意观察走行线平台的安全状态。走行线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大的晃动、发出声响、结构件变形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汇报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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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钢筋砼预制梁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工、钢筋工等特种工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设专人指挥。 2、在安装、拆除内模板(具)施工时,采用电风扇或鼓风机向梁内送风,确保安装、拆除内模施工人员供氧。
3、混凝土捣固振动器、振动棒电缆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须有漏电开关,湿手不得接触开关,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4、梁电预应力张拉时,千斤顶油管不得弯折或脚踩油管,油管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5、 千斤顶有油压时,不得拆卸油管接头,防止高压油射出伤人。油泵电源线应接地避免触电.要保持安全阀灵敏可靠。
6、预应力张拉时, 千斤顶后面严禁站人,设防安全护栏,人员不得往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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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模板安全操作规程
1、模板作业场地
(1)模板作业场地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废料堆集和场内道路的修建,应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2)作业场地应搭设简易作业棚,有防火通道,配备必须的防火器具。四周应设置围栏,作业场地内严禁烟火。相关人员应了解防火要求,会使用防火器材,有相应的防火知识。
(3)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原木垛高度不得超过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4m,每增加0.5m应加设横木,垛距不得小于1m。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4)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刨花等杂物清除干净,并要运出场地进行妥善处理。
2.模板制作
(1)制作模板时应细致选料。制作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钉孔过多、开裂等材料。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木料。
(2)制作钢木结合模板时,其钢木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用旧木料制作模板时,应将钉子、扒钉拔掉收集好,不得随地乱扔。
3.模板支立及拆除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时,应检查基坑有无塌方现象,围堰是否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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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送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时应有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结实,基坑内的操作人员要避开吊送的料具。
(3)用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4)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牢固。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5)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6)高处作业应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 (7)拆除模板作业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的带钉木料,应随即将钉子拔掉。
(8)在用斧锤作业时,应照顾四周和上下的安全,防止误伤他人。 (9)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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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架与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
1.支架施工的安全控制要点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应使用合格材质,并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2)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3)根据施工季节,支架工程应采取防冲刷或防冻胀等安全措施。 (4)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支保桩连接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进行预压试验,以检验支架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消除非弹性变形。
(5)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统一指挥。支立排架以整排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后再竖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应用螺丝拧紧,形成整体。
(6)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7)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8)施工中,应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架、模板拆除,应按设计和施工的有关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2.脚手架施工的安全控制要点
(1)木、竹脚手架的捆扎材料,应使用8~10号镀锌铅丝和直径不小于10mm的三股白麻绳或水葱竹篾。水竹脚手架采用质地新鲜、坚韧带青的新水竹劈制成,厚度为0.6~0.8mm,宽度为5mm左右为宜。断腰、大节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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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潮霉的竹篾不得使用。
(2)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紧固。立杆底端需使用立杆底座。铅丝和白麻绳不得连接钢脚手架。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要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的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的安全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的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应及时清除。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木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或撑木固定稳妥、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应佩带救生设备。
(8)搭设钢管井架相邻的两立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和剪刀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保持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m。
(9)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3圈,卡子不得少于3个。一个吊篮的保险绳索不得少于2根。钢丝绳不得与构造物或其他物件摩擦。
(10)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缆风绳。每增高10m应再加设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破坏。
(11)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护栏或警戒标志,并应从上而下地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杆、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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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随意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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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基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1.深基坑施工一般要求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2)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
(3)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5)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6)用胶轮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翻斗车运土时,两车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
(7)已挖完或部分挖完的基坑,在雨季或冬期解冻前,应仔细观察水质边坡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8)基坑开挖后应对围护排桩的桩间土体,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砌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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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板、挂网喷(或抹)细石混凝土等方法进行保护,防止桩间土方坍塌伤人。
2.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安全要点
(1)大型土方施工前,应编制土方开挖方案,绘制土方开挖图,确定开挖方式、路线、顺序、范围、边坡、土方运输路线、堆放地点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以保证挖掘、运输机械设备安全作业。
(2)机械挖方前,应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普查,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要加强沉降和位移观测。
(3)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4)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1:0.5,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5)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
(6)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机间距应大于10m:多台挖掘机械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7)对边坡上的孤石、孤立土柱、易滑动危险土石体,在挖破前必须清除,以防开挖时滑塌。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挖方边坡的稳定性,及时清除悬置的土包和孤石。削坡施工时,坡底不得有人员或机械停留。
(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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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挖掘机转移工作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9)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以清除,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推土机上下坡应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档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10)铲运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铲运机的开行道路应平坦,其宽度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坡地行走,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10°,铲斗与机身不正时,不得铲土。多台机在一个作业区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铲运机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挡,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禁止在斜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工作结束,应将铲运车停在平坦稳固地点,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
(11)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
(12)机械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内。挖掘机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土石方爆破时,人员及机械设备应撤离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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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区域。挖掘机、装载机卸土,应待整机停稳后进行,不得将铲斗从运输汽车驾驶室顶部穿过。装土时任何人都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
(13)挖掘机操作和汽车装土行驶要听从现场指挥,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开行路线行驶,防止撞车。
(14)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必须注意上空电线,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在110~220V电压时,垂直安全距离为2.5m,水平安全距离为4~6m。
(15)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16)冬季、雨季施工,运输机械和行驶道路应采取防滑措施,以保证行车安全。
(17)遇7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天时,挖掘机应停止作业,并将臂杆降至30°~45°。
(18)基坑开挖应严格按支护设计要求进行。应熟悉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设计图纸,包括围护墙的类型、撑锚位置、高程及设置方法、顺序等设计要求。
(19)混凝土灌注桩、水泥土墙等支护应有28d以上龄期,达到设计要求时,方能进行基坑开挖。
(20)围护结构撑锚系统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以免出现变形过大、失稳、倒塌等安全事故。
(21)围护结构撑锚安装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支护方式。一般竖向应严格遵守“分层开挖,先支撑后开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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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撑锚与挖土密切配合,严禁超挖。
(22)在基坑开挖时,应限制支护周围振动荷载的作用并做好机械上、下基坑坡道部位的支护。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支护结构,损坏支护背面截水围幕。
(23)在挖土和撑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察和监测,实行信息化施工,掌握围护结构的变形及变形速率以及其上边破土体稳定情况,以及临近建筑物、管线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清原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认真处理。
3.深基坑施工安全监测与信息化施工
(1)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
(2)监测点的布置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3)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可根据基坑侧壁安全及结构形式选择
基坑侧壁安全及结构形式选择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监测项目 支护结构水平位应测 移 周期建筑物、地应测 应测 宜测 应测 应测 一级 二级 三级 - 26 -
下应力管线变形 地下水位 桩、墙内力 锚杆拉力 支撑轴力 立柱变形 土体分层竖向位应测 移 支护结构界面上宜测 侧向
(4)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5)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应少于2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6)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2次。 (7)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检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8)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9)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可测 可测 宜测 可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宜测 宜测 宜测 宜测 宜测 可测 可测 可测 可测 - 27 -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③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④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⑤监测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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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挖孔桩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用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或措施,严防坍孔。
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的气体情况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2)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3)空气污染超过现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5、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
6、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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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拆除工程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需要所安装的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的拆除。
拆除工程一般可分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三种类型。根据被拆除建筑的高度、面积、结构形式采用不同的拆除方法。因为人工拆除、机械拆除、爆破拆除的方法不同,其特点也各有不同,所以在安全管理上各有侧重点。
拆除施工采用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在爆破拆除作业施工现场周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规定,设置相关安全标志,并设专人巡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要点如下:
(1)拆除、爆破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及有关资料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以下工程还需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②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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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他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④文物保护建筑、悠久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2)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特种设备的拆除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大雨、大雪、浓雾,6级以上大风等)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7)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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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查明原因,及时排除险情。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通报施工注意事项,拆除工程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的情况时,应在施工前发出告示,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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