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防官兵应该如何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走好自己的军旅人生路
(一)确立纯洁的婚恋目的
爱情是人生永恒的主题,古今往来,关于爱情的诗词、名言不计其数。《诗经》里讲,“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描写唐玄宗和杨玉环的爱情“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李商隐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来形容对爱情的忠贞。古今中外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也有很多,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忠贞,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浪漫,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缠绵,等等,都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我们基层的青年官兵,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情窦初开,容易受到外界婚恋观念的影响。部分青年官兵也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尝尝爱情的鲜。某支队战士小刘觉得部队生活枯燥,想在驻地找个女朋友,他在一次和老乡聚会时认识了一个女孩,并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为了能和这个女孩呆在一起,小刘经常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外出,最后发展到擅自离开部队10多天,陪女友四处游玩。小刘也因此受到了严肃的处分,这个女孩也由于不纯的婚恋目的离他而去。
最近网络上有一句“名言”——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从逻辑上看,这句话有明显的片面性,不过,这足以引起我们对婚恋目的的反思。纯洁的婚恋目的应该是寻找人生伴侣,携手共度美好人生,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二)坚持理性的择偶标准
找一个什么样的女朋友,许多青年官兵会说一定要找一个大美人,否则对不起观众。
应该说爱美是人的天性,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陈毅元帅曾写过一首爱情诗,描写他和张茜的爱情:“春光明眼意为痴,愧我江南统锐师。豪情廿载今安在?输与红芳不自知。”从美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看,外貌美丽是两性之间相互爱慕的重要因素,追求长相漂亮无可厚非,但不能把它绝对化,不能单纯以貌取人。因为外貌美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一个人长得是否漂亮,由于审美观的不同,人们的看法也不同。还要看到,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诸葛亮身长八尺,容貌甚伟,娶了黄承彦之丑女为妻。就是这个丑妻子却设计出木牛流马,帮助诸葛亮成名。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娶了莫斯科第一美人,此女胸无点墨,只知挥霍浪费,花钱打扮,后来被一贵族追求引诱。普希金愤而和贵族决斗,中弹身亡,37岁便结束了才华横溢的生命。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恋爱婚姻毕竟不是选美,专供人们欣赏,它还有比长相重要得多的其他内容。
还有的青年官兵择偶时把家庭出身、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看得过于重要。这些因素是要考虑,但不能放在第一位。放在第一位的应该是性格相投,即情投意合,这样才能携手共度人生。要以品德为主,外貌为辅,文化修养和学识大体相当,其他的因素适当考虑就可以了。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可说是一个典型的中国男子汉。他仪表端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气质非凡,才华横溢,极其富于男性美,若是在今天,那绝对是个大众情人。但是,周总理后来选择了其貌不扬的无产阶级者邓颖超为妻,他认为,邓颖超是“能一辈子从事革命”,能经受得起“革命的艰难险阻和惊涛骇浪”的人,不但具有朴素、自然的外在美,而且具有独特的内在美,更有为革命百折不挠的勇气和精神。也正是这个邓颖超,在周总理几十年起伏跌宕的政治生涯中,始终支持着周总理的工作,始终关心着周总理的生活,他们的婚姻也被大家公认为事业和个人幸福完美结合的典范。
一个懂得真爱的人,是不会在意他们钟爱的人是倾国倾城还是相貌平平,是富有还是贫困,是位高权重还是平民百姓。他在意的是情投意合,是爱情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三)采用端庄文明的表达方式。基层官兵与社会青年接触少,社交能力较弱,容易在婚恋中采用不当的表达方式。我们要学点恋爱艺术,要掌握女性的心理,学会和女性相处。行为上要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正确地展示自己,一言一行注意分寸,在女性面前树立素质较高、文明礼貌的形象。某支队一名中队干部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地方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他对这位大学生非常满意,为了能打动和吸引对方,他不仅经常请这个女青年吃饭,还不时给对方送一些礼物,可谓费尽心机。但他们两人相处一个月,对方就离他而去。谈及原因,那名女青年遗憾地说:“他虽然对我很好,可花钱大手大脚。另外,我们没有共同语言,很难谈在一起。”这说明仅有物质投入是不行的,关键是感情的交流和互相理解。
(四)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婚恋生活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必然要受到社会道德的制约。军人能否正确对待爱情,恋爱方式是否健康、文明,都反映出他的思想情操和道德水平。我们说忠贞专一是婚恋关系的道德要求,是由爱情的纯洁性和排他性决定的。邓颖超说过:“男女的爱情,应当讲究忠实坚贞。爱情不是占有,而应是双方互信互守的专一。只有专一的爱情,才能巩固婚姻,获得幸福和愉快的生活。”军人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婚恋需要经受时空的考验,经受思想观念和波折的考验,经受社会地位和家庭变化的考验。这就要求确立婚恋关系的双方,必须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不应该随意移情别恋,而应该信守爱情诺言,履行爱情义务。
(五)以事业为重,失恋不失志
恋爱婚姻是人生的组成部分,但不能把它摆得太高,要正确处理好婚姻和事业的关系。我们有的官兵把找对象当作“中心任务”,在谈情说爱上用心思过多;有的受“爱情至上”思想的影响,一旦婚恋受挫,就意志消沉,无心工作学习,甚至产生了厌世轻生等极端想法。当甜蜜的爱情离你而去时,失恋的痛苦是可以理解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决不能陷入
痛苦而不能自拔。要理智冷静地分析原因,属于自己方面的,要接受教训,属于对方的,要面对现实,坦然处之。不管对方多么优秀,但她不接受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强扭的瓜不甜,爱情是无法勉强的。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消防军人应该以事业为重,摆脱失恋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集中精力干事业。爱情毕竟只是人生的一部分。著名作家冰心在写给青年朋友的信中说,在现实生活中只知道爱、爱、爱的人,只是童话人物。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不但得不到爱,而且连日子也过不去。无论男女,只有把兴趣集中在事业上,学问上,艺术上,尽量抛开渺小的自我,才觉得活得有意义。青年官兵也应该坚持“事业重于家庭”的准则,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学习、工作中,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全面提高自身军政素质,使自己尽快成熟起来、丰富起来。只有用事业浇灌出来的爱情之花,才会更加芬芳、更加充实、更富有生命力。
列宁曾经说过,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全部,人的生存需要爱情,但并非为了爱情才生存。青年官兵大多处在18—25岁之间,这个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期,也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奠定一生事业基础的大好时期。如果这个时候陷入恋爱的泥潭里,就会白白浪费长知识、长身体的“黄金时光”。所以,青年官兵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确立纯洁的婚恋目的,坚持理性的择偶标准,遵守忠贞专一的婚恋道德,妥善处理婚恋问题,使爱情和事业得以两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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