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阜阳市城南新区丹霞路、紫云路、阜康路、南京路、阜南路、航颖路景观绿化施工 编号:A101- 007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建设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致: 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经理部) 内容: 1.施工单位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工序进行报验,现场曾多次协调施工单位项目部按规定及时走程序报验,监理例会和监理通知单也都强调工序报验,施工单位不予配合。 2,.乔木栽植前,土方修整工序未及时报验,就此事我现场监理部到现场抽查复核,土方修整未达到施工设计要求,偏差较大。现场监理部曾多次协调施工单位要重视按图施工,监理例会、监理通知单也强调土方修整工作的重要性,施工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铺地被之前修整;因土方误差较大,大部分乔木已种植,后期修整很难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单位责任自负。 3.施工资料方面: 1)隐蔽工程和质量检验批资料陆续补报,我监理单位审查到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退回施工单位项目部,重新办理。 2)其他相关资料至今未报现场监理部审查,以便报送业主单位。 如对本监理通知单内容有异议,请在24小时内向监理提出书面报告。 附件共 / 页,请于2016年 8 月 13 日前填报回复单(B5)。 抄送: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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