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现场施工已经完成,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2017年7月19日,由龙州县水利局主持,在龙州县水利局会议室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龙州县水利局组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龙州县水利局、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通过踏勘工程现场,听取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对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一 、合同工程概况 (一)合同工程名称及位置 1、工程名称: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 2、位置:龙州县上龙乡 (二)合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管道工程:铺设PEdn500~dn160管道6.09km,PEdn63、PEdn32共37.89km,PVCdn140、PVCdn110共47.43km,共16个灌区(A18-A29、C9-C14灌区)6453亩。 (三)合同工程建设过程 1、工程开、完工日期 本工程于2013年2月15日批准正式开工,至2013年10月4日工程全部完工,实际工期为240天,主要项目开完工如下: (1)施工前期工作:从2013年2月16日至2月23日完工。
(4)管网工程:从2013年2月24日开工至2013年9月2日完工。 (5)闸阀房、排气井、排水井:从2013年8月25日开工至2013年10月4日完工。 2、工程建设情况 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实行法人制,龙州县水利局为项目法人,负责整个项目工程的建设管理。项目法人按基建管理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办理工程开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报批手续,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完成项目资金筹措任务。 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派出以陆植坚为总监的驻地监理机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以及提交的监理规范、监理细则实施施工监理,对闸阀井、给水栓、管道铺设等进行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任务。 广西先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认真组织工程施工,施工总体布置合理,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三检”制;坚持文明施工,没有发生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较好地履行了施工合同的承诺。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执行设计规程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工作基本满足施工要求,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配合良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龙州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认真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广西水利厅《广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切实履行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对工程实施了有效的质量监督。 二、验收范围 1、管道工程:铺设PEdn500~dn160管道6.09km,PEdn63、PEdn32共37.89km,PVCdn140、PVCdn110共47.43km,共16个灌区(A18-A29、C9-C14灌区)6453亩。
三、合同执行情况 (一)合同管理 1、项目法人(业主)和施工单位均能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2、施工单位能够按照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施工进度,工程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3、施工单位建立了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项目法人(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5、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合同争议。 (二)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本工程完成的主要工程量有:铺设PEdn500~dn160管道6.09km,PEdn63、PEdn32共37.89km,PVCdn140、PVCdn110共47.43km,闸阀井3座。其中:土方开挖6.39万m³,石方开挖1153m³,土方填筑6.3万m³,C15镇墩135m³。 本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工,这除了设计合理、施工措施得力外,主要是建设单位派代表进驻工地监管、监理工程师现场严格控制、质监部门常到工地检查督促取得的成果。由于工程建设管理措施得力,本工程自始至终没有发生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合同工程质量评定 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分为3个分部工程,3个分部共68个单元。 (一)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合格1个,合格率为100%。分部工程合格
3个,合格率为100%;单元工程合格39个,合格率为100%。 (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外观质量评定为合格,得分率为80.2%。 (三)工程原材料:质量合格,钢筋、水泥、砂料、石料、管材、砼拌和物等中间产品质量合格,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与安全事故。 (四)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五)核定该合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该工程于2013年10月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成,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工作,至2015年7月组织了一次现场联合验收,但现场管道已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遗留的问题有: 1、主干管及分区干管完好,达到通水条件。 2、主干管、分区干管上的闸阀井有部分井盖损坏,配件、井壁均完好。 3、C13、C14、A20、A21、A24、A25、A26、A27、A28片区因群众耕地烧甘蔗叶、政府实施“小块变大块”、种植香蕉造成片区内管道设备基本全部损坏。 处理情况: 已按设计及相关方要求恢复至各支管的闸阀井处,具备水到地头的条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各片区供水虽已到达地间田头,但各地块内灌溉系统仍未恢复。 处理意见:由损坏负责单位负责按原设计要求恢复灌溉系统。
七、意见和建议 建议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以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工早日发挥应有效益。 八、结论 (一)本工程于2013年2月15日期批准正式施工,至2013年10月4日工程全部完工,实际工期为240天。 (二)本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三)本合同工程合同投资额为520.18万元,完成工程投资518.2万元,工程还未进行结算送审。 (四)本合同工程建成后,能按照设计标准和设计规模发挥工程效益。 (五)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各类档案资料已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 (六)本合同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已全部完建,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可以办理移交手续进行移交。 九、保留意见 十、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见下页。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签字表
合同名称: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重点县龙州县上龙 乡上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IV标段) 验收时间:2017年7月19日
单 位 职 务 /职 称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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