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列支计划,以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净水厂应按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厂长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进行审批。 五、计划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水厂安全投入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七、 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请示集团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八、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九、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水厂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十、本制度由磨盘山净水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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