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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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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03年3月11日公布的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循环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制度、定期修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等制度,不断提高司机的操作技术水平,这些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减少起重事故的重要环节。 1.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职责

负责安排起重机械的安装及大中小修。制定维护保养、更新计划和规定维修保养项目,并对其技术、质量负责。

分公司、专业公司职责

协助企业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规定等行政性法规及技术法规、标准。

在进行起重机械作业施工时,负责安排、检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

调查研究起重机械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组织制订或修订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现场,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协助有关部门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考核。

参加起重机械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参加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措施。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给职工发放防护用品。 2.建立与健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使操作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所有操作者掌握并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

分公司、专业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2.1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2安全操作规程; 2.3安装、修理验收制度; 2.4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2.5定期检验、修理、更换制度; 2.6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 2.7班前安全教育和交接班制度;

2.8大、中型吊装工程或疑难构件的吊运,在施工前必须编写施工方案的制度;

2.9起重机械的登记、建档和档案管理制度。 3.定人定机岗位责任制

起重设备是电站的重要设备,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因此对起重设备要实行定人定机的岗位责任制度。

定人定机岗位责任制的优点

便于加强司机的责任心,加强操作者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的责任感;

便于开展维护保养设备的竞赛,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专人操作,便于操作者了解设备的特殊性和缺陷,从

而可以充分地发挥设备的使用潜力。 岗位责任制的内容

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起重机结构、性能、传动原理、安全技术规程,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证。 司机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擅自离开直重机。 司机应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发现机件、零件、安全装置等有故障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设法排除和维护保养,或迅速向单位领导和检修人员汇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操作。

起重机进行大修或检修时,司机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主动熟悉起重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参加设备修理、加油和验收工作。

当班司机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或当班操作留言,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各接班人交代清楚。

要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

管好:就是对起重机械负保管责任,不许别人动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对起重机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备件等应保持完整无损。

用好:就是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

设备,坚守工作岗位。

养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进行检查、润滑、试运行;班后进行清扫擦试;认真进行定保(即定期保养),积极参加小修,不断提高修理设备的能力,在摸清设备状况的基础上,逐步掌握设备的自然事故部位和应急措施。 “四会”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会使用:在操作中,集中思想,执行操作规程,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积累经验,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并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会保养:认真做好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按照各部润滑要求,认真做到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加油润滑。

会检查:认真执行班前检查和试运行,保证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控制器等灵活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操作中,认真观察和从声响判断设备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应停车检查,并会同维修人员找出原因。

会排除故障:起重机的一般机械和电气故障,应自行排除,较大故障应和维修人员共同排除。凡发生人员和设备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领导报告。

应根据不同情况,对起重机的保养状态进行检查评比,开展竞赛活动,这对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安全生产是有重大意义的。

对起重机的保养状态可分甲、乙、丙三级,其标准见表1。

表1 设备保养状态评比标准

序检查项目 号 好 1 清扫 合格 经常彻底地清扫设备,保持设备的整洁、无油污 能按时清扫,基本上整洁无油污 等级 检查内容 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 好 2 润滑 合格 正确按时润滑,保持规定的油位油量 基本上按时润滑设备 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 好 3 交接 合格 按时认真交待、交接清楚、记录完整 按时交待,能填写交接记录 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 好 4 操作 合格 能认真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工作岗位 基本上遵守操作规程 不合格 有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好 5 事故及故障 合格 能认真细致检查设备、消除隐患,无事故 能按规定检查设备、偶有故障但无事故 不合格 有事故或常有事故 在表1中,凡经检查评比有四项以上达到“好”的标准,没有“不合格”者为甲等设备;没有不合格项目

为乙等设备;达不到乙等设备的列为丙等设备。其中的事故和故障指责任事故。

设备保养状态的评比工作由发电分公司组织,设备管理员、维修班长和技术员具体执行。对设备要做到周检查,月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对在维护修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操作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严重失职,造成设备失修和重大责任事故的操作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每一个司机都应对自己使用的起重机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做到“三好”、“四会”,使起重机经常处于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的良好状态,力争达到甲等设备保养标准。严格按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工作,以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

4交接班检查和例行保养制

按照规定,当班司机应认真负责地向接班司机介绍当班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以及有关安全事项。当班司机应和接班司机共同做好检查工作,并写好交接班记录。当班司机如未做好例行保养工作,接班司机有权拒绝接班。即使是自己负责一台起重机,没有接班司机的情况下,也应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和运行情况记录。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每班应有15~20

分钟的交接检查和维护时间。不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检查维护工作应在工作前进行。

交接班检查维护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以防漏检。交接班检查维护主要内容和顺序为:

.1从交接班记录和交接人处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是否发生过故障或其他不正常情况;

4.1.2把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4.1.3把起重机开到指定停车点,起重机不要停在热辐射源的上方,以防热辐射对大梁的影响而增加挠度; 4.1.4把起重小车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否则增加大梁挠度;

4.1.5把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切断总电源,不允许带电进行检查;

4.1.6检查常用工具与易损件的完好情况;

4.1.7检查设备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完好,介绍设备故障及本班运行情况;

4.1.8检查制动器是否完好,作用是否灵活可靠。销、轴、连接板、制动带是否磨损过限,制动电磁铁是否接触良好;

4.1.9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情况,有无窜槽和重叠,压板螺丝是否有松动等。对吊运熔化金属的起重机应着重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和钢丝绳有无损坏;

4.1.10检查大、小车集电器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 4.1.11上述情况检查完好后回到司机室,检查各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注意在检查中若发现缺油情况应进行加油润滑;

4.1.12检查完后,合上闸刀开关,进行空负荷试车,试车前应观察轨道上有无行人或障碍物,并发出信号; 4.1.13开动大、小车和起升各运行机构,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限位等是否良好,各运行机构的声响和工作是否正常,各控制器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只有经检查和试车确认起重机状态良好后,才可正式工作。 接班司机应做到:

(1)认真听取上一班工作情况介绍,并主动问清情况; (2)查阅上班交接记录和工作留言;

(3)检查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制动器是否良好; (4)空载试运转,检查各种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灵活,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后方可使用。

在上述共同交接班检查中,以双方认为正常无误,接班人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 例行保养(简称例保)

由当班司机每班对起重机进行检查、清扫、润滑、调整、紧固等工作,使起重机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在接班时认真做好接班检查、润滑试车,在工作中应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故发生。 下班前(一般下班前15~20分钟)应对起重机进行清扫、擦试、整理、润滑。正确存放工具和备件,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的地方,各手柄停在零位,吊钩升到必要的高度,切断电源,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办理交班手续。

对起重机的润滑应根据各部门要求的润滑周期来进行。

对起重机的清扫擦试,除每班应进行外,应根据起重机使用环境和具体情况,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扫,彻底清扫和擦试起重机的各部位,使起重机的各处见本色。此工作可在司机倒班作业时共同进行。与此同时,也可结合定保或小修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工作。

交接班检查维护、例行保养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接班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开好班前安全教育会。 交接班时,应把车停在登车梯子处。司机上、下梯子时不准奔跑。手中不准拿东西,工具等物应放在工具袋内背着上、下车。

不准在主梁上行走,更不准在主梁上跨越。

禁止带电检查和维修。

用拖把清扫车上的油污、灰尘时,不准站在主梁上,以防用力过猛发生滑倒坠落事故。

检查和观察控制器时,必须切断电源。操作控制器前,必须把保护罩盖上。 5.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这对于特种设备使用的管理部门规范管理,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和管理维护使用水平和检测检验提供了依据。 6起重机械安装、检验、维修 起重机的安装 安装队伍的选择

起重机械的安装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执行。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 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属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无证单位或未告知不得施工,使用单位也不应选用这样的安装队伍。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每个较大的安装工程,都应事先制订一个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计划、安装设备和工具的选拔、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及方法、检验(试验)要求及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和原设计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安装过程中有关事项(进行程度、性能、尺寸等)应记入自检记录备案。 安装竣工后的要求

首先,安装单位应按有关标准和该起重设备的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和运行试验,检验和试验结果应做记录备查并出具《自检报告》,自检时,设备使用单位亦应参加。自检合格后,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向当地质监部门申报监检,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检验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

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使用单位对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护保养对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安全检查包括周期性检查、技术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周期性检查 年度检查

年度检查应由发电分公司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主要内容有6项:

(1)结构部分,主要检查主梁下挠、水平旁弯,主梁与支腿连接处的变形等,上下盖板和腹板有无裂纹、腐蚀等情况。

(2)机械部分,主要检查减速器、开式齿轮、联轴节、轴承座的连接及运转情况。

(3)电气部分,主要检查电气配线、控制装置和电动机等动力装置的布置状况及控制、拖动功能的有效性。 (4)易损件部分,主要检查钢丝绳、起重链条等吊具、索具的安全性能。

(5)设备基础部分,主要检查支承起重设备的厂房墙

壁、柱子及移动式起重机台车等。

(6)额定载荷试验,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要按GB50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对起重量较大的设备,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

对停用一年以上、遇四级以上地震、经受九级以上风力(露天起重机)、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的起重设备,使用前均应进行上述检验。 半年检查

半年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控制屏、保护箱、控制器、电阻器及接线座、接线螺钉的紧固情况;端梁螺栓的紧固情况;制动器液压电磁铁油量及油质情况;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 月检查

月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安全防护装置,警报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钢丝绳压板、绳卡等的紧固及钢丝绳、起重链条的磨损和润滑情况;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电动机、减速器、轴承座、角轴承箱底脚螺钉的紧固及电动机炭刷的磨损情况;配线、集电装置配电、开关和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管口处导线绝缘层的磨损;减速器润滑油的油量。 周检查

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制动器轮、闸、带的磨损情况及制动力的大小;频繁使用的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联轴器上键联接及螺针的紧固情况;控制器、接触器的接触及腐蚀情况。 每日作业前检查

每日作业前检查包括制动器、离合器的可靠性;钢丝绳在卷筒、滑轮上的缠绕应无窜(脱)槽或重叠现象;继电器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起重机和小车导轨的状态;空载运行检查各操纵系统、起升限位开关、行程开关、超载保护装置(有自检功能的)和各种报警装置的可靠性。 技术检查

凡下述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起重机械检验标准进行技术检验。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了一次。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安全检查 经常性检查

经常性检查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

确定检查周期,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得少于每月一次并作出记录。检查一般应包括: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3)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他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

(4)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5)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6)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7)链条的磨损、变形和伸长情况; (8) 捆绑、吊挂链、钢丝绳和辅具。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应根据工作的繁重、环境恶劣的程度,确定检查周期,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

(1)在经常性检查中的第①项内容;

(2)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3)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4)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5)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起重机械维修

起重机械维修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起重机械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维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维修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他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

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7起重机械司机的管理和培训

起重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多工种人员配合、相互协调、精心组织、统一指挥的特殊工种作业。起重指挥人员是起重作业的组织者和协调者,是起重司机的眼睛。特别是对于复杂物件的吊装,起

重机司机由于受到环境的限制,需要指挥人员协同完成起重工作。根据以往的事故分析,由于指挥人员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也不少,因此加强指挥人员和司机的管理与培训相当重要。 起重机械司机的管理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对起重机司机的要求规定如下: 司机培训

起重机司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人员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司机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 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司机应熟悉的知识

⑴ 所操纵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⑵ 起重机操作程序及有关法令; ⑶ 安全运行要求;

⑷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⑸ 原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⑹ 指挥信号;

⑺ 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起重机司机的日常管理

起重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起重机司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司机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及起重机司机所在单位,均须建立起重机司机的管理档案。

起重机司机变动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退休(职)的起重机司机,由所在单位收缴其操作证,并报发证部门注销。

离开起重机司机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起重机司机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起重机械司机的培训

对起重机司机进行培训、教育,是促进起重机司机掌握并提高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认识起

重机的工作规律,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为此,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由质监部门负责。 培训对象

年龄在18岁以上。

健康条例要无高空、高温禁忌症,无色盲和耳聋(两耳用盲仪测量,距500mm能辨别方向),视力不低于0.4或矫正视力达0.7以上,经过体格检查,医生证明合格者。

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 培训内容 安全技术理论

(1) 起重机的基本原理、结构、规格和安全装置等;

(2)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 (3)起重机日常保养、检查和维修常识; (4) 起重工地常用工具常识。 安全技术操作

(1) 起重机驾驶操作动作; (2)起重机装卸作业; (3)起重机保养及检修作业。 培训管理

司机培训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导,管理部门主管并直接负责。会同人事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政府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办理考试、考核、登记、发操作资格证等事宜,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作业知识。 培训考核

各电站起重机司机均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机司机学徒及学员除在学习期间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外,学习期满时还需参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应责令其补习,经一段时间后补考,仍不合格者,以有不认真学习或拒绝教育者,均应考虑适当调换其工作。新任用或调换的起重机司机未经过系统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者,不得单独正式担任驾驶工作。 培训时间

起重机司机实习驾驶期为六个月,实习驾驶证有效期为一年。在培训期间,不准申领其它种类的起重机学习证。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满六个月以上才能

参加各种考试,不满六个月不能参加考试,不准单独进行操作。 培训方式

专人讲课与分头辅导相结合

专人讲课:有组织的集中司机定期上安全技术理论课。 分头辅导:可采用订师徒合同,固定跟师傅,现场操作讲解的办法。教练人员必须选择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技术熟练,能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有两年以上安全操作经历的职工担任。 进行周期性测验

可按照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习,每隔半个月进行一次测验,也可以分几个阶段进行周期性测验。 组织事故演习

布置一些故障,让实习司机进行检修、排除故障,以增加学习技术的信心和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做到技术上精益求精,操作上一丝不苟。 组织实习司机参加地面劳动

了解环境、熟悉生产操作过程、体验地面劳动条件,以加强责任心,以达到互相协作。 定期召开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包括起重机司机、指挥人员、小组安全员在内的交流会,互相交流经验及教训,共同搞

好生产和安全工作。教育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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