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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验收鉴定书

2024-02-0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 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验收 鉴 定 书 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 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组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剑阁县水务局 项目法人: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 质监单位:剑阁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业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南四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地点: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现场

前 言 2015年 月 日,由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主持,对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已完工程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程序组建了阶段性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工作组的有县水务局、剑门新区指挥部、县交通局、下寺镇、县住建局、绵阳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四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四川业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相关规定,验收工作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了工程档案资料,经充分讨论形成了“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位置及主要任务 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位于剑阁县剑门新区内,该项目新建纵向排洪渠一条长3057.538m,横向排洪渠二条(包括暗渠和出口护坦)长788.48m,改造和整治横向排洪渠一条长626m(其中新建明渠长151m, 改造明渠长140m,加高明渠长188.5m,新建暗渠长104m。新建环山路一条长2120m。 (二)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1、环山公路 ⑴、道路类别:城市支路,Ⅲ级。 ⑵、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⑶、结构设计年限:10年。 ⑷、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面层。 ⑸、标准轴载:BZZ-100KN双轮组单轴载。 ⑹、荷载等级:轻交通。 2、排洪渠 ⑴、横一排洪渠全长428.91m,其中箱涵全长417m,尾部护坦长10m,集水井中心至横一渠首端长1.91m。箱涵内尺寸为2.3×2.3m,外尺寸为3.3×3.3m。 ⑵、横二排洪渠全长626m,桩号K0+000~K0+066段长66m为原排洪渠改造明渠段,桩号K0+066~K0+290段长224m为新建箱涵段,K0+290~K0+395段长105m为新建排洪明渠段; K0+395至出口为已建排洪渠,其中明渠段长188.5m需采用C20砼加高至设计高程。排洪渠箱涵内尺寸为4.0×2.2m,外尺寸为5.2×3.4m。 ⑶、横三排洪渠全长358.67m,其中箱涵全长347.17m,尾部护坦长10m,集水井中心至横三渠首端长1.5m。箱涵内尺寸为2.0×2.0m,外尺寸为3.0×3.0m。 ⑷、纵向排洪渠长3057.538m,其中K0+000~0+250段为矩形明渠,净宽为1.1m;K0+250~0+430段为¢1000管涵;K0+430~0+560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3.975m,下口宽为1.35m;K0+580~0+900段为矩形明渠,净宽为2.3m;K0+900~0+940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3.975m,下口宽为1.35m;K0+960~1+300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3.5m,下口宽为1.1m;K1+320~1+700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3.25m,下口宽为1.0m;K1+720~1+820段为矩形明渠,净宽为1.6m;K1+840~2+140段(上层)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2.825m,下口宽为0.8m;K1+860~2+127.85段(底层)为箱涵,内尺寸为1.6×1.6m;K2+160~2+580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2.175m,下口宽为0.6m;K2+600~3+057.538段为梯形明渠,上口宽为5.05m,下口宽为1.6m;在两种断面之间设20m渐变段。 (三)项目建设简况(包括工程建设主要单位,工程施工和完成工程量情况等) 1、工程建设主要单位 主管单位:剑阁县水务局 建设单位: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 设计单位:绵阳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业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剑阁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 检测单位:河南四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工程概述 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于2012年6月7日正式开工,期间由于拆迁排障等工作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经参建各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磋商、勾通、交换意见,最终根据剑门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排洪渠及环山路项目会议纪要》2013年6月25日第六期会议,决定采取分期施工,分段结算的办法,并于2013年7月24日对2012年度已完工程进行了阶段验收和结算。 2014年2月12日,为解决剑门新区“幸福佳苑”保障性住房及综合农贸市场防洪排涝问题,由剑门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关于排洪渠及环山路项目‘幸福佳苑’段复工建设协调会”,在县领导的督促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2014年2月26日,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与四川业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路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并于签订合同次日正式复工。2014年12月26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了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验收申请报告。 3、2014年度工程施工和完成工程量情况 2014年2月26日,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路项目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并于签订合同次日对‘幸福佳苑’段及横三排洪渠正式复工。 2014年2月27日~6月30日完成纵向排洪渠K0+580~K0+940段360m矩形渠施工。 2014年4月15日~ 6月30日完成横三排洪渠K0-50.79~K0+290段340.79m箱涵施工。 2014年4月1日~ 10月15日完成K0+574~K0+940段366m环山公路施工。 2014年11月24日~ 12月25日完成纵向排洪渠K0+650~K0+703.5段滑坡体清除及截水沟的施工。 其余地段由于征地拆迁排障的制约无法施工。2014年12月26日,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验收申请报告。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本次阶段性验收的范围和内容如下: 1、纵向排洪渠(K0+580~K0+940),长360m。 2、横三排洪渠(K0-50.79~K0+290),长340.79m。 3、公路工程(K0+574~K0+940),长366m。 4、纵向排洪渠K0+650~K0+703.5段滑坡体清除及截水沟的施工。 三、工程形象面貌(对应验收范围和内容的工程完成情况) 1、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⑴、2012年度已完工程内容:纵向排洪渠¢2000排洪涵管66m、明渠185m、箱涵221.14m,横一排洪渠381m。 ⑵、2014年度已完工程内容:纵向排洪渠K0+580~K0+940段360m,横三排洪渠K0-50.79~K0+290段340.79m,公路工程K0+574~K0+940段366m,清除滑坡体土石方及施工截水沟长41m。 2、完成工程量与初设批复工程量比较 ⑴、已完工程 ①、完成横一排洪渠施工381m。 ②、完成横三排洪渠340.79m,桩号为K0-50.79~0+290段。 ③、完成纵向排洪渠811.14m,桩号分别为K0+350~0+940段明渠、K1+860~2+081.14段箱涵。 ④、完成纵向排洪渠¢2000排洪涵管66m。 ⑤、完成公路工程K0+574~K0+940段366m。 ⑵、未完工程 ①、未完成横二排洪渠施工,长626m。 ②、未完成纵向排洪渠1896m,桩号分别为K0+940~1+860段明渠、纵向排洪渠K2+081.14~3+057.54段明渠。 ③、未完成环山路1180m,桩号为K0+940~K2+120段。 ⑶、已明确取消工程 ①、取消K0+000~0+350段纵向排洪渠施工,长350m。 ②、取消K0+000~0+580段环山路施工,长580m。 3、工程验收情况 2014年度已完工程,应提供的资料和备查档案资料均完整齐全,实体工程符合设计及验收规程规范要求,各分部工程均已验收合格,各类原材料、质量证明、检测资料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各分部工程均已发挥设计功能。 4、工程投资完成及审计情况 该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价为3288.19万元,投资回报价为1008.16万元,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确认2012年~2013年度已完工程造价为925.67万元,已向我公司支付2012年~2013年度工程回购款412.85万元 ;2014年度已完工程造价约为763.10万元,已向我公司支付2014年度已完工程进度款170万元。该建设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造价为1688.77万元,累计支付工程款582.85万元,剩余未完工程造价约为1599.42万元。目前正在办理2014年度已完工程阶段性结算中。 5、工程项目移交和运行情况 该项目已完工程,各项指标运行良好,均已发挥其设计功能,项目移交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工程质量评定 1、工程质量监督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剑阁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承担了“剑门新区排洪渠及环山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县质量监督站派出一名质监员与现场施工人员共同实施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巡回监督的方式进行,县水务局质量监督站先后多次对该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工程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整改。监督过程中,检查监督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坚持“三检制”,依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抽检,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检。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对建设过程资料进行了初步整理,资料完整,详实可靠。 2、项目划分情况 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项目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12个分部工程。 3、工程质量评定 按照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 对每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和检测,各分部工程均已验收合格,所有需要检测的部位和试件经施工单位自检和建设单位平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已完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质量检验检测资料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检测名称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水泥检测报告 砂检测报告 卵(碎)石检测报告 钢筋力学(原材、焊接)性能检测报告 沥青砼配合比设计报告 普通砼配合比设计报告 回弹弯沉检测报告 钻芯取样检测报告 路基压实度检测报告 沥青面层压实度试验报告 沥青面层钻芯厚度试验报告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报告 沥青混合料抽提试验报告 沥青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检测份数 106份 2份 3份 2份 2份 9份 2份 4份 6份 6份 7份 2份 2份 2份 2份 2份 五、验收前已完成的工作(包括安全鉴定、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验收、技术预验收等) 无此项内容。 六、截流(蓄水、通水等)总体安排 无此项内容。 七、度汛和调度运行方案 该阶段已完工程纵向、横向排洪渠在2014年度雨季中均已发挥其设计功能,但由于该项目拆迁排障等工作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工程设计施工内容未全面实施,致使纵向排洪渠及环山路未全面贯通,因此不能全面解决雨季园区的内涝问题,希望园区在雨季要有防内涝的安全预案。 八、未完工程建设安排 后续工程建设计划需视业主拆迁排障提供作业面的进度而定。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未有问题存在,无处理意见。 十、建议 1、资金作为工程建设的命脉,一向受到各参建单位重点关注。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加强资金的筹措,确保与各方之间的合同严格履约,为资金运行畅通和工程如期完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征地拆迁问题是工程建设的首要问题,作为建设单位应该对该项工作有充分准备和应对措施,同时该问题也是建设单位造成“违约”的根本原因所在,应加大拆迁力度和统筹规划措施。 3、目前已完工程远未达到设计的排洪功能,不能全面解决雨季园区的内涝问题,希望园区在雨季要有防内涝的安全预案。 4、要对园区已完排洪渠系统进行定期疏通,清除排洪渠内淤积物,增强排洪渠运行能力。 5、纵向排洪渠“幸福佳苑”段,内侧为高边坡,坡顶距地面高约为20左右,表层为坡、残积堆积层砾石土,层厚约为5~7m,加之上游无完善的排水系统(老百姓受阻),需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确保坡体稳定和行人车辆的安全,规避安全隐患。 6、加强今后对工程运行管理和日常监测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十一、结论 已完工程设计合理,施工与监理过程规范,检验资料齐全,无质量安全事故,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设计与规程规范要求。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 十二、验收工作组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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