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媒体都需要相关技术的支持,媒体与技术紧密相关,媒体发展的历程也就是科学技术发展历程。以媒体、网络技术与文化产业相融合而产生的数字媒体产业,正在世界各地高速成长。数字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得益于数字媒体不断突破产生的引领和支持。数字媒体是融合了数字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技术、艺术设计、传播学、数字通信和网络技术等的交叉学科和技术领域。数字媒体艺术作为概念,是20 世纪90 年代前后被提出来的,它是对艺术精神与高科技手段相结合,以数字化媒体方式呈现出来的艺术形式的统称。它可分为两重大的类别:一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及软、硬件设备和科技概念进行创作,以表达属于数字时代价值的艺术形式;另一种是将传统形式的艺术作品以数字化的手法或工具表现出来,使传统艺术在新的技术界面上发生多维度的融合和创作流程的再造,从而呈现为全新的艺术形式。数字媒体艺术并非仅仅是由技术所引发的艺术领域的现象性变化,或是艺术形式加加减减,它是通过对艺术创作规律的改写、对艺术生产和流程的再造、对艺术存在方式的刷新,不仅呈现出本体存在的独立价值和意义,而且引发美学理论、美学形式、美学当代性重构。就其本质而言,数字媒体艺术是当代艺术精神的集中呈现和美学当代重构的直接动力。 一、数字媒体艺术形态本质
作为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相整合所产生的全新艺术形态,其结构的合理和有机决定着它独立于其他艺术形态的存在可能和未来的发展繁荣。随着数字技术多种可能性的被理解与掌握,对此,探究数字媒体艺术本性,进而思考其构建与发展的现实原则为美学的当代重构提供思路。开放是数字技术的本性,它是构成了数字媒体艺术的出发点。这不仅要求数字媒体艺术所蕴含的文化内涵是开放的、审美的、更重要是价值观念是开放的。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媒体艺术如果有可能独立于其它艺术形态、真正获得独立发展,那么就不应该背离自己的出发点。 文化内涵往往是构成艺术形态出现的背景,不同文化内涵导致不同的艺术形态。数字媒体技术所带来开放的文化理念,必然导致由一种媒体或一种艺术形态统摄一个时代格局的终结。在中国,就如动漫产业的发展充满着崎岖和艰辛。当21 世纪人们回首本土原创的空间时候,才惊异地发现,日本等舶来的动漫作品以倾销的方式占领了80﹪以上的市场。中国并不缺技术和文化基础,于技术而
言,中国高端的3D 动画设备和软件早已和国外接轨,就局部3D 模型和效果而言,也并不比国外差。就如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创造的中国民族动画奇迹是最好的见证。但仅仅有技术和文化底蕴是不够的,中国最需要完善的动漫市场环境,动漫发行体系和动漫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念。如果说,20 世纪前半叶是电影媒体的时代,后半叶是电视媒体的时代,而今天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却并非是一种形态独尊的时代。数字媒体技术的开放性表现为时空关系,人际关系,人机关系等极大的包容性和兼容性。它里面可以有电影、电视、绘画、设计、戏剧、音乐、舞蹈等。所以这种开放理念下的数字媒体艺术,必然是多元文化整合的结果。数字媒体艺术也只有以多种文化之间的融合为出发点才能呈现为不同以往的全新形态。
数字媒体艺术将人们对外在客观世界的生活的、艺术的或感觉的精神把握、呈现为立体生动的形象。它能使人得以将自己的精神脱离于人的肉身,而独立地呈现为各种可感的角色,即以数字图像为载体,将人的多层次多结构的精神内涵以视觉的艺术形态确定下来。另外,数字图像是离散,在深浅变化方面不连续。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眼视觉系统是基于光的刺激的,数字图像最终还要以光的形式显示,这样才能被人所接受。而数字图像完全是依赖于计算机的数字的形式来表示图像上各个点的颜色信息。数字图像要用具体的颜色媒体才能显示和表现。也就是说数字图像可以长时间保存而不会失真。如在电影《蝙蝠侠》中,设计者巧妙地把个性与图像的设计结合起来,塑造了代表着善与恶的鲜明对比两个形象———蝙蝠侠和小丑,人类的二分的精神层面有了直观的视觉呈现。因此,数字媒体艺术形态的本体定位,首先立足于艺术创造的维度建立坚实的思维平台上,从而通过其艺术定位的技术细分,实现媒体技术与艺术元素的有效整合。
二、数字媒体艺术美学的价值实现
我们谈论的数字媒体艺术,其中一部分人很快将它套入了传统的理论思维,去推导论证其本质、属性、审美特点等;另一部分人则在倡导其实践活动的时候,主要以面对巨大消费市场为依据。贵州旅游产业数字化开发的目的是利用互联网这种和旅游产业息息相关的数字媒体形式,结合数字化这种生动形象的技术手段,实现贵州旅游的高端品牌推广。以新的数字技术为新的网络体验更容易给用户以
细腻的感受。在这个数字化的旅游平台上,我们将为用户和游客提供“让度价值”。第一,数字化的三维表现,有“去伪存真”的抽象审美功能。第二,数字化的旅游平台和多媒体教互体验,能让用户在虚拟现实的体验中了解旅游景观的同时,更深地了解旅游文化知识。
数字技术的应用表明它可以给动画艺术和美学提供一个新的舞台。动画制作者完全可以用数字技术表现一个逼真的故事,更深入地表现导演的意图,创造出完美绝伦的画面,更深刻地表达制作者在表现故事过程中寄托的关注和动画片内在的含义。简单来说,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动画的设计、创作与制作,产生真实的立体场景与动画。动画艺术是一种影视艺术,,包括视觉上的美感、听觉上的享受等。虽然传统的影视艺术也满足这样的审美要求,但是动画审美所承载的内容远比传统艺术要多的多,它涉及到角色、场景、构图、景别、摄影机角度、灯光、色彩、音响等多方面的模拟设计制作。基于物理的造型将物理特性并入模型中,并允许对模型的行为进行数值模拟,使其模型中包含几何造型信息、行为造型信息,它将与其行为有关的物理特性、形体间的约束关系及其它与行为的数值模拟相关信息并入模型中。动画的运动和变化的控制方法中引进了物理推导的控制方法,使产生的运动在物理上更准确、更有吸引力、更自然。例如:我们设计一个鸟飞行的动画。其过程是:首先选择拼成鸟飞行时各种姿势图案的字符集。我们选择下列四个字符,其点阵的放大图。
对于数字媒体的三维动画中的运动,不是由物理的表演而产生的,而是通过设计师意识的加工而形成的一种对运动效果的模拟。它能够表现出其它艺术所不能表现的运动美,使人类对运动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发挥到极致,也正是这些运动构成了影视动画富于表现力和吸引力的美学特征。但是,三维动画艺术中对造型和运动的夸张性演绎是设计师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双重作用下的产物。一方面它源于设计师对真实世界的运动和形态的全面而准确的理解,另一方面,为了深刻地反映人物的性格,烘托环境的气氛,设计师可以不受现实条件的限制对其进行艺术的变形与加工,从而使三维动画艺术具有真实而夸张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数字动画首先在辅助传统动画制作方面发挥了作用,大大提高了制作效率和降低成本。例如,可采用数字化输入或交互编辑生成关键画,也可以采用编程方式生成复杂图形来辅助画面生成;可采用数字技术插值或控制产生中间画面,
利用数字技术涂色系统生成色彩变化画面,模拟摄像功能投放动画帧等来辅助运动生成;在后期制作中进行辅助编辑和加进伴音效果。数字技术可以把动画制作技巧上升到传统动画所无法达到的高度。例如,即使是最高明的动画师也难于再现三维物体的真实运动,借助于计算机则可以轻易地实现;随着现代计算机造型技术和显示技术的发展,利用计算机生成的三维真实感模型运动比二维动画具有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三、数字媒体艺术美学的核心问题
数字媒体艺术作为媒体技术与艺术相整合所产生的事物,其核心问题主要包含:1、媒体技术如何才能从技术之境通往艺术之境,也就是技术融入艺术的路径问题。2、媒体技术如何才能有机地存在于艺术之中,亦即技术存在于艺术活动及其成果中的方式。3、媒体技术与艺术元素在数字媒体艺术形态中的有机整合方式。以上关系到数字媒体艺术形态的独立,并且关系到美学当代重构的关键。美学发展到今天,引起其结构性变化的根本原因就是数字媒体技术和数字媒体艺术过渡到存在和发展的基层之中。
数字媒体技术出现,一方面使媒体艺术生产与传播的市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媒体艺术生产与传播逐步从专业性行业垄断向着非专业性市场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另外一方面,数字媒体技术大大减低了媒体艺术生产与传播的专业门槛。就如手机为主要标志的移动视音频娱乐形式,很多程度上代表的是媒体艺术创作的非专业化一脉,它带给媒体艺术生产与传播领域的非专业化冲击将远超过D V 摄影机。手机视音频拍摄、编辑、制作、传播、接收等功能的开发和普及,意味着媒体艺术设计非专业化和个性化发展的可能。以上这些,说明了数字化艺术作为当代美学构成的一部分,甚至是基础部分,必然引起美学发展的当代理念、当代形态、当代传播等方面的革命和重构。
总之,随着新的媒体技术的出现,艺术生产与传播的流程再造必然发生,媒体技术与艺术的关系不仅是媒体艺术生产和传播领域里存在的核心问题,并且也是美学研究课题中应有之意义。 结语
技术与艺术的融合是数字媒体的显著特点。数字媒体不仅改变着我们的艺术观,也改变着我们的审美观,当数字媒体兴盛的时候,艺术生态将出现新的变化。
数字媒体是现代媒体如广播、电影、电视等之后形成的。它融合了数字处理艺术、网络技术等多学科技术,形成数码图像、二维动画、数码音响、互动媒体等一系列艺术创作与制作环节。在数字媒体中,艺术创作的传统手工或低端技术被数码媒体技术所替代。总之,探讨数字媒体艺术的美学本性和建构,不仅是为了解决数字媒体艺术本身的技术问题,同时为了将之纳入整个美学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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