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会签表
制度编号 生效日期 版本编号 密级程度 □ 普通 ■ 秘密 □ 机密 □ 绝密 目 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有效进行监控,维护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版本优化说明 优化原因 优化内容 无 无 应知应会 传达对象 部门/区域 总公司 分公司 上级流程或制度 下级流程或制度 岗位 部门/区域 总公司 分公司 一般了解 岗位 类型: □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管理规定 □其他 制订: 财务中心 拟稿:资金管理部
会签: √运营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综合中心 √企划中心 √财务中心 √资讯科技中心 √审计监察中心 √培训中心 √中融信 √客户服务中心 √市场研发中心 √企业发展中心 批准: □本中心副总裁 √总裁 □其他: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二)公司对于加班人员不发放加班费,但对加班人员提供调休的机会,调休当月有效,不累计;
(三)调休不能影响部门工作的开展,且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副总的同意。 (四)上述所有调休均需填制《请休假审批表》并经批准,对于晚间加班无法事前填制《请休假审批表》并经批准的,必须于调休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七、请休假审批:
(一)员工请休假必须办理《请休假审批表》相关手续;
(二)员工本人填写个人资料并签字确认(如拟请休假员工尚有工作需交接,须将工作与部门经理指定的交接人办理交接,并由交接人签字);
(三)拟请休假员工填妥《请休假审批表》后报部门经理和部门主管副总审批; (五)审批权限:
1、部门副职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含1天)需持假条报主管副总审批,如无主管副总报总经理审批,2天以上(含2天)报总经理审批。
2、一般员工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综合办备案,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部门主管副总审批,到综合办备案,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到综合办备案。否则上述都按旷工论处。
4、员工一月内累积请假不得超过5天,如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请休假,应于当天电话告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于上班后2天内,办理书面的请休假审批手续;
八、假期类别:
员工假期共分为:节假日、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事假、病假。 九、各项假期相关规定: (一)节假日:
法定假日如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 (二)婚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员工婚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
员工申请婚假需提前一周持《结婚证》办理《请休假审批表》相关程序。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只享受一次有薪婚假。
正常办理婚假手续的本单位员工,公司综合办可代表公司慰问,慰问费用根据公司此项经费情况决定。
(三)产假: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女员工流产(含人工流产)的,可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享受十五天的休假。 产假津贴。女员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基本工资的60%。
产假期间,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公司办理保险的前提下),但若休产假后,在公司工作不足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对于产假期间的统筹及产假津贴,公司有权予以追回或扣除。
(四)陪产假:
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男员工,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享受三天有薪陪产假,男员工陪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能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五)丧假:
员工配偶或直系亲属中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申请五天有薪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中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 员工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二天有薪丧假。
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也不能以薪金方式支付给员工本人。
公司对办理正常请假手续的员工,可由公司综合办可代表公司前去探望,探望费用根据公司此项经费情况决定。
(六)事假:
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休假,事假不付薪。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休假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如不能及时办理请休假手续,应于两日内经部门经理查实后补办审批手续。
员工请事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5天。
员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0天,超过视为自动离职。 (七)病假:
员工进入公司前一律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用。 有病史的员工必须提前告知公司备案,不得隐瞒,因此原因引发的各项事故由员工本人担负一切责任。
病假单必须由社保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出,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生效,并由本人在上班后将病假单及病历交回所在部门。如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当天应电话通知部门经理。
员工患病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办理病假请假手续的员工,对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公司综合办可代表公司到医
院探望,探望费用根据公司此项经费情况决定。
相关表单:《未签到(打卡)情况说明审批表》(表7) 《加班审批表》(表8) 《请休假审批表》(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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