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土地入股“地生金”

——江苏省扬州市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纪实

本报记者 柳青 吴红萱

中国财经报 01-10 01:26:52

“过去农活干得累到死也赚不到几个钱,花钱还要看媳妇脸色。现在,田不要自己种,一亩能拿490块,年底又有分红。我在社里打工,还能挣工资给孙子零花钱。媳妇再也不废话了。”65岁的王老汉是江苏省仪征市马集镇村民,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和七八位老人在苗木园里除草。

王老汉说的社是指土地股份合作社。近年来,扬州市在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稳定村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搞活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截至2008年9月份,该市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21个,入社农户8.9万户,入股土地面积36.1万亩,组织个数和入股面积均居江苏省第一。尤为可喜的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土地租金从过去平均每亩200元提升到现在的500元,入股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7%—12%。“而目前我国农民财产性收入只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左右。”扬州市农工委周爱军自豪地说道。

农村劳动力匮乏、田地抛荒严重、资源浪费突出,必须走出一条路子来

“10年前,种田对我们村大多数人来讲已经没有多少经济上的意义了。”马集镇副镇长、金营村党委书记赵有海对此深有体会:从1982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98年的第二轮家庭承包经营,靠农田收入的家庭在金营村还占多数。但随着乡镇工业体系的崛起,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企业转移,农田抛荒弃耕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因为没人照料,草长得比水稻还好,挺心疼的。”而这正是“土地流转”在扬州悄然试行的内在原因。

2004年开始,扬州市开始思考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及综合利用价值,让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金营村是较早组建合作社的村庄。因为土地股份合作是新生事物,刚开始倡导时,大家都视之为难事、烦事、没底的事,“但农村劳动力匮乏、田地抛荒严重、资源浪费突出,必须走出一条路子来。”赵有海言语坚定地说。为激活村民的兴奋点,他和村干部把宣传资料发送到庄头、户头、田头,还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到江苏的华西、上海的松江等地考察,并召开了发动会。会上,赵有海没有讲“发展现代农业”、“实施规模经营”之类的话,而是跟村民们算起了细账:每亩土地作为一股入社,合作社按照“保底加浮动分红”方式分配,每亩土地每年保底490元或者400斤粮食,分红根据市场及合作社经营情况,按每年10%—12%递增。 结果是,76户村民愿意入社,入股土地面积276亩。但大部分村民还在犹豫观望。对此,赵有海一语道破:“农民害怕合作社拥有了经营权、使用权就剥夺了他们对土地的承包权。” 2006年,金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挂牌成立。这种片面认识也在合作社经营近两年后得到纠正。2008年8月,金营村成立了第二个合作社——东升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达到2640亩,涉及9个村民小组,300多户人家,重点发展甜叶桔、花卉、苗木产业,确认价值达到316.3368万元。“能提高收入、不吃亏、利益不受损,当然愿意。”村民如是说。赵有海则反复强调:“农民是土地的主人,但以前只是低级主人。我们要做土地的高级主人,在自己田里种地要老板开工资,还要收租金、分红。”

来自扬州市农工委的数据显示,经过几年发展,扬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快速增加,从2004年的2个发展到2008年的521个,覆盖面也不断拓宽,经营项目涉及粮油、蔬菜、花卉苗木、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牵头主体日益多元化,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30.8万亩农村土地中,高效农业企业牵头的占48%,种养大户牵头的占41%,城镇居民及其他组织牵头的占11%。

老百姓赢在“三路进财”,村集体赢在“三路得益”,投资者赢得“三种感觉”

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的最终落脚点是使农民的口袋鼓起来,集体经济的实力强起来,项目投资者富起来。经过几年的发展,扬州市已经初步尝到了甜头,赵有海将其形象地总结为:“老百姓赢在„三路进财‟,村集体赢在„三路得益‟,投资者赢得„三种感觉‟”。

老百姓赢在“三路进财”,一进土地升溢财。农户以土地入股,每亩有400元—500元收益,数目不大,但首先它规避了自耕自种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规模经营后,原有的塘、埂、坡堤、废坝、荒地等都变成为良田。以金营村为例,该村入股的2843亩土地面积中,升溢面积高达813亩,仅此一项农民增收32.52万元。二进二次分红。根据金营村东升股份合作社第一年收支情况,二次分红达保底收益的15%,农民每亩增收60元,共计增收17.05万元。三进劳务收入财。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像王老汉这样留守家庭的超劳力年龄的种田把式们也有了用武之地,在金营村,王老汉们每人每年的收入基本在4000元左右。

在金营村,记者看到,即使是通向田间的道路也都硬化了,桥梁涵闸等配套设施十分健全。“两年来,我们村两个合作社用于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和田间道路改造的投入达到了300万元。”说起村集体的“三路得益”,赵有海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他告诉记者,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后,首先得益的是村组集体有了固定的收益来源,因为村组集体的荒山、废塘和少量的机动地变成了348.4个股份,年实现收益16.02万元,这些钱不仅保证了村集体的正常运转,村级的基础设施改造、村民福利的发放以及合作社的对外项目招商都有了资金来源。其次得益的是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在江都市渌洋湖村,合作社自成立以来,投入近千万元建设了多条水泥路,改水、改厕、有线电视、养老保险等都是合作社成立后办起来的。第三得益的是许多矛盾迎刃而解,随意流转的纠纷不见了,争水争机械的麻烦没有了,多年难以解决的农业结构调整难的问题也解决了。

投资者赢得“三种感觉”,指的是优越感、责任感、安全感。这一点在记者联系采访的几位投资者身上都得到认可。东升股份合作社董事长陈东升表示,金营村区位优势并不明显,但他看中了这里的投资环境,“完全没有过去时常出现的„众反‟担忧,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让我投得放心,拿得安心。”而小纪镇超大蔬菜公司的总经理邹登文则念念不忘扬州各级政府的支持。

要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关键是要让土地变成资本,农民成股东

“土地股份合作就像当年的包干到户一样,下面搞起来了,需要上面认可,才能全面推开。”采访中,江都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显彬乐观地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得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认定,中国农村又会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事实上,首先在民间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真正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却离不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扶持和服务。

扬州市大胆探索,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专业合作

社法人登记,登记为“土地股份合作社。”“从经营上来讲,搞合作社实质上也是办公司,只有领取了营业执照,获得企业法人资格,才能进行经营活动、签合同、注册集体商标,才能争取优惠的贷款。”周爱军笑称,这一举措在当时无疑是“轰动新闻”。截至今年上半年,扬州市已有4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年底前,30%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在工商部门登记。”对此,周爱军充满信心。

2007年,扬州市财政还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村特地股份合作社。2008年,省财政对新成立的、入股面积300亩以上、工商登记的合作社进行以奖代补,每亩补助100元。市级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对全市“十强”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奖励,每个合作社奖励3万元—5万元。县(市、区)也安排有专项资金,注重对合作社的项目扶持,特别是扶持合作社进行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除此以外,在用电、用地上,扬州也给予合作社优惠。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用于农业生产的仓库、展示及交易所简易用房的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高效设施农业用电线路改造纳入农业生产用电的改造范围,改“专配”为“公配”,合作社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和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标准。为让记者有个更清晰的概念,赵有海补充说,“农业生产用电的价格是0.42元,非普工业用电是0.6元,一个普通的合作社正常情况下,一年用电几十万度。你算算,仅这一下可节约多少钱。”

“农民的最大财产是土地,要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关键是要让土地变成资本,资本变股本,农民成股东。”周爱军介绍说,扬州市当前将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放在扩量提质、利益分配和工商登记三个环节,大力倡导合作社经营由租赁经营向掺股经营和自主经营发展,倡导合作社合理确定保底收益标准,逐步扩大保底分红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提高农民来自土地的财产性收入。“2009年,我们要再新增入股面积15万亩,使土地入股面积达到59万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