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中学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关系,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党章》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上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进一步深化对党员权利、义务的理解与认识,从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实践党员先进性和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出发,结合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承诺内容。
2、基层党组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围绕教育教学、学校发展等方面内容,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承诺的重点。
3、党员根据工作岗位和自身特长,将“五个好、五带头”做为服务承诺重点,每个党员每年至少承诺服务1件实事以上,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至少提1条意见和建议。
4、基层党组织在广泛征询意见、落实党员个人服务承诺事项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初步拟定服务承诺方案,然后组织召开党员骨干会,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对服务承诺制的认识,讨论完善服务承诺方案。
5、组织召开由党员代表、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个人公开承诺。
6、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承诺书,其内容包括党组织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服务承诺的具体措施、服务承诺的完成时限、接受群众监督的方式方法和党员个人服务承诺的具体事项、服务承诺的完成时限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逐一登记填写承诺书,党组织签章,党员个人签名。
7、在校务公开栏中开辟服务承诺专栏,将基层党组织承诺的内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将服务承诺签名书上墙公示。
8、年终召开组织生活会通报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并组织测评,未完成服务承诺事项的,要说明情况,督促尽快落实。对测评有20%以上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组织提出整改或督办建议,限期改正和完成。
9、各级党组织将服务承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施建档管理。
10、开展帮扶活动,由党员干部结对联系1-2名素质较低、能力较弱的普通党员,帮助他们消除误解和心理障碍,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开展服务承诺活动。
12、各级党组织经常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履行承诺的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认真解决;对于办结限期较长的事项,要分阶段进行小结,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公开承诺的事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得到很好地落实。
13、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将履行承诺的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干部职工大会报告,干部职工大会对于报告情况应提出质询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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