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及化学品管理规范
编A/0
号:PSR-GW-07
1目的
为对本公司使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良环境影响和风险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各类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公司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及发放以及使用后废弃物处理的控制。
3.2 各使用部门负责领出后使用过程中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 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材料计划,供销计划部负责采购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查询有关资料或向供方索取所购化学品物资的MSDS资料,逐层向下传达有关使用注意事项,直至具体操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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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运输和装卸的管理
4.2.1 由供方或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及卸货。如属危险品,则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押运及卸货。委托外部运输时,应与之签订附有环保安全要求条款的运输合同,保证化学品运输、搬运的安全直到卸货后进仓为止。
4.2.2 对于供方或专业运输单位负责运输的化学品在进仓检验时,采购部应考察其运输过程中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防护措施等的完整性。
4.2.3 化学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碰撞、地上滚动、拖拉或倾倒。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装卸时不得有损伤,更不得碰坏或致漏。
4.2.4 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密封是否良好,发生问题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3 储存管理
4.3.1 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储存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清单》,对物品名称、数量及人库日期进行记录,并定期清点,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库存量。
4.3.2 易燃易爆品及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应在仓库醒目位置张贴化学品“MSDS”报告。
4.3.3 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3.4 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防止泄漏。应定期检查,翻滚堆放,以免贮存日久沉淀结块.影响使用。贮存期间还应定期检查包装容器的封口是否严密,桶身有无锈蚀、渗漏及变形之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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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3.5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4.3.6对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3.7 贮存油料及化学品的库房必须加强消防及明火管理,必须在明显地点标明“严禁吸烟”、“严禁火种”等醒目字样或标志,库房区必须备有充足的与各类油料及化学品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3.8 保持库房清洁,库房地面必须防潮、防渗,所有擦过油料碎布、纸屑及其他易燃物,均不得随地乱扔,应及时清扫。
4.4 发放管理
发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及领用日期进行登记。遵循随用随购原则,尽量减少库存,并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领用数量。
4.5 使用管理
4.5.1 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4.5.2 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使用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或产品使用说明严格执行。
4.5.3 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在整理包装和分类换桶时均应在通风良好处进行,并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以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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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防止泄漏和遗洒,一旦发生,当事人应及时用棉纱擦净,并将棉纱集中存放并处理。
4.5.5氧气瓶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要距离明火l0 m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曝晒、倒置、平使,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 m。
4.5.6 对各种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容器废弃物或过期失效的化学品废弃物,应在规定位置集中存放,桶口朝上码放,并定期对其回收或处理。
4.6 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置
4.6.1 依据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种类及数量,配备适当种类及数量的防护工具,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变质、防渗漏和防遗洒等。
4.6.2 生产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保留演练记录。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危险或重大影响时,依《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4.7 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每月对易燃易爆预防措施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环境安全巡视检查表》,各责任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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