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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20-12-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文

3.0.3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材料或产品进场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 应对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对重要材料或产品应抽样进行复验。

3.0.4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具有检测报告

3.0.5 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防滑要求。

3.0.6 有种植要求的建筑地面, 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 G J 1 5 5 的有关规定。设计无要求时, 种植地面应低于相邻建筑地面5 0 m m 以上或作槛台处理。

3.0.15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米间距不得大于1 0 m ,对日晒强烈且昼夜温差超过1 5 ℃ 的地区,其延长米间距宜为4 m ~ 6 m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及房屋转角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的宽度应为1 5 m m ~2 O m m ,缝内应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3.0.16 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缝、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2 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没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3.0.18 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9 检验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的试块,应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 组。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 每增加1000㎡应增做1 组试块;小于1000㎡ 按1000㎡ 计算,取样1 组;

4.1.6 对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地面的基层,应清除残留物,将露出基层的金属物涂绝缘漆两遍晾干。

4.2.4 填土时应为最优含水量。重要工程或大面积的地面填土前,应取土样,按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4.2.5 基土不应用淤泥、腐殖土、冻土、耕植土、膨胀土和建筑杂物作为填土,填土土块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 。

4.2.7 基土应均匀密实,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9 。

4.3.1 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 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

4.3.4 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经湿润养护、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3.7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 内不得含有有机物质, 颗粒粒径不应大于16mm。

4.4.1 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 100mm。

4.4.2 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4.4.3 砂和砂石不应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 2/3。

4.5.3 碎石的强度应均匀,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 2/3;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夹有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 60mm。

4.6.1 三合土垫层应采用石灰、砂(可掺入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 100mm;四合土垫层应采用水泥、石灰、砂(可掺少量粘土)与碎砖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 80mm。

4.6.3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 5mm;砂应用中砂,并不得含有草根等有机物质;碎砖不应采用风化、酥松和有机杂质的砖料,颗粒粒径不应大于 60mm。

4.7.1 炉渣垫层应采用炉渣或水泥与炉渣或水泥、石灰与炉渣的拌和料铺设,其厚度不应小于 80mm。

4.7.2 炉渣或水泥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浇水闷透;水泥石灰炉渣垫层的炉渣,使用前应用石灰浆或用熟化石灰浇水拌和闷透;闷透时间均不得少于5 d 。

4.7.3 在垫层铺设前, 其下一层应湿润;铺设时应分层压实,表面不得有泌水现象。铺设后应养护,待其凝结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7.4 炉渣垫层施工过程中不宜留施工缝。当必须留缝时,应留直槎,并保证间隙处密实, 接槎时应先刷水泥浆, 再铺炉渣拌和料。

4.7.5 炉渣内不应含有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颗粒粒径不应大于40mm ,且颗粒粒径在5mm及其以下的颗粒,不得超过总体积的40% ;熟化石灰颗粒粒径不应大于5mm 。

4.7.7 炉渣垫层与其下一层结合应牢固,不应有空鼓和松散炉渣颗粒。

4.8.1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应铺设在基土上。当气温长期处于0℃ 以下,设计无要求时,垫层应设置缩缝,缝的位置、嵌缝做法等应与面层伸、缩缝相一致,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16条的规定。

4.8.2 水泥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陶粒混凝土垫层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 。

4.8.4 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应设置纵向缩缝和横向缩缝;纵向缩缝、横向缩缝的间距均不得大于6 m。

4.8.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

度的 2/3,含泥量不应大于3%;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陶粒中粒径小于5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10%;粉煤灰陶粒中大于15mm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陶粒中不得混夹杂物或粘土块。陶粒宜选用粉煤灰陶粒、页岩陶粒等。

4.8.9 水泥混凝土和陶粒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陶粒混凝土的密度应在800kg/m³~1400kg/m³之间。

4.9.1 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凝土铺设。当找平层厚度小于30mm时,宜用水泥砂浆做找平层;当找平层厚度不小于30mm时,宜用细石混凝土做找平层。

4.9.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9.7 水泥砂浆体积比、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水泥砂浆体积比不应小于1:3 (或相应强度等级) ;水泥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 1 5 。

4.9.8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的立管、套管、地漏处不应渗漏,坡向应正确、无积水。

4.9.9 在有防静电要求的整体面层的找平层施工前,其下敷设的导电地网系统应与接地引下线和地下接电体有可靠连接,经电性能检测且符合相关要求后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4.9.11 找平层表面应密实,不应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缺陷。

4.10.3 在水泥类找平层上铺设卷材类、涂料类防水、防油渗隔离层时,其表面应坚固、洁净、干燥。铺设前,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应采用与卷材性能相容的配套材料

或采用与涂料性能相容的同类涂料的底子油。

4.10.5 设隔离层时,在管道穿过楼板面四周,防水、防油渗材料应向上铺涂,并超过套管的上口;在靠近柱、墙处,应高出面层 200mm~300mm 或按设计要求的高度铺涂。阴阳角和管道穿过楼板面的根部应增加铺涂附加防水、防油渗隔离层。

4.10.11 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 2 0 ;房间的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 0 O m m ,宽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 2 0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3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的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4.10.15 隔离层与其下一层应粘结牢固,不应有空鼓;防水涂层应平整、均匀,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4.11.3 采用松散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铺平拍实;采用板、块状材料铺设填充层时,应分层错缝铺贴。

4.11.4 有隔声要求的楼面,隔声垫在柱、墙面的上翻高度应超出楼面20mm,且应收口于踢脚线内。地面上有竖向管道时,隔声垫应包裹管道四周,高度同卷向柱、墙面的高度。隔声垫保护膜之间应错缝搭接,搭接长度应大于100mm,并用胶带等封闭。

4.11.5 隔声垫上部应设置保护层,其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内配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 的φ6mm 钢筋网

片。

4.12.2 建筑物室内接触基土的首层地面应增设水泥混凝土垫层后方可铺设绝热层,垫层的厚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首层地面及楼层楼板铺设绝热40 层前,表面平整度宜控制在3mm 以内。

4.12.5 绝热层与地面面层之间应设有水泥混凝土结合层,构造做法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水泥混凝土结合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层内应设置间距不大于 200mm×200mm 的φ6mm 钢筋网片。

4.12.11 绝热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对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阻燃性进行复验。

4.12.12 绝热层的板块材料应采用无缝铺贴法铺设,表面应平整。

5.1.2 铺设整体面层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 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凿毛或涂刷界面剂。硬化耐磨面层、自流平面层的基层处理应符合设计及产品的要求。

5.2.3 水泥混凝土采用的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面层厚度的 2/3,细石混凝土面层采用的石子粒径不应大于16mm。

5.2.6 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400cm²,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5.7.4 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

粒径应为0 .1 5 m m ~ 5 m m ,含泥量不应大于3 % 。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 .5 % ;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6.1.5 铺设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人造石板块、陶瓷锦砖、陶瓷地砖、缸砖、水泥花砖、料石、大理石、花岗石等面层的结合层和填缝材料采用水泥砂浆时,在面层铺设后,表面应覆盖、湿润,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7d。当板块面层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6.2.2 在水泥砂浆结合层上铺贴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铺贴前,应对砖的规格尺寸、外观质量、色泽等进拧预选;需要时,浸

水湿润晾干待用;

2 勾缝和压缝应采用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颜色的水泥,并做养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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