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锋
(湖州师范学院
[摘
行政管理系,浙江湖州313000)
要]建构主义民主观(也叫分析民主观)是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两类民主观内在义理上的推进,是当代民主理论研究的重要思想资源。建构主义民主观的特征即在于从理想与现实两个方面的综合来界定民主,试图获得一个既能满足民众对正义的向往又能现实运行的民主体制。分析民主观的主要代表为夏皮罗、达尔等。建构主义民主观有助于深化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路径的思考。
[关键词]建构主义民主观;政治文明建设;党内民主;基层民主[中图分类号]D0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466(2010)01-0051-05
随着现代化的逐步扩展,经济的日益富裕,政治民主化和政治文明建设慢慢成为民众交谈的主题。建构主义民主观是朝着和谐社会与政治文明前进的当代民主理论研究的重要思想资源,有助于深化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路径的思考,本文对此做一粗浅探讨。
一、从理想主义到建构主义
民主含义的准确界定是令当代政治学者头疼的问题。自古以来对民主含义的界定主要有两种思路:理想主义的与现实主义的。正如亨廷顿所说:“一种是理性主义的、乌托邦的和理想主义的民主概念,另一种是经验的、描述的、制度的和程序的民
[1](P5)主概念。”理想主义思路侧重民主含义的价值方
注重从抽象角度考虑问题,其方法为理论上应该是怎样的就怎样的“应然”(shouldbe)研究方法;后一种方法则是从现实到理论的实证式研究,大多采用调查研究型的、动态的实证方法,注重从具体的、可操作角度考虑问题,其方法为现实是怎样的就怎样的“实然”(Itis)研究方法。为了行文的方便,我姑且把前一种方法称为“理想类”的,后一种方法称为“现实类”的。①之所以要详细分析这两个学派在方法论上的差异,是为了更好地分析民主的内涵。研究方法取向不同,学者所得到的民主的含义就会不一样。正是因为政治学者研究角度与方法论的不同,所以出现了数不胜数的民主的界定,成为目前困扰民主学者研究的一个主要问题。
理想类的民主观往往把民主当成一项崇高的原则,当成具有实质内涵的抽象意义来看待,比如自由、平等、最高的善、多数人统治等。在理想类民主观看来,民主就是政治绝对自由,就是人人平等,就是善,就是维护全体公民的利益。有的学者称之为
面,侧重民主的实质内涵,侧重从抽象演绎的层面界定民主;现实主义思路则侧重民主含义的经验分析,侧重民主的可操作性,侧重从具体归纳的角度定义民主。前一种方法是从理论到理论的规范式
研究,大多采用静态的、历史的、制度型分析方法,“实质民主观”。一般来讲,“实质民主观”可以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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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与公共管理为自由主义民主观、平等主义观、多数统治论。自由主义民主观侧重把政治公民对政府的自由选择以及政治公民行为自由作为民主的实质内涵。平等主义民主观侧重把政治公民人人平等作为民主的实质内涵,认为民主是一种遵守政治平等原则的政治体制,强调政治平等的重要性,强调人人平等、一人一票。多数统治论侧重多数人制定公共政策,从而保证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由于全体民众共同参与民主的不可能性,全体一致就让位于大多数人决策。尽量使一个民主政体反映或接近反映全体民众的意愿,是理想主义民主观追求的目标。理想类民主观的典型运用是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民主体制。无论是在建立民主政体过程中采用的与传统政治制度相决裂的革命手段,还是强调人民主权、政治平等与自由、比例代表制,抑或是对国家利益的重视,都反映了此类民主政体的理想主义特征,反映了民主创造者对这种政治理性价值的追求。从历史来看,从此类民主政体的建立到其完全巩固的过程,始终伴随着经常的政局更换,给社会民众带来了巨大的负担。由于此类民主政体具有相当大的不稳定性,因此重新建构一种新的民主观来弥补其不足就很有必要了。新的民主观应该能够缓解甚至解决多数人的暴政问题,应该能够缓解自由与平等的过分抽象性,从而给民众一个实实在在的民主概念,给学者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
现实类民主观是伴随着行为主义研究方法在政治学中的广泛运用而兴起的。理想类民主观由于其明显的缺陷,越来越不能满足政治学研究的需要。学术研究需要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概念,需要一些能判断政体优劣的指标;社会也需要一些能衡量政体民主程度的概念。现实类民主观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程序民主观、宪政民主观、平衡民主观。“程序民主观”也称“选举民主观”,它把民主当成一种方法、一种程序、一种手段、一种机制、一种框架或者一种制度,主张在规则的安排下采用竞争性选举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官员,再由这些官员来代表选民进行决策。程序民主观比较注重民主过程中体现的民主性,注重在动态的政治过程中民众参与的广泛性,选举、竞争、负责任的领袖、政策、政治冲突等是体现程序民主观的关键词。宪政民主观认为宪法是人民建立政府、约束政府、管理政府的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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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依据和保障。程序民主观的缺陷在于其运作过程有可能选出独裁领袖,他不受宪法的制约,甚至破坏宪法、建立集权体制奴役民众;而宪政民主观强调选出的领袖必须受宪法的制约,而在三权分立、权力分散的体制中是不可能出现独裁的。平衡民主观实际上就是党团政治,侧重民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利益与权力的妥协机制。它注重的是经验政治过程,认为利益集团和政党是政治运转的主要决定力量,民主运作就是这些党团之间利益与力量的较量,这些党团通过系列磋商、交流、谈判、沟通、妥协、互助、讨价还价,共同决定公共政策的产出,从而保证所有参与者都能得到合理的一份利益。现实类民主观的特点在于描绘了现实民主政治的具体特征,强调的是民主的可运作性与效率,提供了一套决定社会权力运作的制度安排。现实政治实践中的民主是选举民主、宪政民主、妥协民主,可见现实类民主观具有极大的可操作性、应用性、现实性,极大地弥补了原有理想主义民主观的价值成份过多的不足。现实类民主观不仅比较容易实行,也易获得社会的合法性,也不会造成社会的巨大动荡。但是,现实类民主观不一定能够反应选民的意见和想法。现实类民主观主要存在以下不足:迄今法治政府在治理效果上并没有完全体现人民正义,代议制政府的腐败、低效与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理念不相一致,过于制度化的政府已经陷入到僵化的程度以致民众对参与政治失去兴趣。②
理想类民主观与现实类民主观“各执一偏,分别强调主体和程序,这实际上把本来不可分割的东西分割了开来,它对于现实的民主政治很可能是非常危险的。其实对于健全的民主政治而言,公民个人的政治权利的实际后果以及实现这些权力的程序
是同等重要的。”[2](P127)
如何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建立
一种新的民主观,就成为部分政治学者自觉承担起来的任务。在政治学研究的方法论中,特别是二战以来,除了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之外还出现了第三种研究方法,即分析的方法,此种方法论的优势在于综合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长处,以期建立一个双方都能满意的理论。
二、建构主义的后现代面向
“作为一种政体,民主一直是根据政府权威的来
源、政府所服务的目的和组成政府的程序来界定”。[1](P4-5)也就是说,既可以从“人民的意志”(来源)和“公益”(目的)等实质性方面来界定民主,也可以从程序方面来界定民主,当然也可以从两个方面的综合来界定。分析民主观的特征即在于从理想与现实两个方面的综合来界定民主,既不过分追求民主的价值,也不过分追求民主操作性,而试图获得一个既能满足民众对正义的向往又能现实运行的民主体制。分析民主观的主要代表为夏皮罗、达尔等,他们代表了民主观分析的第三条道路。比如,夏皮罗认为他希望勾画出在理想类民主观与现实类民主观之间的争论中保持中立的民主观,“发展既能对政治现实作出反应,又不要求首先解决这样问题的理论。在过程与实质之间是描述我的观点的合适的口味”。[3]他认为民主并不是一种政治上的至善、最好,而是一种比专制独裁政治稍好的政治体制,是一种政治体制上的比较级,是一种必要的善。[3]可见夏皮罗的理论从根本上背离了理想类民主观,而成为立足于现实类民主观之上的分析民主观。另一位民主理论家萨托利则在其民主专著《民主新论》中自承,该书的语言风格是规范与描述兼而有之,这表明即便是以民主规范含义研究为主的学者其研究也带有很大的分析性成分。
分析民主观的观点可简单地表述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人民的统治,这也是一种我们最经常接触到的关于民主的一个概念,它结合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两个最基本的方面,这种纯词源意义上的民主,虽然突出了政权的人民性、全体参与性,也讲到了程序性方面,但是其缺陷也是明显的:忽视了政治实际运作的复杂性,过分简化了政治的运作。这在现实政治中容易引发民众的集体参政行为超出政府当局的合法控制范围,导致暴力行为。而经济学者亚瑟·刘易斯认为:“民主有两重含义。第一层意思是,凡是受某项决定的人都应有机会直接或间接通过推选的代表参与作出决
议;第二层意思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为依归。”[4](P222)政
治经济学者德尔认为,民主政治是一个协调(处于市场之外)拥有平等地位的代理机构及个人的决策的各种方法的集合。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个人独立地做计划,他们的权力是平等的,沟通的渠道是
报平行的,协调则通过谈判、全体一致决策、简单(或合格)多数表决以及选出代表决策等方式来实现。
[5](P10-12)
德尔的观点在兼顾民主的平等价值的同时,
重视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来保证民主的实现,反映了分析民主观的特点。哈贝马斯则通过交往行动的理论,力图克服理想类民主观与现实类民主观的冲突,认为民主存在于人际交往活动中,是人们在符合交往理性的、自由平等的对话和讨论中通过话语共识而形成的,并认为这种自由地进行批判性讨论的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程序为民主提供了挽救方案。
分析民主观另一主要代表罗伯特·达尔在其近期出版的《论民主》一书中提出民主既是一种理想,又是一种现实。[6](P30)作为毕生研究民主理论、享誉世界政治学界的专业学者,达尔不仅从规范层面研究民主的理论基础,比如《民主理论的前沿》,还从经验的层面研究民主的要素,比如《谁统治?》。他建构了“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即多重少数人统治社会的原理,认为“辨识现代民主政体的依据,要看是否存在各种团体与组织,看他们是否拥有合法地位,以及他们相对于政府是否独立,彼此之间是否
独立。”[4](P9)
他从经验的层面分析了民主,强调现实
政治中独立与分化的政治结构间政治参与和竞争对民主的重要性。他还认为理想民主的内涵是“政治平等”,它分为两个方面:从公民的角度,是指“我们应该把每个人的内在幸福看作是与他人平等的”;从政府的角度,就是指“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对于受到决策约束的人,应当平等地考虑他们的幸福
和利益。”[4](P86-87)③总之,达尔既把民主当成一种具
有政治平等的实质内涵的原则来研究,又把民主视为实现这一原则的手段、方法或机制、程序,试图获得一个比较完美的民主定义。
19世纪的民主理论学者强调的是个体民主价值的至上性。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人类社会实践的却是政府民主,政府权威起着主要的秩序维持的作用,权威主义大行其道。20世纪末以来,特别是新一波全球化以来,党团民主越来越引起注意,理论的变化令人目不暇接。[7](P15)④
三、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路径的思考
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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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义’政治学与公共管理面就是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基础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对此,建构主义民主观无疑有助于我们思考的深化。我们先来分析迄今研究中国特色民主化路径的两种主要思路:基层民主论与党内民主论。对于民主化路径的研究涉及到各式各样的争议与分歧,即便是党内民主论其内部也分化为不同的学派。总的看来,基层民主论的理论预设是由最底层的民众自行训练民主的实践,由下至上,随着民主素养与实践政治智慧的提高,逐步推进,由村至乡、县,再由县、市至省以至中央层,稳固地推动民主化建设。从实践来看,改革开放30年来,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取得了许多令人可喜的成果。在中国农村基层选举中逐渐形成两种民主性较强的模式:一种模式是海选,是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党支部和村委会不再以组织的名义参与提名),按提名票多少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正式选举阶段再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村委会成员,体现出民主原则的彻底性、选举过程的公正性和选民参与的广泛性以及对选民民主意志的尊重。另一种模式是农村党支部选举过程中所采用的两票制。两票指信任票(有些地方称之为提名票)和选举票。具体来说,首先由全体选民对村党支部所有党员投信任票,只有且必须获得过半数信任票的党员才有资格成为村支委的候选人;然后根据信任票的多少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候选人,最后由村党支部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与此类似的做法还有公推直选制,或者采取村民投票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村民对党员的监督力度,扩大民意基础,拓宽党支部领导权威的合法性基础。虽然某些地方存在着违反民主精神与原则的现象,比如金钱贿赂、宗
派斗争、宗族控制,[8]但整体看来,基层民主成就喜
人。不过,如果民主实践范围仅仅局限于村、镇一级,由于规模小层级低,实难取得政治体制的大突破。在基层民主政治实践尚未能突破乡、县一级的立法、行政类官员的直接选举的条件下,党内民主论的意义就凸显出来了。党内民主论主张由上至下的精英的主体式理性改革,认为在民主化道路上应选择先精英后大众、先共产党内后共产党外的体制内渐进发展路线。具体说来,党内民主论主张通过扩大差额选举范围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并要求从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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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做起,沿着从党内到党外、从主体到边缘、从精英到大众的顺序逐步推进国家民主化改革。党内民主论特别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基本方向,即扩大差额选举,扩大到对党提名的国家机构的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在党内民主论者看来,在共产党内不断扩大民主选举,尝试一种执政党内有竞争的选举制度,可能是在现存体制框架内较为有效的民主化途径,这样既保持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又能适应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客观需求。党内民主化不仅可能成为多党制的替代物,而且也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机制。党内民主论者相信,党内民主可以带动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精英民主可以导向大众民主。⑤
无论是基层民主论还是党内民主论都有各自的理论优势与不足。基层民主论是一种多数民主论,强调公民个人的民主训练,实际上强调微观领域的政治稳定性与认同性,是一种朴素的民主论。在这样的理论指引下,容易生成稳固式民主体制。虽然由于传统政治的专制性格的长久影响和现实条件下各种约束变量的制约,由基层民主生成整个国家的民主制度难免费时太长,但基层民主是一种基本的、必要的、不可或缺的民主化途径。台湾与大陆有着相同的传统政治性格,而由于长达半个世纪的基层民主的运作,其当前政治民主化的基础是较为巩固的;以此为鉴,大陆稳步推进并不断调适基层民主的策略其实是意义深远的。党内民主论是一种少数民主论,强调党团组织内的高度民主性,认为党团民主对于社会民主具有示范效应和领导作用,强调中观领域民主决策的重要性,强调精英与发达组织的民主性格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就这一高屋建瓴式的理论建构而言,其理论的创新性与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考虑到目前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合二为一的实情,党内民主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问题是,党内民主化有无实践的可能呢?它会不会造成政治体系的崩溃呢?中国的共产党精英有没有这样锐意改革的强大动力呢?原有统治阶层的保守人士的阻力到底有多大呢?实际地考虑一下,我们发现,虽然党内民主可能有着美好的前途和重大的战略意义,但目前其可操作性与可实现性却不容乐观。在既定的政治体制,尤其是宏观领域政治约束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党内民
主可能困难重重。
党内民主虽有着巨大的理论魅力其可操作性却不容乐观,而基层民主虽在稳步推进却又不能在短期内实现政治突破,那么是否存在一种有效的中国特色政治民主化道路呢?对此,建构主义民主观可以给予我们深刻的启发。建构主义民主观从理想与现实两个层面的综合来界定民主,试图获得一个既能满足民众对正义的向往又能现实运行的民主体制,其致思方向和价值取向无疑有助于我们对中
国特色政治民主化道路的思考的深化。通过建构主义民主观的启发,我们意识到,没有宏观政治领域的大突破,仅有中观民主与微观民主,中国特色
政治民主化转型是不可能实现的,而组织民主与个
体民主的持续发育也将得不到有效的制度保护。
问题是,如何在确保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条件下实
现宏观政治领域的突破呢?我们认识到,只有在开放体制下民主化才会成功。那么,宏观政治领域的开放性格如何生成呢?这些不仅是政治理论研究
的大课题,也是对中国能否实现民主转型的巨大考
验。开放体制形成与否,标志着宏观领域改革能否
取得重大突破。在我们看来,要生成开放体制,首要的是立法、行政与司法三大体系要实现各自内部领域的高度专业化,各个体系自身都享有内部的至
高决定权,具有不可化约的至高价值,体系之间存
在着高度的独立性,拥有同等的权威。只有这样,
才有助于实现党的组织机构与国家权力组织的分离与分立,减少党务官僚与政务官僚的竞争,减少权钱交易与腐败,进而促进三大体系决策的科学性
与正确性。在这一政治实践过程中,政治精英内部
平等的态度、同情的了解、渐进推进的原则以及和
平地处理政治冲突,则是应遵循并养成的基本的民
主精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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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肖立辉.乡村选举的民主模式[N].学习时报,2006-06-26.
[注释]
①学者李景鹏对“实然”与“应然”研究方法进行了介
绍,见其论文《论权力分析在政治学中的地位》,载《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3期,第22-25页。他主张对民主的
研究更应关注民主现实是怎样,然后再作结论,而不是民主理论上应该怎样就怎样。其著作《中国政治发展理论研究纲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应用“实然”与
研究方法,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
析。
②可参考卡若文如下著述:《民主社会中的民粹运动:一个理论面的探讨》,ceiba.cc.ntu.edu.tw;Margaret
Canovan.Populism[M].London:Junction,1981;MargaretCanovan.TrustthePeople!PopulismandtheTwoFacesof
Democracy[J].PoliticalStudies,1999,XLVII,pp.2-66。
③关于达尔民主理论,可参阅其代表作《民主理论的
前言》(朱丹、顾昕译,三联书店1999年1月版;译后记颇有参考价值)、《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周军华译,吉林人
民出版社2006年5月版)等。④从理想的、现实的、分析的三个方面来概括民主的含义只是一个粗略的尝试,只是为了学术研究的方便而
建立的一种分析模式。从民主理论研究史来看,熊彼特
把民主理论划分为古典民主理论与精英民主理论两种,达尔把民主理论划分为麦迪逊式民主、人民主义民主和
多头统治民主三类,巴里·霍尔登把民主理论分为激进民主论、新激进民主论、多元民主论、精英民主论和自由民主论五种,而萨托利则把民主理论分为参与式民主、选举
式民主、表决式民主、竞争式民主四类。
⑤详细的分析见胡伟的《党内民主与政治发展:开发
中国民主化的体制内资源》,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1期。其观点引起了台湾等地区政治学者的注意和研究。[责任编辑:王代生]No.1,2010(GeneralNo.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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