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模板分项工程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模板分项工程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方木、木楔、支撑(木或钢),定型组合钢模板的附件(U形卡、L形插销、3形扣件、碟形扣件、对拉螺栓、钩头螺栓、紧固螺栓)、铅丝(12号~14号)、隔离剂等。 2.1.2打眼电钻、搬手、钳子。 2.2作业条件

2.2.1弹好墙身+50cm水平线,检查砖墙的位置是否符线,办理预检手续。

2.2.2构造柱钢筋绑扎完毕,并办好隐检手续。

2.2.3模板拉杆如需螺栓穿墙,砌砖时应按要求预留螺栓孔洞。 2.2.4检查构造柱内部是否清理干净,包括砖墙舌头灰、钢筋上挂的灰浆及柱根部的落地灰。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支构造柱模 板 准备工作—— 支圈梁模板 ——办预检 支板缝模板

3.2支模前将构造柱、圈梁及板缝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 3.3支模板: 3.3.1构造柱模板:

3.3.1.1砖混结构的构造柱模板,采用木模板。用一般的支模方法。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模板膨胀,影响外墙平整,用木模贴在外墙面上,并每隔1m以内设两根拉条,拉条与内墙拉结,拉条直径不应小于φ16。拉条穿过砖墙的洞要预留,留洞位置要求距地面30cm开始,每隔1m以内留一道,洞的平面位置在构造柱大马牙槎以外一丁头砖处。

3.3.1.2外砖内模结构的组合柱,用角模与大模板连接,在外墙处为防止浇筑混凝土挤胀变形,应进行加固处理,模板贴在外墙面上,然后用拉条拉牢。

3.3.1.3外板内模结构山墙处组合柱,模板采用木模板或组合钢模板,用斜撑支牢。

3.3.1.4根部应留置清扫口。 3.3.2圈梁模板:

3.3.2.1圈梁模板可采用木模板或定型组合钢模板上口弹线找平。 3.3.2.2圈梁模板采用落地支撑时,下面应垫方木,当用木方支撑时,下面用木楔楔紧。用钢管支撑时,高度应调整合适。

3.3.2.3钢筋绑扎完以后,模板上口宽度进行校正,并用木撑进行定位,用铁钉临时固定。如采用组合钢模板,上口应用卡具卡牢,保证圈梁的尺寸。

3.3.2.4砖混、外砖内模结构的外墙圈梁,用横带扁担穿墙,平面位置距墙两端24cm开始留洞,间距50cm左右。

4、质量标准

模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I)

允许偏差或允检查方法 许值 主 1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第4.2.1条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控 观察检查 项 2 避免隔离剂沾污 第4.2.2条 项 序 项 目 目 1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第4.2.3条 观察检查 2 用作模板地坪、胎膜质量 第4.2.4条 观察检查 3 模板起拱高度 第4.2.5条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4 预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mm) 3 埋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3 件置(mm) 预插筋 中心线位置(mm) 5 尺量检查 留外露长度(mm) +10,0 孔2 一 允预埋螺中心线位置(mm) 栓 外露长度(mm) +10,0 许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mm) 10 般偏尺寸(mm) +10,0 项 差 轴线位置(mm) 5 目 5 经纬仪、水准底模上表面标高(mm) ±5 模仪、2m靠尺和截面内部尺基础 ±10 板塞尺、拉线和尺寸 柱、墙、梁 +4,-5 安量检查 装(mm) 允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6 许大于5m 8 偏(mm) 差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mm) 2 表面平整度(mm) 5

模板拆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Ⅲ)

项 序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检查同条件试1 第4.3.1条 强度 件试验报告 主 第4.3.2条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2 观察 的拆除时间 控 项 3 目 一 1 般 项 2 目 5、成品保护

5.1在砖墙上支撑圈梁模板时,防止撞动最上一皮砖。

5.2支完模板后,应保持模内清洁,防止掉入砖头、石子、木屑等杂物。

5.3应保护钢筋不受扰动。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构造柱处外墙砖挤鼓变形,支模板时应在外墙面采取加固措施。 6.2圈梁模板外胀:圈梁模板支撑没卡紧,支撑不牢固,模板上口拉杆碰坏或没钉牢固。浇筑混凝土时设专人修理模板。

6.3混凝土流坠:模板板缝过大,没有用纤维板、木板条等贴牢;外墙圈梁没有先支模板后浇筑圈梁混凝土,而是先包砖代替模板再浇筑混凝土,致使水泥浆顺砖缝流坠。

6.4板缝模板下沉:悬吊模板时铅丝没有拧紧吊牢,采用钢木支撑时,支撑下面垫木没有楔紧钉牢。

后浇带拆模和支顶 避免拆模损伤 第4.3.3条 第4.3.4条 观察 观察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第4.3.5条 观察

砖混结构构造柱、圈梁模板分项工程

鼓模问题专项方案

青岛康太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项目部

2011.08.0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