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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检验报告

2024-08-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检验报告

NO

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_ 睢州酒 __________ 委托单位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__________委托检验 __________

河南省宁陵县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河南省宁陵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检验报告

NO

共3页第1页

睢州酒 2012. 11. 22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 号 受检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生产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任务来源 抽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等级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备注

商标 睢州 规格型号 38%vol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孙秋丽 朱样品到达 抽样人员 新忠 日期 抽样基数 5000 件 6瓶 优级 样品/抽 样单编号 检查圭寸样 孙秋丽 人员 封样状态 完好 GB/T21911-2008 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T21911-2008标准,检验合格 签发日期: 审核:

年 月 主检:

日 批准:

NO

共3页第2页

河南省宁陵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检验报告

序号 1 检测项目 塑化剂检验项目 DMP DIBP DBP DEHP DPP DEP 二苯酯 DCHP BBP DMEP BMPP DEEP DHXP DBEP DNOP DNP 计量 单位 标准 要求 实测结果 单项 结备注 论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 / / / / / / / / / / / / / / /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未检出(检出限v kg) / / / / / / / / / / / / / / / / 以下空白 注意事项

1、 报告无 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3、 报告无编制或(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单 位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

(1) 委托检验,由委托方向检验单位提异议。

(2) 监督检查,由被检方向下达检验计划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 异

议。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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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委托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地 址:宁陵县永乐路大转盘

邮编:476700 直: 传

/、 •

电 话:

检 验 报 告 告

NO

产品名称 ____________ 玉米 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 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__________ 委托检验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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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

NO

共3页第1页

玉米 /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 号 受检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生产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任务来源 抽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等级 商标 / 规格型号 / 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丰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孙秋丽 朱样品到达 抽样人员 新忠 2Kg 2级 抽样基数 样品/抽 样单编号 8000 吨 日期 检查圭寸样 孙秋丽 人员 封样状态 完好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GB1353--2009 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1353-2009标准,检验合格 签发日期:2012年01月19日

备注 批准:

审核: 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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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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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标准要求 位 g/L % % % / ug/kg 序 检测项目 号 1 2 3 4 5 6 实测结果 690 单项 结备注 论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容重 水分 不完善粒含量 杂质含量 色泽气味 黄曲霉毒素B1 > 685 正常 < 20 以下空白 正常 :未检出 合格 注意事项

1、 报告无 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3、 报告无编制或(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单 位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

(1) 委托检验,由委托方向检验单位提异议。

(2) 监督检查,由被检方向下达检验计划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 议。 6、 委托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地 址:宁陵县永乐路大转盘 电 话:

邮 编:4767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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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产品名称

睢州粮液一内咅B叁号 _____

委托单位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__________ 委托检验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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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州粮液内咅叁号 2011. 05. 22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 号 受检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生产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任务来源 抽样日期 样品数量 样品等级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备注

商标 睢州 规格型号 38%vol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孙秋丽 朱样品到达 抽样人员 新忠 日期 抽样基数 5000 件 6瓶 优级 样品/抽 样单编号 检查圭寸样 孙秋丽 人员 封样状态 完好 GB/ GB/T10345-2007 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标准,检验合格 签发日期: 审核:

年 月 主检:

日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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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序 检测项目 号 计量 单标准要求 位 应标内容 产品名称 原料 香型 质量等级 酒精度 净含量 制造者、经销者 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许可证编号 共3页第2页 实测结果 睢州粮液--内部叁号 水、高粱、小麦、大 米、豌豆 浓香型 优级 38% (vol) 500mL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睢县付楼 QS4100 1501 5270 2011. 05. 22 GB/ 符合 GB/表2的规定要求 单项 结备注 论 合格 1 标签 2 感官 应符合 GB/表2的规定要 求 合格 3 4 5 6 7 8 9 10 酒精度 净含量 总酸(以乙酸计) 总酯(以乙酸乙酯 计) %(vol) mL 38 士 > 500 合格 501 合格 g/L g/L 合格 合格 固形物 甲醇 杂醇油(以异丁醇+ 异戊醇计) 己酸乙酯 g/L 合格 g/L 合格 g/L 合格 g/L 合格 以下空白 — 注意事项

1、 报告无 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3、 报告无编制或(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 报告涂改无效。

5、 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单 位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

(1) 委托检验,由委托方向检验单位提异议。

(2) 监督检查,由被检方向下达检验计划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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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址:宁陵县永乐路大转盘

地 电

邮 传

编:476700 直:

话:

/、 验 报 告 告

NO

产品名称 睢州粮液一内部壹号

委托单位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检验类别 _________ 委托检验 __________

河南省宁陵县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河南省宁陵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检验报告

NO

共3页第1页

睢州粮液内部壹号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批 号 受检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生产单位名称 及联系电话 任务来源 抽样日期 商标 睢州 规格型号 38%vol 2011. 05. 22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抽样人员孙秋丽 样品到达 朱新忠 日期

样品数量 6瓶 抽样基数 5000件 检查封样孙秋丽

人员 样品/抽 样单编号 样品等级 检验依据 检验结论 备注 批准:

优级 封样状态 完好 GB/ GB/T10345-2007 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标准,检验合格 签发日期: 审核:

年 月 主检:

日 河南省宁陵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检验报告

NO

共3页第2页

计量 单标准要求 序 检测项目 号 1 标签 实测结果 睢州粮液--内部叁号 水、高粱、小麦、大 米、豌豆 浓香型 优级 38% (vol) 500mL 河南睢州酒业有限公司 睢县付楼 QS4100 1501 5270 2011. 05. 22 GB/ 单项 结论 合格 备注 位 应标内容 产品名称 原料 香型 质量等级 酒精度 净含量 制造者、经销者 的名称和地址 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日期 产品标准号 2 感官 应符合 GB/表2的规定要 求 符合 GB/表2的规定要求 合格 3 4 5 6 7 8 9 10 酒精度 净含量 总酸(以乙酸计) 总酯(以乙酸乙酯 计) %(vol) mL 38 士 > 500 合格 501 合格 g/L g/L 合格 合格 固形物 甲醇 杂醇油(以异丁醇+ 异戊醇计) 己酸乙酯 g/L 合格 g/L 合格 g/L 合格 g/L 合格 以下空白

注意事项

1、报告无 “检验报告专用章 ”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3、报告无编制或(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单 位提

出,逾期不予受理。

(1)委托检验,由委托方向检验单位提异议。

(2)监督检查,由被检方向下达检验计划的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异 议。 6、委托检验仅对样品负责。

地 址: 宁陵县永乐路大转盘 邮 编: 476700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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