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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04-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杭州师范大学

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2014学年,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等的领导和支持下,我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工委„2011‟1号)等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1.基本信息公开。利用学校门户网站,每季度更新发布学校概况,每季度更新发布校情统计等办学基本情况。定期召开教代会、工代会,校长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在会上集中向代表作出说明和反馈。制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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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章制度,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支持学术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通过校园网,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招生网公开,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针对我校开展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考单招和艺术类专业校考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各类信息,如招生考试办法、入围考生名单、校考合格分数、分批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查询等均在招生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制定并遵守《招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订学校《财务报销手册》并在财务网公布,供广大教职工在经济活动和财务报销时作为依据。加强对省市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规定的宣传,并严格执行。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2014年新增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继续在取得物价部门批复或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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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网公示。根据杭州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将2014年部门预算,主要有2014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部门预算说明等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按规定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财务状况。创新财务信息公开渠道,2014年新增微信查询功能,教职工个人收入、项目经费使用、学生缴费情况等信息可通过手机微信随时查询,方便广大师生。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领导按规定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竞争性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施方案》通过校园网发布,面试场地开放允许干部群众旁听,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发布。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实行本单位内会议宣布,校园网发布任职文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人事处网公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与聘岗条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与考核要求等信息。依据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等相关规定,公布职务资格申报条件、评聘方法与程序;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针对教职工争议,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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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依规处理有关争议。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组织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3个专题报告,统一发布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出台《专业设置、建设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并据此组织开展年度专业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专业调整及招生人数分配依据,接受校内外监督。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建好就业创业网,搭建就业线上线下平台,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建立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考试。建好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勤工助学网及相应的微信平台,全年通过部门网公开制度20个,发布活动信息297条、就业招聘会等就业信息1371条。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与学生相关的重大决定均召开座谈会或听证会,共召开座谈会、听证会18次;开通12345学生舆情信箱,收到学生意见建议199条并作出回应。推进面对面信息沟通,2013年9月开放仓前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10个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入住该中心,为学生提供一条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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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服务和咨询服务。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成立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和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公开、公正行使学校科学研究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各类科研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通过科研网站公开。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及时网上公示,接受监督。利用校园网实施科研经费阳光公开与电子监察平台工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阳光公开率达95%以上。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利用研究生处(学科办)网站,定期更新学校各级各类重点学科一览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点一览表等信息。修订完善《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明确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并予以公布。及时传达公布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增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新增博士硕士授权点的通知和工作要求,组织各学科积极申报。根据要求,及时在网上公示各学科的申报和认证材料,接受各方监督。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加强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坚决执行计划报批,量化管理制度,严把出国(境)审批关。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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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外办要求,坚持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先内部公示,规范并做好因公出国(境)绩效考核工作。改进国际处网站建设,公开国际交流信息,不断完善面向全校师生的信息服务。加强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宣传,公开项目入选条件、资格审核过程、各类奖学金资助标准。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及时向相关学院(部)通报合作与洽谈情况进展。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在做好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发挥学校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的监督检查作用。目前,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完善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代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下发的《浙江省高校教代会规程》,坚持把实施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与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凡是需要校院两级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决策政策、规章制度等,均须获得讨论通过后才组织贯彻实施。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管理重心的逐步下移,学校重视做好二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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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会制度建设,目前全校分工会所在的单位均实行了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和基本途径的作用。

2.有效结合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深化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3.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除了信息公开网、联系邮箱等,学校还充分利用廉政手机报、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监督。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共公开信息4918条。其中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1213条,含公文199个,党委会纪要30期,校长办公会纪要27期;通过校网、校报、校刊、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开信息3394条;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报送信息311条。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门户以及各学院、部门网站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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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2.校报、会议纪要、学生手册、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内外广播、电视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5.教代会、学代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收到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1次,按规定给予了回复。

(三)不予公开情况

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目前,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不足有:学校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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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有:

1.深入推进“阳光校务”,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重点是建立统一规范、方便高效的信息公开网站,梳理并公布各学院、部门“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以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出台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益。

3.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机关党委、工会和师生员工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杭州师范大学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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