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原则上不准对承租用地、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改装修,小范围变动应将报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并征得同意,费用自理;
第二条 入驻企业采用现代感较强的敞开式办公,进驻企业标志牌等形象设计应根据银科思远孵化器统一要求设置。
第三条 办公期间,工作人员需自觉服从银科思远孵化器保安人员管理,维护好众创空间公共设施,保持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第四条 入驻企业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
第五条 入驻企业必须自觉服从银科思远孵化器的管理,对银科思远孵化器的正常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企业应把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挂放于银科思远孵化器大楼经营场所内。
第六条 根据入驻协议,入孵期满后应将使用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孵化器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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