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22.2分工负责,各管一片,不折不扣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22.3工作作风扎实,不推诿,不扯皮,常到车间抓管理;
22.4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参加公司的一切劳动,做工人的表率(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有事必须请假;
22.5坚持学习,学习政治、业务,提高自己的全面素质;
22.6童恩来分管上述人员的考勤、安排劳动和学习,分管工作有失误,追究其领导责任;
22.7上述人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义务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产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2.8不得擅自招收工人,不得索取配套单位财物,如需招收工人,需理事会集体研究,符合条件,交纳风险金后方可招收;
22.9不得擅自批条子,拿东西,所有人员必须在其职权内行使职责。更不得自定价格变卖公司物资;
22.10加强门卫管理,不得擅离岗位,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元,严重的调离岗位,安排执班,由童恩来督促检查。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写书面检查,黑板上爆光,严重的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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