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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020-06-3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非消耗性办公用器械(简称为办公器械)的管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器械由办公室统筹一采购,以备各部门领用并由办公室编制器械保管卡统一管理。

第三条、器械领用后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各部门之间办公器械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如无必要,不得随意采购。

第五条、人员调(离)职应将保管器械逐项移交,并经办公室核对保管卡无误后才可离职,如有短缺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物品因使用损坏,应即修理,如不能修理时,可拿废品向办公室换领新品(不包括固定资产),办公室应将更换货物的资料登记在保管卡内。

第七条、已领用的办公器械在未销帐前,不得再行申购新品。

二、公物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员工要做到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第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不得挪作私用。员工不得用公款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自用。

第三条、消费性物品的购买,包括办公设备、文具等,除公司另有安排外,必须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购回的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集中保管,计划分配。

第四条、小件消耗性物品的领用,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随意领取。大件物品的购买、领用,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五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第二条内容,情节较重的,以贪污或挪用公物论处100元以上罚款直至开除。情节较轻或违反本规定其他条款的,处批评或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致使公物流失的,由其本人负责追回,无法追回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责任人负经济责任。

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办公文具用品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一)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曲别针、橡皮筋、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便条纸、信纸、橡皮擦、夹子、原子笔、碳素笔、钉书针等。

(二)管理消耗品:签字笔、白板笔、笔式搽、荧光笔、涂改液、打印台、电池等。

(三)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算盘、钢笔、打码机、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计算机、印泥、打印台等。

第三条、文具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

笔、橡皮搽------“部门领用”系本单位共同使用用品如大型钉书机、打码机------等。

第四条、消耗品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基准(如原子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调整发放时间。

第五条、管理消耗品文具应限定人员使用,自第三次发放起,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不在此限。

第六条、管理性文具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或自购。

第七条、文具的申请应于每月二十五日由各部门提出“文具用品申请单”交办公室统一采购,次月一日发放。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时,应添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可领用。

第八条、每人及每单位设立“文具领用记录卡”一张,由办公室统一保管,于文具领用时分别登记之,并控制文具领用状况。

第九条、文具严禁取回家私用。

第十条、办公室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应酌量备有库存,特殊文具办公室无法采购者,可以经总经理同意授权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单位提出文具申请单向办公室请领文具,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文具及列管文具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十二条、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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