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仁 高 速 公 路 现 浇 结 构 支 架
安全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CR7-CR13合同段现浇结构满堂支架撑体系; 二、检查时间 :
2011年8月3日开始,本周内完成。 三、检查组织:
(1)、监理单位根据检查项目提前准备做好人员分组,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参加。按检查表格如实填写,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认可。最后将检查结果分总监办形成检查报告,2011年8月8日前主送公司安办,抄报工程处及仁寿代表处。
(2)、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检查,并对指出问题按要求进行现场整改,并做好详细的整改记录和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记录和自查自纠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处备案)。
三、检查表格,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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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工程项目
现浇结构物(满堂支架)支撑体系安全检查表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检查时间:
是否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 是否落实监管责任人 合同号 结构物 桩 号 开工 时间 是否报审 是否编制、报审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地基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压实、找平厚度) 支架垫块 剪刀撑、斜撑是否支架是否 是否符合要求 按照监理审批的经检验预压,监控方案布置且是否量测结果是否报满足规范要求 监理审批 安全评价: 整改要求: 参加检查单位: 2
监理单位人员: 施工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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