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德胜大街路角八中东墙迎街面一个整院出租给乙方(大约面积为400多平米)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租的房屋是开饭店和门市,开饭店所购买的饭店用品,租期满后乙方可带走。
2、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如遇政府拆迁,甲方将按房屋的租金按月退还给乙方,合同终止。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在签字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2、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如营业税、房屋租赁税以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房屋的维护及修理
房屋的外工、维修均由甲方负责,内部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如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租此房,如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房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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