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尊敬的 客户:
按照《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重要电力用户应按保安负荷的120%配置自备应急电源,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配置应急发电车(机)等。用户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对自备应急电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动试验和装置的切换试验,保证自备应急电源可以随时投入使用。
按以上规定核查,你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进行日常运行维护,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以保障安全可靠用电,防止因电网意外断电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如不配备应急电源或已配备但紧急情况下却无法投入使用,给用电方造成的损失由用电方自负,供电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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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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