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经市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 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 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 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黑加油站(点)、 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 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实 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 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全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整治办公室(以 下简称市成品油打非办),负责全市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 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成立全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和 市场秩序整治专班,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 员。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油品源头管控。严格高速公路、国省道入、水路码 头管控,加强对进入我市运油车辆、船只检查,严禁市外非法油品流 入我市。严格市
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油品管控,核查成品油批 发企业购销台账,查清油品来源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 业(油库)流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查处采购、销售地炼厂未税油品、 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二)打击非法制售油窝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 品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 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 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窝点一律予以 查处。查处采购不符合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 兑销售的行为。
(三)斩断流动售油链条。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从事成品油非法 销售行为。对未获得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 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运输车在省道、施工工 地、物流园区、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其它一些隐蔽场所非法流动销 售成品油的,一律予以查处。查处具有合法运输成品油资质车辆和驾 驶员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联 合执法、密切协作长效机制,形成长期坚持、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 动成品油行业地方立法,为成品油行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撑;采取疏堵 结合方式,科学合理布局成品油零售网点,积极加快推动边远地区加 油站点建设;对确有需要储存、使用成品油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 区、重点工程工地等场所,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现代科技管理手 段,有条件地开展撬装式加油点建设试点,加强撬装式加油点安全管 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责任分工
各区县、新区、高新区:作为本辖区内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 行为的责任主体,成立本辖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专项 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宣传发动,对照市专项行动方案,制定 本辖区方案,加强成品油非法经营重点区域及周边线索排查,依法打 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负责全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对各加油站 (点)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 促整改;查处各类涉成品油的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 成品油黑窝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 (线索);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运输危化 品类危险驾驶犯罪,加强对由国道、省道进入我市运油车检查。
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秩 序综合治理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监督管理,科学编制加油站布点规划, 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流通;核查成 品油批发企业(油库)购销台账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 批发企业流出非法经营;指导区县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 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 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督促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 资质;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审批督促检 查。
负责打击成品油运输车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加强对由高 速公路进入我市运油车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从事 流动销售成品油机动车的行为,负责对查获的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非 法经营车辆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对自备用油进 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用油做到来源合 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存储、经营单位安全违法行 为;查处非法从事汽油和闪点<60C的柴油经营行为;配合其他职能 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对自 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非煤矿山用油做到油品合 格、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查处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明令淘汰并停 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按职责组织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闪点>60。柴油的行为;严厉查处计量违法、价格 违法等行为。
负责对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废弃油品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环境监 管,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对无法 回收炼制的不合格油品无害化处置。
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税收检查; 依法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负责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知、自改”, 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负责查处船舶未经审批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违法行为和未在海事部 门报告违规开展船舶供油作业的违法行为;做好水上加油站(船)安 全监管工作。
负责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过程中涉及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和刑 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规格等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释。
负责指导、督促区县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内 部加油站(点)的摸排,督促相关场所、企业用油来源合法,不对外 销售,协助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统筹市属新闻媒体围绕专项行动、成品油非法经营危害等开展宣 传,提高市民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根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对典 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 式进行曝光。
牵头联动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期间 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为行动的开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环 境。
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回收处置(包括不合格 油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 下属企业自查自纠,确保规范经营、依规开具发票;配合提供非法经 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建立成品油行业经营自律公约,引导 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配合相关部门对查缴的油品依法回收处 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五、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31日,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各 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抓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涉及成品油非法经 营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集中力量对成品油非法经营开展拉网式清 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
患,形成问题台账,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整 治。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和问题台账于2月28日前 报市成品油打非办。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5日)。 根据摸排结果及问题台账进行逐项清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 限和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
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特别是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 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 一律关停,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为抽查总结阶段(7月6日至7月31日)。市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协调 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区县政府、市 级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报 送市成品油打非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 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指挥,迅速反应行动, 抓紧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 实见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 思想,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线索共享和案件 协,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查处的成品油非法经营当事人作 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国家、市信用门户网站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 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三)深入宣传发动。市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设立有奖举报 热线;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班设立有奖举报热线;各区县政府对 应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标语、横幅等各类媒 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 违法违规线索。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法 制教育,严防内部员工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 动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 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于2021年2 月26日前将本区县、本部门专项行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成 品油打非办;次月5日前,将本区县、本部门上月专项行动工作小结 和月报表报市成品油打非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1年8月10 日前报送市成品油打非办,市成品油打非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五)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 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成品油非 法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并 纳入2021年平安城市建设考核和安保考核。对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不 力、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产生重大不良 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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