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产品专柜陈列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XX产品终端形象陈列展示,提高XX品牌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约定如下:
XX产品专柜陈列标准及要求:
1、 陈列产品:①43°XXXXX ②52°XXXXX
2、 陈列要求:乙方必须保证首次进货在X万元以上,方可获得上半年陈列资格,下半年补货X千方可获得下半年陈列资格。
3、 陈列摆放:专柜必须于店内显著位置,陈列面不得低于18个面,并且保持陈列产品整洁无遮挡,不缺面。
4、 陈列时间:2018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
5、 陈列奖励:符合陈列标准,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每季度奖励 ,季度结束次月末前发放,需填写回执单。
6、 如乙方累计两次不符合陈列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其陈列奖励,乙方经销XX产品不得低于公司规定价格销售,不得“转货、窜货”销售,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陈列奖励。
7、 如乙方因搬迁或转让,本协议自动作废。
8、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乙方店名:
乙方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乙方地址: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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