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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3-94 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2022-02-1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

水工碾压在混凝土施工规范

SL 53-94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目录

1 总则 2 材料 3 配合比设计 4 施工

5 质量管理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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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名词解释

附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的通知

水建[1994]95号

为适应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为主编单位,对《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SDJS14-86进行了修订。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其名称与编号为《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暂行规定》SDJS14-86;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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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岩基上Ⅰ、Ⅱ、Ⅲ级坝的碾压混凝土施工;其它碾压混凝土施工可参照执行。

1.0.2 碾压混凝土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部分.仍应执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 207-82和现行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1.0.3 施工前应通过现场碾压试验验证碾压混凝土配合比的适应性,并确定其施工工艺参数。

1.0.4 根据碾压混凝土所处部位的工作条件,碾压混凝土的性能应分别满足强度、抗渗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

1.0.5 碾压混凝土施工中,应重视温度控制,并应做到优质、经济、安全。

2 材 料

2.0.1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硅酸盐系列水泥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

2.0.2 水泥品种及标号应与掺和料的品质、掺量一起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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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碾压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宜定厂、定品种供应,不宜在施工中途更换水泥厂家和水泥品种。

2.0.4 碾压混凝土施工前必须进行掺合料料源的调查研究和品质试验。

2.0.5 粉煤灰及火山灰质材料均可作为碾压混凝土的掺合料。应选用符合《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GBJ146一90质量指标的粉煤灰,不符合上述指标的粉煤灰应经试验论证。

2.0.6 人工骨料及天然骨料均可用于碾压混凝土,如两者经济指标相差不大,宜优先选用人工骨料。

2. 0.7 不得使用刚筛洗的骨料拌制碾压混凝土。细骨料在成品料场堆放时间应不少于48h。若细骨料含水率大于6%.应采取脱水措施。

2.0.8 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2~3.0。使用人工砂时,砂中石粉(d≤0.16mm的颗粒)含量以8%~17%为宜,超过17%应经试验论证;使用天然砂时,可经试验论证后掺入适量惰性掺合料。

2.0.9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以不大于80mm为宜,使用最大粒径超过80mm的粗骨料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不宜采用间断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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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碾压混凝土中应掺用外加剂,并必须进行外加剂对水泥和掺合料的适应性试验。

3 配合比设计

3.0. 1 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工程设计的各项指标及施工厂艺要求。

3.0.2 配合比设计参数选定:

(1)掺合料掺量:掺合料的掺量应综合考虑水泥、掺合料和砂子品质等因素,并通过试验确定,宜取30%~65%(掺合料掺量中应包括水泥中已掺的混合材数量),掺量超过65%时,应做专门试验论证。

(2)水胶比:应根据设计提出的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要求确定水胶比,其值宜小于0.70。

(3)砂率:应通过试验选取最佳砂率值。使用天然砂石料时,三级配碾压混凝土砂率宜为28%~32%,二级配宜为32%~37%;使用人工砂石料时,砂率应增加3%~6%。

(4)单位用水量:单位用水量可根据施工要求的工作度(VC值)、骨料的种类及最大粒径、砂率等选定于三级配碾压混凝土,单位用水量宜为80~115k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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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碾压混凝土拌和物的VC值,机口值宜在5~15s范围内选用。

3.0.4 大体积建筑物内部碾压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不宜低于130 kg/m3。其中水泥熟料不宜低于45kg/m3。

4 施 工

4. 1 铺筑前准备

4.1.1 在主体工程碾压混凝土铺筑前,应对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制备系统,运输、铺筑机具的数量、工况以及施工措施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后,方能开始施工。

4.1.2 碾压混凝土铺筑前.基岩面上应先浇筑一定厚度的常态混凝土。

4.1.3 铺筑碾压混凝土,宜采用悬臂模板、混凝土预制模板、自升式模板或其它便于碾压施工作业的模板。采用悬臂模板时,应设置专用锚杆;采用混凝土预制模板或其他模板并作为坝体的一部分时,应保证模板搭接部分及模板与内部碾压混凝土之间的紧密连接。

4. 2 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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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拌制碾压混凝土宜选用强制式或自落式搅拌设备。

4.2.2 拌和前应对搅拌设备的称量装置进行检定。确认达到要求的精度后,方能投入使用。

4.2.3 碾压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其投料顺序和拌和时间由现场试验确定。

4.2.4 拌和楼应有快速测定细骨料含水率的装置,并有相应的加水量补偿措施。

4.2. 5 卸料斗的出料口与运输工具之间的落差不宜大于2m。

4.3 运 输

4.3.1 运输碾压混凝土宜采用自卸卡车、皮带输送机、坝头斜坡车道等机具.不得采用溜槽作为直接运输碾压混凝土的机具。运输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

4. 3. 2 采用自卸卡年运输混凝土时,车辆行上的道路必须平整;自卸卡车入仓前应将轮胎清洗干净,并防止将泥土、水带入仓内;在仓面行驶的车辆应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等有损混凝上质量的操作。

4.3.3 采用皮带输送机运输混凝土时,应有防水分蒸发、水泥浆损失及粗骨料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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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设施。

4.3.4 采用吊罐运输混凝土时,应有防分离措施。

4. 4 卸料和平仓

4.4.1 碾压混凝土宜采用大仓面薄层连续铺筑或间歇铺筑。铺筑层的厚度可由混凝土的拌制及铺筑能力、温度控制要求、坝体分块尺寸和细部结构等因素确定。

4. 4.2 采用自卸卡车直接进仓卸料时,宜采用退铺法依次卸料;平仓方向宜与坝轴线方向平行。卸料堆旁出现的分离骨料,应由人工或用其它机械将其均匀地摊铺到未碾压的混凝土面上。

4.4.3 严禁不合格的碾压混凝土进仓;已进仓的,应做处理,合格后方能继续铺筑。

4.4.4 采用吊罐入仓时,卸料高度不宜大于1.5m。

4. 4.5 碾压混凝土的平仓应采用薄层平仓法。平仓厚度宜控制在17

~34cm范围内,经试验论证能保证质量时,平仓厚度可适当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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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平仓过的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凹坑,且不允许向下游倾斜。

4. 5 碾压

4.5.1 振动碾机型的选择,应考虑碾压效率、起振力、滚筒尺寸、振动频率、振幅、行走速度、维护要求和运行的可靠性。

建筑物的周边部位,采用小型振动碾成振动夯板等压实。其允许压实厚度,应经试验确定。

4. 5.2 振动碾的行走速度应控制在1.0~1.5 km/h范围内。

4.5.3 碾压厚度应不小于混凝土最大骨料粒径的3倍。施工中采用的碾压厚度及碾压遍数应与混凝土现场碾压试验成果和铺筑的综合生产能力等因素一并考虑。

4.5.4 坝体迎水面3m范围内,碾压方向应垂直于水流方向;其余部位,也宜为垂直水流方向。碾压作业宜采用搭接法。碾压条带间的搭接宽度10~20cm;端头部位的搭接宽度宜为100cm左右。

4.5. 5 每层碾压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按网格布点检测混凝土的压实容重。所测容重低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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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叉浇筑,并应在两种混凝土初凝前振捣或碾压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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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9 养生和防护

4. 9.1 施工过程中,碾压混凝土的仓面应保持湿润。

4.9.2 正在施工和刚碾压完毕的仓面,应防止外来水流入。

4. 9.3 在施工间歇期间,碾压混凝土终凝后即应开始养护工作。对水平施工层面,养护工作应持续至上一层碾压混凝土开始铺筑为止;对永久暴露面,宜养护28d以上。

4.10 埋设件施工

4.10. 1 在有埋设件区域进行碾压混凝土施工时,应对埋设件妥加保护,精心施工。

4.10.2 碾压混凝土内部观测仪器和电缆的埋设,宜采用后埋法。对没有方向性要求的仪器,坑槽深度以能埋设仪器和电缆即可。对有方向性要求的仪器,则应予深埋,上部最少要有20cm厚的人工回填保护层。回填工作应在已碾压混凝土初凝以前完成。并应确保回填混凝土的密实性。

4.10.3 在仪器安装、埋设、混凝土回填作业中,如发现有异常变化或损坏现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仪器和电缆埋没完毕后,应及时检测,确认符合要求后,应编写施工日志,绘制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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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0.4 观测电缆在埋设点附近应预留一定的富余长度。凡需垂直或斜向上引的电缆,应在碾压混凝土层内水平敷设至常态混凝土区域(或廊道)后再向上(或向外)引伸。

4. 11 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施工

4.11. 1 施工期间应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了解雨情和气温情况,妥善安排施工进度。

1h内降雨量超过3mm时,不得进行铺筑、碾压施工。

刚碾压完的仓面应采取防雨保护措施。

4.11.2 在大风条件下施工,应采取专门措施保持仓面湿润。

4. 11.3 碾压混凝土施工宜在日平均气温3~25℃情况下进行。日平均气温高于25℃时,应采取防高温和防日晒施工措施。日平均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保温施工措施。

5 质量管理和评定

5.1 原材料的检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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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碾压混凝土的原材料现场检测项目和抽样次数按表5.1.1规定进行。

5.1.2 应严格控制细骨料的含水率和级配;砂子细度模数变化值超过±0.2时,应调整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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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相对压实度是评价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指标。对于建筑物的外部混凝土,相

对压实度不得小于98%;对于内部混凝土,相对压实度不得小于97%。

附 录 A

名词解释

混 合 材—指水泥出厂时已掺于水泥中的活性和非活性矿物质材料。

掺 合 料—指在施工现场掺入混凝土中的具有活性的矿物质材料

施 工 缝—根据施工要求而设置的缝。

冷 缝—由于停工或其它各种原因不能连续施工而形成的缝。

碾压厚度—指每一碾压作业层未碾压前混凝土厚度。

压实厚度—指每一碾压作业层经碾压达到设计要求的密实度或容重时的

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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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压实度—指施工仓面实测容重与碾压混凝土室内试验获得的平均容

重之比。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参编单位:闽江工程局、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福建水电工程局、

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葛洲坝工程局、水电七局、

武警水电指挥部

主要起草人:冯运鸾、蒋元駉、林辉二、方坤河、颜玉明

姜福田、唐舜如、魏大智、周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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