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施工中的地下管线及地下地下设施的保护措施 1、地下下管线情况不明时,严禁施工;
2、凡发现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应立即停止施工;
3、对难以判断管位,未经实地会诊确定管位的,不能施工; 4、原有地下管线保护规定范围内,禁止用机械开挖; 5、了解基坑周围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及其类型; 6、确定地下管线的容许应力及曲率半径;
7、计算围护结构变形,从而预测基坑附近地表沉陷; 8、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案和手段;
9、评估地下管线所受的影响,必要时对原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10、当实测变形超过容许变值时,采用适当的施工措施进行补救,以确保整个基坑工程的安全。
(二)、在施工现场,未确保管线安全,承诺做到: 1、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时,坚决不开工;
2、对难以判断管位,在未经实地会诊定管位的情况下,不开工; 3、凡发现管位有差异,可能对地下管线和管线维修产生影响的,立即停止施工;
4、在原有地下管线规次年国保护区范围内,不使用机械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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