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洁琼
来源:《经营者》 2020年第10期
任洁琼
摘 要 在新时期环境下,全球范围内都产生了各种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有着显著的特点,也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其也将成为未来的主流货币形式。面对这种发展背景,我国中央银行也对数字货币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并推动了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而这种货币形式的出现对其会计财务工作也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针对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减小影响的措施,希望对其开展会计财务工作提供帮助。
关键词 数字货币 中央银行 会计财务 影响
一、前言
现阶段,各种各样电子支付的形式不断产生,数字货币类型也不断增加,如莱特币和比特币等。此类货币类型在使用中还存在诸多不成熟的情况,但其凭借数字化的形式流通,具备传统货币不可比拟的流通特点与优势,因此得到了人们的广泛使用。数字货币是未来主流的货币发展趋势。为了促进数字货币规范发展和合理管控,法定数字货币得到了发行,这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这就需要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影响的应对和处理,保证工作的有序和高质开展。
二、法定数字货币概述
对于数字货币来说,其主要是对实体货币的价值进行数据化的表现,虽然其并不是通过政府发行的,但其是实物货币实际价值替代品形式。而法定的数字货币主要是通过各国的中央银行发行,将国家信用当作担保的货币形式。首先,央行确定数字货币的设计以及数据结构,在发行最初阶段体现出“法定”的身份。然后,法定的数字货币在表现的形态中其实是具体的金额加密的数字串形式,此加密的数字串通过央行来担保且签名而发行,其携带着全量的信息。法定和私人的数字货币存在显著的区别,而最显著区别为法定的数字货币是将国家信用当作背书,确保交易的对手互信情况,其数字货币形式能够更好对商品和价值关系实现度量,提升交易的效率以及信任度。法定的数字货币运营系统框架内,主要通过中央银行认证中心来对相关的机构和用户身份等信息实施集中化管理。借助登记中心来对央行的数字货币和对应的用户身份实施记录,实现权属的登记处理,并借助记录流水来实现对央行内数字货币的产生、清点、流通、核对和销毁等全过程的登记工作。[1]
三、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对会计财务的科目体系影响
如果按照传统货币管理的思路,在以“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的体系下来进行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则工作需要涉及很多记账会计的科目,主要包括流通中的现金、银行中的存款、发行中基金的往来、发行的基金等。而如果同时发行数字货币以及传统的纸质货币,就需要在上一级的会计科目中分别进行详细性二级科目的设置,来对数字货币以及传统的纸质货币实施区分,并分别实施核算。另外,对会计科目实施细化处理,会对资产负债表内货币的净回笼、
货币的净投放、金融机构的存款等科目产生影响,也就是资产的负债表内相关的科目都需要进行数字货币以及传统的纸质货币科目细分。[2]
(二)对会计财务核算资料的档案管理影响
目前,人民银行经费会计核算资料基本上为纸质会计档案,尚无电子会计档案资料,其管理流程与传统的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基本一致。但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产生、发展和应用,加之我国电子发票的逐步推广,人民银行经费核算系统或将发生较大变化,电子会计档案保管形式或将逐步占据主流。而法定数字货币将从档案数据采集、立卷归档、档案查阅、档案利用等各业务环节影响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在此背景下,人民银行会计财务部门如何采集归档相关信息形成电子会计档案,进而如何查询利用这类会计档案,如何共同管理电子和纸质会计档案,需要结合数字货币的特点,并基于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
(三)对会计财务工作制度的影响
在现阶段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中,在法律和法规层面还普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我国现行法定货币的相关法律与法规均是通过实物实施标的,还没有出台和数字货币相关的法律与法规。目前,央行的会计财务主要依据《会计法》以及《预算法》开展工作,但它们也没有针对数字货币进行相关规定的制定。同时,关于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主要是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中央银行是没有最终的决定权的,因此在未来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中,中央银行并不能获取相关会计法律和法规主导权。[3]另外,法定的数字货币在流通全过程中都是以电子方式传送,这对中央银行会计的监督工作职能造成了影响。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在运行汇总方面往往存在法律无效和法律空白等情况。尽管以区块链的技术进行数字货币的运行可以促进货币流通
中的交易透明性,但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诸多特定的不同,这势必对其监督工作造成影响。
四、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影响的对策
(一)进行相关会计的科目合理设置
由于数字货币和传统的纸质货币存在很大的不同,为了便于中央银行的会计财务对数字货币进行管理,就需要在传统纸质货币基础上合理设置相应会计的科目。通过对法定的数字货币进行综合考虑,如发行的模式、机制、流程和资金的流转等,进而可以在目前流通中的货币、银行的存款和发行基金的往来等一些一级会计的科目下,设置相应的二级科目,来对数字货币以及传统的纸质货币进行区分,且对它们分别实施核算。另外,按照实际需要,还可以增加新的一级会计科目,来对数字货币的发行业务实施核算。[4]
(二)做好对会计准则的完善
在现阶段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中,并没有对法定的数字货币进行明确的规定,而如果把法定的数字货币当作现金或者现金的等价物实施流通以及核算的话,就要在现金以及银行的存款等部门科目外,进行数字货币等资产科目的增加。但数字货币存在独特性发行的方式、监管形式、支付方式以及记账方式等,为了确保对其流通以及发行中的管理,还需要对其匹配会计准则实施研究,明确相关科目的新增,并明确会计处理的原则以及方式。在法定的数字货币实施发行后,要想实现其长远和有序发展,一定要不断完善我国相关的会计准则,对数字的货币相关资产科目实施会计的确认和明确,还要对初始和后续的计量以及处置方式实施明确的规定。
(三)加快中央银行的财务会计电子化档案进程
在法定的数字货币实施发行中,为了促进对其更好地管理,需要加快中央银行的财务会计电子化档案进程,来更好地实现对数字货币经费的管理和核算。在进行会计电子化档案的改革
中,可以借鉴财务经费的核算先进做法,比如德勤财务的机器人等。调整与完善中央银行的经费核算管理系统,强化经费核算的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工作,推动会计电子化档案的改革。同时还需要注重档案管理的制度以及系统的构建,积极通过可靠和安全的防护措施,来保证法定的数字货币相关会计的档案具有良好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确保数字货币管理工作的质量。[5]
(四)借助数字货币的交易信息开展数据的监测和分析
在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中,主要是借助登记中心来对海量的交易信息实现实时和全部的记录。在此管理模式下,数字货币的交易呈现出透明性特点。监管部门就可以借助此数字货币大数据管理平台,针对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资金交易的流向和使用,以及货币政策的工具传导相关工作数据的监测与分析,通过对其相关数据的实施研究,来进行数据应用的有效转化,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数字货币的管理和服务。
五、结语
数字货币是新时代环境下产生的新型货币形式,有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也是未来金融领域发展的趋势。法定的数字货币发行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优化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管理工作,就需要中央银行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改革会计财务工作,这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参考文献
[1] 李炳.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共识与展望[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12):107-112.
[2] 谢玲玲,温学文.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会计财务的影响研究[J].金融经济,2019(06):91-93.
[3] 陈娟.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必然、与当前支付清算体系对接的设计和会计核算[J].时代金融旬刊,2017(004):321.
[4] 王珏琰.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中央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影响探析[J].武汉金融,2019(8):63.
[5] 孙妮,王玮.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J].时代金融旬刊,2017(002):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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