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的索赔管理内容学习讲解
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任务
一、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索赔的影响
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事件发生、处理和解决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是个核心人物。在整个承包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索赔有如下影响:
1.监理工程师作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如果他工作中存在问题、失误、不完备的地方,或他在行使承包合同赋予的某些权力时造成承包商的损失,业主必须承担相应的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所以这些常常是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在承包合同(例如FIDIC条件)中,定义承包商索赔权力的条款一般都与监理工程师有联系,有相当一部分直接由于监理工程师引起,例如:
(1)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图纸、规范)中的错误。
按照工程惯例,业主委托咨询工程师起草招标文件,业主必须对上述文件的完备性,正确性负责。对其中的错误、矛盾、二义性等问题,造成承包商损失,必须给予赔偿。所以实践证明,一个工程索赔的多少,与招标文件的完备性、正确性有直接的关系。
(2)监理工程师下达错误的指令,作出错误的决定,对合同作错误的解释。在指令、决定等文件中有明显错误、矛盾和违反合同的地方。
(3)没有及时地(在合理时间内)发出图纸、指令,作出决定、认可、批准等,造成工期
拖延。当然在实际工作中,这可能不是监理工程师的原因,而是由业主、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业主的供应商或其它承包商引起的,但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监理工程师(实质上是业主)必须对此负责。
(4)下达工程变更指令,下达工程停工或加速施工的指令,调整施工计划。
(5)对承包商的材料、设备、工艺和工程进行合同中未规定的检查和试验,特别是对已封闭的隐蔽工程作破坏性检查。而检查结果证明,承包商的工程或工作符合合同要求。
(6)不适当地干预承包商的施工过程,限制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权力;不“同意”承包商选择或修改合理的、经济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方案。这一切很可能导致工程变更。
这些在承包商的索赔机会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2.监理工程师的处理索赔问题的权力。
(1)在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商作当时记录,并可以随时检查这些记录。
(2)对承包商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反驳承包商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可指令承包商作出进一步解释,或进一步补充资料,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报告。
(3)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商讨后确定给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的补偿量。如果合同双方意见不一,或达不成协议,则监理工程师有最后决定的权力。
(4)对合理的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将它纳入工程进度付款中,出具付款证书,业主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
3.作为索赔争执的调解人。如果业主和承包商就索赔的解决达不成一致,有一方或双方都不满意监理工程师的决定,而且双方都不让步,则产生了索赔争执。合同双方都可以将争执再次递交监理工程师,请求作出调解。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调解决定。
4.在争执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作为见证人。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全过程的参加者和管理者,可以作为见证人提供证据,作答辩,他在工程中作出的各种指令、处理意见、证明、决定都可以重新审议。
所以,在一个工程中,索赔的频率、索赔要求和索赔的解决结果等,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能力、经验、工作的完备性、立场的公正性等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在工程项目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有“索赔意识”,必须重视索赔问题。
二、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任务
索赔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由于监理工程师是业主的代理人,又作为承包合同的中间人,所以他有独特的索赔管理任务。他的基本目标是,从工程整体效益的角度出发,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降低损失,公平合理的解决索赔问题。具体地说,他的索赔管理的任务包括:
1.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在承包合同的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为业主承担大量的具体的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如果在这些工作中疏漏,给承包商的
工程施工造成干扰,则产生了索赔。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常常在寻找着这些疏漏,寻找索赔机会。所以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能预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堵塞漏洞,不留下把柄。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作出决定、答复请示时都应注意到完备性和严密性;颁发图纸、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时都应考虑其及时性,正确性和周密性。
2.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降低干扰事件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应以积极的态度和主动的精神为业主管理好工程,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良好的服务。在工程中,工程师作为双方的纽带,应做好协调、缓冲工作,为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气氛。通常,双方合作得越好,合同实施就越顺利。索赔事件越少,也越易于解决。
监理工程师应对合同实施进行有力的控制,这是他的主要工作。通过合同监督和跟踪,不仅可以及早发现干扰事件,还可以及早采取措施降低干扰事件的影响,减少双方损失,还可以及早了解情况,为合理地解决索赔提供条件。
3.公正地处理和解决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索赔事件。索赔的合理解决不仅要求符合工程师的工作目标,使承包商按合同得到支付;而且还要符合工程总目标。索赔的合理解决是指,使承包商得到按合同规定的合理的补偿,而业主又不多支付,合同双方都心悦诚服,对解决结果满意,仍然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
三、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主要工作
监理工程师的索赔管理任务必须贯彻在具体的工作中。与承包商的索赔管理相对应,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从起草招标文件开始,直到工程的保修责任结束,业主和承包商结清全部债权、债务,承包合同结束为止,实施有力的索赔管理。他主要应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起草周密完备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承包商作工程预算和报价的依据,它是“合同状态”的构成因素之一。如果招标文件(特别是合同条件和技术文件)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如矛盾、漏洞,很可能会造成干扰事件,给承包商带来索赔机会。在整个过程中,承包商都在寻找这方面的漏洞。招标文件有如下基本要求:
1.资料齐全。按照诚信原则,工程师(业主)应提供尽可能完备、详细的技术文件,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各种环境资料,为承包商快速地并可靠地作出实施方案和报价提供条件。
2.合同条件的内容详细,条款齐全,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比较具体。
3.合同条款和技术文件准确、说明清楚,没有矛盾、错误,二义性。对技术设计的修改、设计错误,合同责任不明确,有的工作没有作定义等都可能是承包商的索赔机会。技术设计应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一经确定,业主不应随便指令修改,业主随便改变主意,不仅打乱工程计划,而且会产生大量索赔。
4.公平合理地分配工作、责任和风险。要在一个确定的环境内完成一个确定范围的工程,其总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是一定的。作为监理工程师不仅要预测这些工作、责任、风险的范围,通过招标文件以准确地定义,而且要在合同的双方之间公平地分配。这对工程整体效益有利,对合同双方都有好处:承包商可以比较准确地投标报价,准确地、周密地计划,干扰少,合同实施顺利 ;业主能获得低而合理的报价。这样常常会减少索赔和争执。工程师应使用(或向业主推荐)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按照标准文本起草合同。
在许多工程中,许多业主希望在合同中增加对承包商的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和责权利不
平衡条款,增加对自己行为(失误)的免责条款来消除索赔,对此工程师应予以劝说和制止。这样做实质上对业主、对工程实施不利。因为一方面,业主已经“赔”了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另一方面,这样并不能减少索赔事件。承包商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弥补已产生的损失。这会影响双方的合作气氛,影响承包商履约的积极性。
(二)为承包商确定“合同状态”提供帮助
承包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即进行招标文件分析,作环境调查,确定实施计划,作工程报价。按照诚信原则,工程师应让承包商充分了解工程环境、业主要求,以编制合理、可靠的投标书。双方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积极的沟通。工程师应鼓励承包商向他提出问题,对承包商理解的错误应作出指正、解释,同时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问题、错误及时发出指令予以纠正。在合同签订前,双方沟通越充分,了解越深入,则索赔越少。
但在投标前的各种接触中(例如标前会议),工程师又应谨慎行事,认真研究各类问题,使作出的答复、指令都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符合业主的要求。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商常常就已经在寻找索赔机会,如果工程师的解释出现漏洞,或违背招标文件精神,就会引起索赔。
(三)协助业主选择好承包商
承包商的信誉、诚实、工程经验、履约能力、报价的合理性都会影响工程索赔的数量。信誉不好,不诚实的承包商常常会采用各种手段搞索赔,争取额外收益。不惜在合同、在工程过程中设置埋伏,或扩大干扰事件影响,扩大索赔值,加价索赔。
履约能力不强,而报价又低的承包商也只有通过索赔弥补损失。甚至如果业主不认可他的索赔要求(有时是不合理的),则他会以中止工程相威胁,逼迫业主。
尽管选择承包商是业主的权力,但工程师应当好他的参谋,做好评标工作。通过全面审查、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评标报告,向业主提出自己的授标意见、建议,甚至警告,使业主的授标决策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上,而不受最低标,私人关系和其他不正常因素的诱惑。如果承包商报价偏低,工程师要求他作出解释。如果得不到满意的解释,则不能轻易接受。国际工程实践证明,报价越低,工程中索赔频率越高,索赔值越大,合同争执越大。
为了防止工程中的索赔事件和争执,工程师应认真评标,对标书中的问题、错误、不清楚的地方请承包商解释、说明;注意承包商的投标策略;对标书中的附加说明,承包商的保留意见、建议应作认真研究,请示业主,作出明确的处理。
(四)加强合同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的任务是承包合同管理。他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必须做到:
1.正确按合同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引起索赔。在工程中,工程师工作中的任何失误,不严密的地方都可能是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这要求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合同行事:
(l)工程师作出的任何指令、调解、决定、同意等都不能违背合同精神。所以工程师的合同意识应非常强。同时又不能有逻辑上,甚至文字上的漏洞。
(2)及时地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及时颁发图纸、指令、作出决定。同时敦促并协助业主及时完成他自己的合同责任,如及时交付场地,提供施工条件等,避免造成工程干扰。在工程中认真做好合同监督,及时作出各种检查验收;尽量不要提出苛刻的超过合同范围的检查,避免进行一些事后的破坏性检查。因为这种检查,无论结果如何都会造成合同一
方的损失,最终损害工程整体效益。
(3)正确地履行职责,避免设计图纸、计划、指令、协调方案中的错误。
(4)做好业主的各承包商、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这是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在这一方面的任何失误都是承包商的索赔机会。
2.加强对干扰事件的控制。在工程施工中,许多干扰事件也不是工程师所能避免的,但工程师可以对它实施有力的控制:
(1)预测干扰事件发生的可能、发生规律和一经发生其影响和损失的大小。在特定的外界环境和合同背景中,进行一项特定的工程的施工,其干扰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规律性,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工程师,常常是可以预测的。作为一个管理工程师,同样要有索赔意识,对干扰事件应有敏锐的感觉。
对可能发生的干扰事件应考虑一定的对策措施予以防范。例如完善合同条文,堵塞漏洞;作好周密的计划,准备多套方案;更慎重、严密地工作等。
(2)一经干扰事件发生,工程师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作出处理指令,控制干扰事件的影响范围,作好新的计划,或调整、协调好各方关系。
3.工程师应注意到自己的职权范围和行使权力所应承担的责任后果。例如:
(1)不要随便改变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施工次序和施工方案等。通常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它们一般是承包商的责任,同时又是他的权力。如果工程师指令改变,容易产生索赔。
(2)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要经过工程师“同意”才能实施或修改。这里应注意:
①如果工程师没有得力的证据证明承包商采用这种施工方案无法履行他的合同责任,则不能不“同意”,否则容易导致工程变更。
②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包括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导致实施施工方案的变更,也要工程师“同意”才能实施。工程师签字同意时,应特别说明费用不予补偿,以免留下活口,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③工程师在签字同意承包商修改实施方案时,应考虑到它对相应计划的影响,特别是业主配套工作的调整和相关的其他承包商、供应商工作的调整。这些属于业主责任,因为工程师一经签字同意承包商修改方案,则这个新方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业主无法提供相应的配合,使承包商受到干扰,则他有权索赔。
(五)处理索赔事务,解决双方争执
对承包商已提出的索赔要求,工程师应争取公平合理的解决:
1.对承包商的索赔报告进行分析、反驳,确定其合理的部分,并使承包商得到相应的支付;
2.劝说、敦促业主认可承包商合理的索赔要求,同时使业主并不多支付;
3.以极大的耐心劝说双方,使双方要求趋于一致,以和平方式解决争执。
第三节 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原则
要使索赔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如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地行事
工程师作为施工合同的第三者、中间人,他必须公正地行事,以没有偏见的方式解释和履行合同,独立地作出判断,行使自己的权力。由于承包合同双方的利益和立场存在不一致,矛盾,甚至冲突,监理工程师起着缓冲和协调作用。他立场的公正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他必须从工程整体效益、工程总目标的角度出发作出判断,或采取行动,使合同风险分配,干扰事件责任分担,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损害工程整体效益和不违背工程总目标。在这个基本点上,合同双方常常还是一致的,例如使工程顺利实施,尽早使工程竣工,投人生产;保证工程质量,按合同施工等。
2.按照法律(合同)精神行事。合同是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作为监理工程师更应按合同办事,准确理解,正确执行合同。当出现合同的二义性,或矛盾时,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应采用对承包商有利的解释。
在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中应贯穿合同精神。
3. 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干扰事件的实情、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的证据独立作出判断。
4.监理工程师在决定赔偿量时,应考虑到如下因素:
(1)作为一个有经验承包商对干扰事件应有一定的预见性,能作出及时的反应;
(2)承包商有预先或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使工程师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小损失;
(3)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变更的;认为承包商在考虑到现场情况和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获得的其他资料及工程实施条件后,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5.监理工程师处理工程变更的原则是必须实事求是,公平。不使业主和承包商通过它得到额外的利益。
工程师只有公正地行事,双方才能心服口服,才能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
二、及时迅速地履行职责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必须及时地(有的合同规定具体的时间,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力,如作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或满意等。这有如下重要作用:
1.可以减少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因为如果工程师不能迅速及时地行事,造成承包商的损失,必须给予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制止干扰事件影响的扩大。若不及时行事会造成承包商停工等待指令;或承包商继续施工,造成更大范围的影响和损失。所以在工程过程中,工程师对于一个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并不是首先分析责任、确定赔偿问题,而是首先关心工程质量和进度,防止风险损失的扩大问题,指令采取措施,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3.在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应迅速作出反应,认真研究,密切注意干扰事件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干扰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
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分析、评价、反驳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作准备。所以监理工程师也应鼓励并要求承包商及时向他通报情况,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4.不及时解决索赔问题会加深双方的不理解、不一致和矛盾。由于不能及时解决索赔问题,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积极性受到影响,进度放慢,对工程师和业主缺乏信任感;而业主则会抱怨承包商拖延工程,不积极履约。可能会导致双方激烈的冲突。
5.不及时行事会造成索赔解决的困难。单个索赔集中起来,索赔额积累起来,不仅给分析、评价带来困难,而且会带来新的问题,使解决复杂化。
三、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一致原则
工程师在处理和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及时地与业主和承包商沟通,保持经常性地联系。在作出决定,特别是调整价格、决定工期和费用补偿时。作调解决定时,应充分地与合同双方协商,最好达成—致,取得共识。这是避免索赔争执的最有效的办法。工程师应充分认识到,如果他的调解不成功,使索赔争执升级,则对合同双方都是损失,将会造成双方关系紧张,严重干扰工程施工过程,影响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
在工程中,工程师切不可凭借他的地位和权力武断行事,特别对承包商不能随便以合同处罚相威胁,或盛气凌人。监理工程师应支持并鼓励承包商向他反映情况,诉说工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沟通。这样不仅可以掌握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而且可解决承包商心理上的障碍。
从总体上,工程师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应采取认真负责、积极而又慎重、公平合理的态度。
在索赔处理中,由于双方立场,对合同的理解、策略的不同,致使双方索赔要求有很大的差异。监理工程师要做艰苦的说明工作,向双方施加影响,减少差距,加深理解。有时向业主作解释,分析并说明承包商的困难和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同时又要对承包商提出批评,指出索赔要求的不实之处,最终使双方妥协、接近,达成一致。
四、诚实信用原则
工程师有很大的工程管理权力,对工程的整体效益有关键性作用。业主依赖他,将工程管理的任务完全交给他;承包商期望他公正行事。但他的经济责任较小,缺少对他的制约机制。所以工程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靠他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他的诚实和信用,靠他的职业道德来维持。
他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工程问题,不能欺诈;公平合理合理的对待双方的要求。不仅使业主和承包商都对他信任,而且要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营造信任的氛围。
复习思考题:
1.阅读FIDIC工程施工合同,分析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主要工作。
2.在我国,您作为建设项目的业主,您准备按FIDIC合同赋予工程师全部权力吗?为什么?
3.工程师对一个建设工程的索赔有哪些影响?
4.使用FIDIC合同,工程师的哪些行为会引起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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