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依据:
1、《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建筑工地临时供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三种。 生产用水包括工程施工用水、施工机械用水。 生活用水包括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和生活区生活用水。
一、工程用水量计算:
工地施工工程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q1=K1·ΣQ1·N1·K2/(T1·b·8·3600) 其中 q1 ── 施工工程用水量 (L/s);
K1 ── 未预见的施工用水系数,取1.1;
Q1 ── 年(季)度工程量 (以实物计量单位表示),取值如下表; N1 ── 施工用水定额,取值如下表; T1 ── 年(季)度有效工作日(d),取228天; b ── 每天工作班数(班),取1; K2 ── 用水不均匀系数,取1.4。 工程施工用水定额列表如下:
序号 1 2 3 用水名称 用水定额N1 工程量Q1 5800 1675 12480 单位 M^3 M^3 M^2 浇筑混凝土全部用水 1700 砌筑工程全部用水 150 抹灰工程全部用水 30 经过计算得到 q1 =1.1×10485650×1.4/(228×1×8×3600)=2.46L/S。
二、工地生活用水量计算:
施工工地用水量计算公式: q3=P1·N3·K4/(b·8·3600)
其中 q3 ── 施工工地生活用水量 (L/s);
P1 ── 施工现场高峰期生活人数,取100人; N3 ── 施工工地生活用水定额,取值如下表; K4 ── 施工工地生活用水不均匀系数,取1.3; b ── 每天工作班数(班),取1。 施工工地用水定额列表如下:
序号 1 用水名称 单位 耗水量N1(L) 2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 L/ 人 经过计算得到 q3=100×2×1.3/(1×8×3600)=0.009L/S。 三、消防用水量计算:
根据消防范围确定消防用水量 q5 =10L/S。
四、施工工地总用水量计算:
施工工地总用水量Q可按以下组合公式计算: 当工地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 (q1+q2+q3+q4)≤q5时:Q=q5
(q1+q2+q3+q4)>q5时:Q=q1+q2+q3+q4 在此计算中得:Q =q5 =10=10L/S;
最后计算出的总用水量,还应增加10%,以补偿不可避免的水管漏水损失。 最后Q还应增加10%,得出 Q =10+1=11L/S;
五、供水管径计算:
工地临时网路需用管径,可按下式计算: d=(4Q/1000πν)1/2
其中: d ──配水管直径(m); Q ──施工工地用水量(L/S);
ν ──管网中水流速度(m/s),取V=0.8(m/s);
供水管径由计算公式:d=[4×11/(3.14×0.8×1000)]0.5=0.132m=132mm 得临时网路需用内径为132mm的供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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