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9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1.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 )。 A.行政管理权 B.防务权 C.立法权
D.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正确答案:A,C,D 解析:此题考的是有关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内容。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2)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2. 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 )。 A.保障法律上的权利得以实现
B.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消除侵害 C.通过适当的救济,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的可能性 D.保障法律上的义务得以生效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四个选项所述内容都是法律责任的目的。 知识模块: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3. 英国宪法的特点是( )。 A.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B.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 C.宪法内容变化较大
D.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正确答案:A,B,D 解析: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
4. 下列选项中,属于宋朝独有的法律制度有( )。 A.鞫谳分司制 B.重法地法 C.翻异别推制 D.折杖法
正确答案:A,B,C
解析:D项属于宋朝首创,但并非宋朝独有,元朝也有折杖法,只不过是以七为尾数的十一等笞杖刑罢了。 知识模块:隋唐宋法律制度
5. 法的质变包括( )。 A.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 B.对法进行重大修改
C.奴隶制法发展为封建制法 D.法的根本性质的变化
正确答案:A,C,D 解析:法的质变指的是法随其依附的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形态的变化必然引起法的质变。因此法的历史类型的变更(奴隶制法发展为封建制法)是法的根本性质的变化,而法的重大修改只是形式或内容的改变,不是根本性质的改变。 知识模块:法理学
6. 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有( ) A.高等教育法 B.预算法 C.税法 D.彩票法
正确答案:B,C
解析:高等教育法属于行政法部门,预算法、税法属于经济法部门,彩票法属于社会法部门,选BC。 知识模块:法理学
7. 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 ) A.法律的“非国家化” B.法律的“非标准化” C.法律的“趋同化” D.法律的“世界化”
正确答案:A,C,D
解析:法律全球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法律的“非国家化”、法律的“标本化”或“标准化”、法律的“趋同化”、法律的“世界化”,ACD项正确,B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
8. 在划分部门法时要考虑到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并同时注意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机制。下列对划分部门法的标准的论述,错误的是( )。
A.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
B.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所以传统的关于公、私法的划分标准在我国不应适用
C.根据法律调整的机制,可以合理地区分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例如,
经济关系中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就划归为民法部门;是非平等关系的具有某种国民经济系统中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就划归为经济法
D.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法律所直接保护的对象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关于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在法的部门划分方面的主要原则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在划分标准方面,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是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同法律所直接保护的对象要区别开。所以D项是错误的。同时,在第一位标准不能完成部门法的划分时,要运用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方法来划分部门法。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并不能因为我国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就否定公、私法的划分。所以B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9. 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肯定的 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B、C是考“法是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的特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国家政策作为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根据,因而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而不是唯一依据。另外,选项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的含义与“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等说法是一致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10. 关于法治国家,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法治国家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并通过法律保障人权,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
B.法治国家不仅要求有良法的治理,更要求在一个国家的制度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C.在法治国家里,应当通过宪法确立分权与权力制约的国家关系 D.确立司法独立等普遍的司法原则是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法治国家又称为法治政府,它强调法律在一个国家中的最高权威,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法行使。题中四个选项是法治国家的标准和条件,都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
11. 法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 )。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国际条约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一般说来,法律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 知识模块:法理学
12. 下列属于行政法部门的是( )。 A.体育法 B.献血法
C.食品安全法 D.铁路法
正确答案:A,B,C
解析:铁路法属于经济法部门。 知识模块:法理学
13. 《大清民律草案》在立法原则上即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又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在该草案各篇中,属于考虑国情民风为主的有
A.债权 B.物权 C.亲属 D.继承
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点为清末修律活动。《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以“模范列强”为主,后两编亲属和继承以“固守国粹”为主。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特点,主要还是因为我国传统上家庭制度在法制中占据的重要地位,或者说家庭制度的政治意义使之反而不能随便更改为西方做法,否则可能动摇封建统治的根基。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1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行垂直领导制的中央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宪法》第13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据此,我国人民检察院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故选C项。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属于垂直领导体制。故选B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15.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正确答案:A,C,D 解析:《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据此,A、C、D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错误。故选A、C、D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
16. 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 )。 A.应得到法律之认可 B.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C.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D.须具有独立性
正确答案:A,B,C,D
解析:以上选项均为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知识模块:法理学
17. 下列有关我国公民权利的表述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
A.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B.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C.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D.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宪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故A项表述正确。根据该款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故B项表述正确。根据《宪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后,都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可见,条文表述不是“任何”国家机关,而是“有关”国家机关。故C项表述不符合宪法规定。根
据《宪法》第41条第3款的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故D项表述符合宪法规定。 知识模块:宪法学
18.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是( ) A.民主集中制原则 B.责任制原则 C.法治原则
D.党的领导原则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包括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党的领导原则。ABCD项全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学
19.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宪法》第37条、第40条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等不受侵犯。A项表述的情形是对人身自由的侵犯,B项表述的情形侵犯了通信秘密,C、D项的表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故备选项应全选。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20.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的情形有( ) A.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B.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C.因民众支持率低于50%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正确答案:A,B,D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1)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2)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3)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ABD项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学
21. 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以下哪些属于服制制度中的亲等( )
A.缌麻 B.大功
C.小功 D.斩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确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2. 依照唐朝的法律,“六杀”包括( ) A.谋杀 B.故杀 C.戏杀 D.误杀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六杀”是指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ABCD项均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3. 西周时期适用“三赧”之法的情形有( )。 A.幼弱 B.蠢愚 C.笃疾 D.老髦
正确答案:A,B,D
解析:西周时期对于幼弱、老髦和蠢愚三种情形,都可以宽恕、原谅处理,这三种情形称为“三赧”之法。故选A项、B项和D项。笃疾是指有重大疾病、癫狂、二肢废、两目盲,如此之类,都属于笃疾。唐律对笃疾犯罪都减免刑罚,但西周时期没有概括出这种情形。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4. 明朝的中央三法司是( ) 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都察院
正确答案:A,B,D
解析:明朝中央司法机关的名称、职掌均与唐宋有所不同。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组成明中央“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ABD项正确。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5. 下列关于《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 B.明确阐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
C.规定边区实行普遍、直接、平等、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 D.规定边区建办各类学校,普及收费义务教育
正确答案:A,B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阐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定的“抗日”“团结”“民主”,A项正确。加强政权民主建设,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问派占1/3。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其他人权、财权及各项自由。B项正确,C项错误。从“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出发,发展农、林、牧、手工和工业,奖励扶助私人企业,保障经营自由。贯彻统筹统支的财政制度,征收统一累进税,维护法币,巩固边币。建办各类学校,普及免费义务教育。D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6. 下列有关清朝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清朝人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 B.清朝制定的“例”中,最重要的例是“条例”
C.清朝对于以文字锻炼成狱的,一般以“谋大逆”论处 D.清朝的死刑有斩立决和绞立决之分
正确答案:C,D
解析:清朝入关后制定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大清律集解附例》,而不是《大清律集解》。故A项错误。清朝的例中,以“则例”最为重要,而不是“条例”。故B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7. 关于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资格或相关从业限制,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公民不得担任法官
B.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法律职业有关任职资格和从业限制的内容。法官是一个依法为他人断案止争的职业,且具有一定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公民在这些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因此不能担任法官,A选项说法正确;检察官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
理人或辩护人有个期限限制,即两年之内,B选项说法错误;检察官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其他检察院是可以的,C选项说法错误;检察官的配偶和子女出于回避的考虑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D选项说法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
28. 春秋时期,晋国制定法律的活动有( )。 A.赵盾制定《常法》 B.范宣子制定刑书
C.晋文公称霰时作“被庐之法”
D.邓析作“竹刑”E.赵鞅、荀寅“铸刑鼎”
正确答案:A,B,C,E
解析:赵盾在晋国执政期间制定《常法》。范宣子在晋国时制定刑书,为中国的刑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晋文公称霸时,于文公四年,作“被庐之法”。晋顷公十三年(公元前513年),晋卿赵鞅、荀寅才把范宣子刑书铸在鼎上,公布于众。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29. 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包括( )。 A.制定法 B.判例 C.解释例
D.党规党法和蒋氏手谕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南京国民政府的主要法律体系是制定法,还包括判例和解释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蒋介石个人及国民党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党规党法和蒋氏手谕也相当于法律。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0. 法的作用的实质是
A.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方式 B.法的作用是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C.法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D.法的作用是人民利益追求的具体途径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中的法的作用的实质。法的作用的实质与法的本质紧密相连,法的两层本质分别是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由此,法的作用也就是以阶级意志为内涵的国家意志得以实现的具体表现,这种实现在物质层面则是国家权力的运用,A、B选项正确;根本上则是物质制约性的反映,即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C选项正确;D选项显然错误,资本主义法和前资本主义时代法的作用显然不可能以追求人民利益为目标,且从一般意义上来讨论法的作用或者法的本质时,一般不会出现“人民”这样带有政治色彩的概念。 知识模块: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31. 属于明朝首创的刑罚、罪名或者制度的有( )。 A.奸党罪 B.廷杖制 C.充军刑 D.凌迟刑
正确答案:A,C
解析:廷杖制在明朝以前存在,但不像明朝那样盛行;凌迟刑属于五代就已经存在的刑罚。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2. 在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包括 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对立的外交权
正确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五节中的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第一,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包括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事项。第二,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第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案件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审理,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可以看出,香港享有一定外交权,而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33. 下列各选项中,关于法治和法制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治是动态意义上的,法制是静态意义上的
B.法治强调实质和形式两方面都合法,法制侧重于形式即法律制度和及其实施
C.法治与人治是对立的,而法制与人治是可以融合的
D.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宪政,法制的政治基础则是专制独裁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三章第一节中的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法治和法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是否侧重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相对应地是否只强调形式上的法律制度和依法办事;(2)是否与人治相融合;(3)政治基础是否可以是专制独裁。由此,A选项错在认为法制只是静态
意义上的,法制也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的意义;D选项错在忽视了法制也可以以民主宪政为基础,实际上“法治”内在地包含了“法制”。 知识模块:法治
34. 关于宪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宪政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B.宪政存在和发展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等条件为基础 C.宪政是法治发展的最高形式
D.实行宪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宪政是指以宪法为依据,以控制权力为手段,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过程和政治形态。宪政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存在和发展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等条件为基础。宪政是法治发展的最高形式,是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宪政是控制政府权力的观念和制度,实行宪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35.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末刑法典修订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 B.《大清新刑律》结构分总则和分则两篇,后附《暂行章程》 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 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正确答案:B,C 解析:《大清律例》是清朝乾隆年间开始制定的,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大清新刑律》。可见,A、D项表述错误。《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公布的一部过渡性的刑法典,其后制定的《大清新刑律》分为总则和分则,共53章,另附有“暂行条例”5条。可见,B、C项表述正确。故选B、C项。 知识模块: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36. 法官吴某系中共党员,他以匿名信方式向监察机关检举某领导的贪污行为。他的法律监督行为属于( )
A.检察监督 B.政党监督 C.社会监督
D.人民群众监督
正确答案:C,D
解析:所谓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按照监督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即国家机关进行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包括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题中的李某进行法
律监督是以匿名信的方式进行的,没有运用公权力,只是以普通公民的身份行使的自身监督权,因此属于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知识模块:法理学
37. 实行司法平等原则的意义包括( ) A.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B.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 C.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D.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司法平等原则是我国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ABCD四项均是贯彻司法平等原则的重要意义。 知识模块:法理学
38. 下列列举的各项,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的是( ) A.小王的纪念金币 B.互联网发表的小说 C.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D.小李的电脑
正确答案:B,C
解析:互联网发表的小说,其法律关系的客体应该是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成果。货物运输合同,其法律关系的客体应该是运输行为,而不是货物本身。因此选择BC。 知识模块:法理学
39. 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的区别有( )
A.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
B.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的起草任务完成就宣告解散
C.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项权利
D.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经过任命的方式产生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为书本基础知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对书本做到熟悉,以免在基础知识上丢分。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40. 我国法律规定,在民族自治地方,对于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经过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 )
A.不予执行 B.停止执行 C.变通执行 D.拒绝执行
正确答案:B,C
解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规定,对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上级机关的决定、决议等,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知识模块:中国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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