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 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 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 问:
1. 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钱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虽然钱某只是古董的保管人,而不是所有权人,钱某处分古董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但该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影响钱某与孙某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总论
2. 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孙某可以根据善意取得而取得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善意无过失的第三人,而且其支付对价而取得古董。同时,钱某对古董的占有是基于所有人赵某的意思,而不属于非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孙某的取得行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总论
3. 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两者之间形成动产质押的法律关系。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总论
4. 孙某与李某之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孙某与李某之间有关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的约定,属于“流质契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此,孙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无效。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总论
5. 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法律关系。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为钱某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总论
2010年3月,甲、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其房屋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租金每年4万元。3年之后,乙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之中,而甲也没有表示反对。2013年8月,经甲许可,乙与丙达成口头协议,将房屋转租给丙,租期为2年,租金每年6万元。丙与妻子搬进了房屋。2014年2月,雷雨交加,房屋的一面墙壁被大水冲垮。甲、乙、丙均不愿自己拿钱修理房屋,争吵不休。最终,丙只得自己雇人将房屋修好,丙为此支付了2 000元。经过此事,甲感到十分伤心,向乙、丙表示将房屋卖出去,乙与甲表示随甲的便。2014年10月,甲与丁签订了买卖合同,将房屋卖给了丁,同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回答下列问题:
6. 乙与丙的租赁期限如何确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与丙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为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乙与丙口头约定租期为2年,只能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分论
7. 甲、乙、丙是否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乙、丙均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权。甲与乙的租赁合同到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应为不定期租赁。乙与丙的租赁也是不定期租赁。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均享有法定合同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甲行使解除权,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分论
8. 丙应当向甲还是乙支付租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丙应当向乙支付租金。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丙应当向相对人乙履行债务。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分论
9. 房屋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房屋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甲承担。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分论
10. 甲将房屋卖给丁,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甲与乙、乙与丙之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物的,租赁权具有对抗效力。 涉及知识点:
合同法分论
11. 丁是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要求丙搬出房屋?为什么?
正确答案:丁可以要求丙搬出房屋。丁成为房屋的所有人后,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由于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只要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丁便可以将租赁合同解除。然后,丁再基于所有权而要求丙搬出房屋。 涉及知识点:合同法分论
2014年1月,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前,甲花费200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2014年6月,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甲经营。2015年5月,由于企业经营缺少资金,由甲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乙是一位作家,婚后坚持写作,获得稿酬2万元,还有一本小说已经完成,没有出版。甲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与企业财务丁逐渐产生感情,并与之同居。乙发现这个情况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问:
12. 若乙发现甲与丁同居,坚决要求离婚,而甲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应当准予离婚。因为甲与丁同居,乙坚决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涉及知识点:婚姻家庭法
13. 如果甲同意离婚,但对本案中所提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的财产分割应作如下处理: ①关于甲婚前购买房屋,归甲所有,但是婚后双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增值部分中属于乙应得的份额由甲折价补偿给乙。 ②关于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如果甲或乙一方主张经营的,对企业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甲和乙都主张经营的,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甲和乙都不主张经营的,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③关于乙所得稿酬以及未出版的小说,乙所得稿酬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未出版的小说在分割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涉及知识点:婚姻家庭法
14. 如果甲与丙签订的借款合同到期,该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正确答案:该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因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对于该共同债务,清偿顺序为:首先,用甲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甲和乙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方可承诺日后清偿。
涉及知识点:婚姻家庭法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看到郭甲似乎在窃笑,巴不得自己赶快死,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的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 问:
15. 两份遗嘱以哪一份为主?为什么?
正确答案:书面遗嘱有效,而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口头遗嘱不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的条件。本案中,只有护士小王一人符合见证人的条件,其他人都是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涉及知识点:继承法
16. 为准的遗嘱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正确答案:书面遗嘱部分有效。书面遗嘱没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对于必留份部分须强行划出,其余遗产按照遗嘱继承处理。 涉及知识点:继承法
17. 如果郭甲为争夺遗产,在郭乙水杯中下毒,但误把白糖当作砒霜,则发生什么法律后果?为什么?
正确答案:郭甲的行为属于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形,应当丧失继承权。郭甲丧失继承权后,郭某的遗产不能依据遗嘱继承办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郭乙、郭丙继承郭某的遗产。 涉及知识点: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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