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研〔2010〕19号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学期开学初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规范新学期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教学有序开展,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现将开学初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 注册工作
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请各院系组织好研究生的开学报到、注册工作。所有研究生都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到、注册者,要办理请假手续。未缴学费者不予注册。未注册者不予进行网上选课、课程学习、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二、教学安排
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要求开设教学课
程。课表和博导讲座安排应征询授课教师意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各学院应在9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新培养方案和本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在新系统的录入工作。
三、 教学大纲及教学周历
教学大纲必须满足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任务,符合教与学的基本规律。教学大纲和教学周历一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教学大纲和教学周历(打印稿和电子稿)请于9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经审核后上传研究生院网站供查询。
四、教材选用
课程所选教材应符合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各学科应对课程选用教材的质量进行把关,尽可能选用教育部遴选的教材、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的教材、在国家(省部)级立项的优秀教材。教材选用情况请各学院(系)于9月6日前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
五、成绩评定
各院系有关任课教师于9月15日前网上录入上学期各科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公共课任课教师应在9月17日前将成绩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各院(系)于9月17日前将专业课成绩接收情况一览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
六、教学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研究生院将自本学期开始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状况进行评教工作。请各院(系)督促检查课堂教学情况,主要领导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在9
月28日前每人至少安排听研究生课程1次,听课情况记录表于9月30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质量监控办。
七、新生开学
各院系在新生报到时组织学生填写学籍卡,将校徽、研究生证、学习计划、学术活动登记本、综合素质课听课记录本发放给研究生。各院系在新生入学教育时,一定要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教学新管理系统的使用、课程学习管理办法、选课方法及新生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仔细讲解,确保研究生能顺利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附件:1、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2、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周历 3、河海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情况表
4、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报送情况一览表 5、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情况记录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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