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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交通运输部环保监理考试资料(201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环保法律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原则,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

③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即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

④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⑤依靠群众保护保护环境的原则:即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2水土保持的原则:

①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 ②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③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 3水土保持的指导方针

①预防为主,开发建设与防治并重。 ②综合的工程措施及生物措施。

③采取分区分散防治,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 ④水土保持与工程建设相结合。

⑤交通建设水土保持管理与地方水土保持管理相结合。 4竣工环保的验收条件

①建设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资料齐全。

②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

③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④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日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条件。

⑤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⑥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 破坏并可以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指标满足水保要求。

⑦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5环境达标监理与环境工程监理的区别

①环境达标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或减少施工过程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破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等符合要求;环保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的环保配套设施进行施工监理,落实项目环境评价文件中的环保设施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临时用地复垦、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及声屏障等工程。

②范围不同:前者范围是施工现场、工作场地、生活营地等,后者是水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控制工程等。

③监理内容不同:前者是噪声、废气、污水等,后者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 6环保监理的目标

①是施工中的噪声、废气、废水、固体污染物等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②是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③是声屏障、绿化、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施工符合相应规范和合同规定。 ④是施工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7施工中出现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理:

①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并尽快提出事故初步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环保措施等。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②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③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文字后报建设单位,交环保部门研究处理。

④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8月报的内容: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应包含两大部分内容,即环保达标内容和环保工程监理内容。后者主要是工程内容,可以参照工程监理月报格式书写,前者应包括:

①本月主要施工内容。

②本月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上月遗留的环保问题以及处理情况。 ③环保监测的结果。

④施工单位环保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⑤本月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计划。

⑥下月施工计划,以及根据下月施工内容提出的污染防治计划。 9取弃土场环境保护要点:

公路工程尤其是山岭重丘区的公路工程,弃土(渣)量较大,因此特别要重视弃土场的环境保护。

①取弃土场的选址,对其合理性要有明确的论述,应现场进行认定。

②在路侧选用田地取土时,取土厚度应在当地地下水位线以上至少0.3m,防止地下水出露影响生态环境。

③检查碎石加工粉尘控制情况,重点关注除尘装置的运行情况、物料的密封储存以及扬尘的防治,加工时应进行洒水或除尘,洗石的废水应通过沉淀池沉淀。

④禁止废渣、土石等向洞口、水体、山涧的随意堆弃和无序倾倒,弃渣不得弃入或侵占耕地、渠道、河道、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⑤为防止固体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塌、崩塌,应贯彻“先挡后弃”的原则,设置拦渣坝 ⑥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堆置。

⑦取、弃土场的边坡,都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特别是草灌植物的应用,尽力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

⑧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取、弃土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包括复耕或绿化等,并必须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10缺陷责任期内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①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交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的环境保护遗留问题整改措施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必要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计划作出调整,并督促实施。

②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理,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不能达到环评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督促其整改。

③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施工环境保护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写施工环境保护总结报告。

④整理完成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并编写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1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应体现出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结合公路水运施工的特点,注重监理实效。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①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字,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环保目标。②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环保实施方案提出审查

意见。③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④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⑤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要求。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①对工地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②向施工单位发出环保工作指令。③检查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果。④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突发环保事件。⑤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⑥参加工地例会。

3)交、竣工阶段及 缺陷责任期的环保监理工作:①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和取弃土场的复绿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②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③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施工单位对整改计划进行调整。④检查已实施的环保达标工程,对交工验收后发生的环保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或工程修复。⑤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⑥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⑦参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4)环境监测: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测计划。环保监理工程师有时会需要一些即时的监测数据,对常规污染因子及突发污染事故进行监测,即内部监理监测。

5)其他环保措施的监理:对环评和水保文件提出的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经批准的,应协助建设单位实施。

12生态恢复与优化的原则:

①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重的原则。

②因地制宜的原则:应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状况,“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 ③临时占地应不低于原生态功能的原则。 ④乡土和归化植物优先、外来物种慎用原则。 ⑤建设和养护并重的原则。 13水土保持验收条件:

①交通建设验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②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的要求。

③治理程度、拦渣率、植被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有关地方标准。

④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14施工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

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实施细则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计量与支付4工程交工阶段编写施工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5参与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15潜在影响

拌和场、砂石场、轧石场: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预制场: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

沥青加热;沥青蜡蜡含量试验;乳化沥青蒸发:蒸发气体排放、废沥青、废液体外加剂、石油醚等化学物。

材料抗压试验;抗拉;材料混合料击实:压力机排放噪声、电动油示产生噪声、击实仪产生噪声。

集料筛分;磨耗、沥青混合料飞散试验:摇筛机产生噪声、磨耗机产生噪声、废弃物、集料粉尘。

集料磨光值试验:加速磨光机产生噪声、废弃物。 竖向排水井(袋装砂井):扬尘、噪声。

各类运输车辆:噪声、扬尘、有害气体、漏油。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噪声、有害气体、漏油、扬尘 拌和场场地平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隧道开挖:噪声、扬尘、生态破坏、废弃物处置、有害气体、弃渣。

基坑开挖:生态破坏、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水土流失。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噪声、漏油、钻孔作业时排放污水、桩基对河床的破坏、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振动。

挖掘机,装载机等作业:噪声、漏油、扬尘、有害气体。 借方作业:噪声、漏油、扬尘、有害气体。 土石方作业:沿路洒落、随意丢弃。 运输车辆:噪声、尾气、扬尘。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噪声、漏油、有害气体。

( )一般都比较具体详细,是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数量最多,占有重要的地位。

A.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B.环境保护基本法

C.环境保护单行法律规范 D.环境标准 【答案】C 2.《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 )。

A.转基因药物 B.转基因植物 C.动物生产激素 D.植物生产激素 【答案】D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 )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A.计划和待建项目 B.计划和建设项目 C.规划和建设项目 D.计划项目 【答案】C

4.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包括(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 B.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环境保护相关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D.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和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环境保护综合法是指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包括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都涉及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也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第八章:社会环境保护

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类。

社会环境分为主要的四个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信息因素。

分析社会环境的影响,一般可从经济社会环境、物理社会环境和心理社会环境三方面进行研究。 经济社会环境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状况

物理社会环境是指构成社会环境中的物质性因素,即项目沿线或项目周边的各类资源、地理环境等条件。一般包括:①聚落环境②工业和资源环境③农业和林业环境④文化环境⑤医疗、军事等其它社会环境

心理社会环境是指人的思想行为、法律、科教、文艺、道德、宗教、价值观念、风俗习惯、语言等;以及讯息来源和传输情况,讯息的真实公正程度等。

物理社会的影响 1对聚落环境的影响

影响的形式主要包括分隔、拆迁和再安置的社会环境的影响。

交通建设的目的就是提高人们出行和交往的便捷程度,从总体上讲,有利于出行和交往;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以及建设后,局部地域对出行和交往有不利影响。

交通建设社会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关许可手续的办理

交通建设社会环境保护应该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进行评估、设计和批准,在实施中按照批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交通建设过程中临时占用土地作施工便道、拌和场、施工营地、预制场等称为工程临时用地,在临时用地使用过程中按土地农林作物价值予以补偿;使用完毕后必须依法恢复,占用耕地的应当由土地使用者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交通建设方,会同林业部门尽最大可能进行名木、古树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的移植、保护和线路局部避让,对于保护价值不大,确需砍伐的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后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并保护好景观资源和社会文化环境在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和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都必须对人文景观的保护情况进行查验

在交通建设中,如发现文物,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介绍了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方案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事项。

了解与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有关的交通建设环保和水保管理的规定与要求。 综 述

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水土保持方案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明确了建设项目的环保和水保工作内容,是现场环境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则对建设项目的环保和水保工作成效进行检验,是环境监理工作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之一。

第一节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基本概念

1.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定义,“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减少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法律中规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两项基本内容。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 一、基本概念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根据建设工程特点,结合项目区的自然条件、资源条件、环境质量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过程,它根据项目区的环境、社会、资源的综合能力,使人类活动不利于环境的影响限制

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时间顺序,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回顾性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监理是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延续。 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分析。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分类:

公路建设项目中三级以上等级公路、1000 m以上的独立隧道、主桥长度1000 m以上的独立桥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以下等级公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其它公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熟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损害及其防治对策,具备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机构承担。

五、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⑤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六、审批权限和时间 1.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在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或者超过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执行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一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一起,成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性文件,需要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执行,作为环境保护监理的实施依据之一。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公路项目的主要控制点发生重大变化、路线的长度调整30%以上、服务区数量和选址调整,需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向不利方面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建设前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建设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上述重大变更时,环境监理工程师有责任要求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第二节 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水土保持方案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项目在可研阶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使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③项目建设过程水土流失预测

④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水保功能评价、水土保持措施及设计 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⑥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⑦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三、水土保持方案的分类管理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护方案报告表。

凡征占地面积在1hm2(即10000m2)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0000m3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交通建设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

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审批立项的项目其方案由水利部审批(含保部委的项目);地方审批立项的项目其方案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乡镇、集体、个体项目的方案由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方案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规定

竣工验收。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产使用。工程验收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参加,并签署意见。

六、水土保持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防治一般以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作为指标要求,并作为水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三节 交通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定义

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根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交通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二、验收条件

(1)建设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文凭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工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条件;

三、验收的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建设项目首先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试运行。

在试生产、试运行的3个月内,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申请材料齐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组成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并完成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有交通环境保护机构参加。

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应当参与验收。

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五、验收范围与验收重点 1.验收范围

(1)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设施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水保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六、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 七、申报时间

建设单位应最迟在建设项目整体正式验收二个月前按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登记表、登记卡)并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表),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申请竣工验收的时限及延期验收规定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四节 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令的要求,交通建设项目属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在进行项目总体竣工验收之前,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收,验收合格条件包括:

(1)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

土保持的要求;

(3)治理程度、拦渣率、植放映复率、水土流失控制量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4)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第十章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环境保护监理概述 本章提要

介绍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任务、依据、环保管理体系和模式以及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制度等。

对环境保护监理文件和资料体系作出了讲述第一节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 护监理产生的背景产生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

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环境影响,全过程监控交通建设中的环境问题,根据国内试点工作的经验,原交通部决定在交通行业内广泛开展环保监理工作,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58号),明确了环保监理工作已成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管理体系,环保与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 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

第二节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 理的概念、任务和监理模式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与任务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法承担其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代表业主对承包人在施工活动中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与任务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一般分为“环境达标监理”和“环保工程监理”两类。

环境达标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防止或减少施工过程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破坏,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符合生态保护要求,如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标,水土流失、生态恢复、自然保护区、水源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符合要求。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与任务

环保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的环保配套设施进行施工监理,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设施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临时用地复垦、水土保持、景观绿化等生态工程、路桥面雨水径流收集、服务区污水处理、声屏障、消烟除尘设施等。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概念与任务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振动)、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等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三是声屏障、绿化、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设施施工符合相应规范和合同规定。 四是施工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模式

在我国进行的环境监理实践中,从环境监理的目标、功能及其与工程监理协作的角度考虑,目前有独立式环境监理、包容式环境监理和结合式环境监理。

交通建设工程由于项目组成复杂、工程规模庞大、环境状况多变,一般采用包容式环境监理较为普遍、合理。

三、环境保护监理组织设置原则 (1)效率原则

(2)责、权、利统一原则 (3)分工合作原则 (4)灵活性原则

第三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综 述

实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根据原交通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和《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监发〔2007〕158号),明确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已成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管理体系,因此环境保护监理的强制性由施工监理的有关规定来保障。

对于交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都能找到依据。 一、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等 三、地方性法规、文件 四、国家环境标准

五、公路水运工程标准规范

六、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环境行动计划等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其批复,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其中针对施工期提出的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措施、水保措施,它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最重要的依据之一,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关注的重点,也是必须达到的底线。

在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修建的交通建设项目,还应编制环境行动计划,这也是此类工程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七、工程设计文件

八、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监理的合同,以及有关的补充协议,都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监理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直接依据。

九、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形成的有关环保问题的会议纪要、有关文件,可以作为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第四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原则与人员素质要求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原则和应协调的关系

作为施工监理的一部分,从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同样应当遵循“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

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原则和应协调的关系

在交通工程建设中,与监理单位有关的环境保护职责和关系如下:

(1) 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执法;

(2) 建设单位是工程环境保护的主体之一,应全面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原则和应协调的关系

(3)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以及建

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

(4)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环保条款,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的规定接受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二、人员素质要求

环境保护是一门交叉学科,具体从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一定的环境保护和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合理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帮助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达成建设过程的环保任务。

从业人员应该具有环保、工程、管理三方面的知识结构,以及能够适应工作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第五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

(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以及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

(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承包人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计量与支付。

(4)工程交工阶段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5)参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第六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内容及方式

综 述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环保达标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 环保工程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的附属工程,其施工监理的内容与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相同,其监理程序和方式也与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一致,其工作方法与主体工程相同。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环保目标。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环保实施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包括施工中须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具体的环保措施、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专业人员等。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要求。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对工地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 (2)向施工单位发出环保工作指令。 (3)检查环境保护措施和成果。

(4)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环保事件。 (5)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 (6)参加工地例会。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3.交、竣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和取(弃)土场的复绿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

(2)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

(3)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环保遗留问题整改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施工单位对整改计划进行调整。

(4)检查已实施的环保达标工程和环保工程,对交工验收后发生的环保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调查和记录,并指示施工单位进行环境恢复或工程修复。

(5)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6)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

(7)参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内容 4.环境监测

一般定期监测的项目有:

(1)空气质量。监测项目有NO2、CO、TSP等三项,必要时还可监测SO2。 (2)地表水水质。一般监测项目有pH、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石油类等6项。

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工作方式

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对施工活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其工作方式以巡视为主。 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区污染源分布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工点进行巡视,对于敏感的施工地段,巡视频率应适当增加。对特别关心的节点,如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移植、放射源处置、钻孔泥浆泄漏漫溢整改等过程应进行旁站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的情况,都应予以详细记录。

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处理

(1)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并尽快提出事故初步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环保措施等。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2)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

(3)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建设单位,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第七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

一、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二、工作记录制度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其内容主要有:

(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相关的环保内容,专门的环保工地会议。

(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中的相关环保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指示,发生的污染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相关的环境问题。

(3)环境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业主报告并备案。

(4)气象及灾害记录。关键记录不同气象条件和灾害气象下的工程环境问题。二、工作记录制度

(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与评价记录。

(6)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正式例行报告、报表、各种正式函件、口头承诺等。 (7)交、竣工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环保记录和竣工验收环保记

录两部分,应详细记录环保检查、质量监测、影响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应根据现场监理的工作记录,汇总主要环境问题及产生原因、环境问题的责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以及相关的环境监测分析资料,形成专业环境监理日记。

三、报告制度 四、会议制度 五、函件来往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包人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监理工程师。

六、人员培训制度

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第八节 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的构成 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是施工监理计划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监理工程师全面开展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应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范围、内容、方式和目标,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的构成 (1)工程项目概况

(2)实行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3)环境保护监理的范围

(4)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式

(5)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岗位职责 (6)人员、设施或设备的进出场计划 (7)环境保护监理程序和工作要点 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的构成 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计划的基础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建设项目各分项工程编制的操作性文件。

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二、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体系

环保监理资料体系应和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是一致的。

施工环境保护月报应包含两大部分内容,即环保达标监理内容和环保工程监理内容。 第九节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应 特别关注的问题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

交通运输工程一般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地表文物单位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都经过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进行通过,并在建设前由文物部门对现场的地表文物进行了相应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文物遗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文物法规,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有关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政府的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处理,待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再继续施工,确保国家文物的安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

交通运输工程一般在工程设计阶段对地表文物单位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都经过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进行通过,并在建设前由文物部门对现场的地表文物进行了相应的保护。在施工过程

中,如有其他文物遗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文物法规,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有关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政府的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处理,待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再继续施工,确保国家文物的安全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

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各种饮用水源地的一级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工程不进入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控制工程不进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区。

二、“以新带老”措施

交通建设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贯彻和执行“以新带老”原则,即对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使原有环境问题得到减缓甚至消除。

交通噪声污染“以新带老”措施包括增设声屏障、增加隔声窗等,这些新增措施的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同新建工程。

交通建设大气污染“以新带老”措施主要是对场站及服务设施系统内的锅炉进行更换,使其采用环保型锅炉。

交通建设生态环境“以新带老”,主要是对既有项目的取弃土场、临时占地进行生态重建或恢复工作,对线路沿线及场站、服务设施进行绿化,以减少水土流失。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与新建工程基本相同。

第十一章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 本章提要

介绍了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管理工作要点。

重点介绍了各种特定对象如施工临时用地、生活区、办公区、试验室、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材料堆场、拌和场、预制场、取(弃)土场以及临时码头等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以及相应的环保技术工作要点。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管理工作要点和总体要求 在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在此阶段,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的资料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应的批复、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篇章、施工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等。

监理工程师还应对照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文件,了解工程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初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临时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提交业主组织审查。 (3)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

在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4)根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编制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5)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满足工程需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 (6)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7)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查施工污染防治方案,了解污染物的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用的治理措施、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8)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交底。 第二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技术工作要点 一、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境保护要点

为避免因选址不慎造成的生态影响,基本上应采取避让的措施。环保监理人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① 熟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同时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区域可能涉及的生态敏感点进行识别和确认;

对各种生态敏感点,应明确其边界以及相应的保护价值,告知建设方,以尽量避让; ③ 对于施工区域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通过设置提示牌等宣传方式提醒建设方以及施工人员,防止人为干扰;

④ 通过日常巡视,对各种生态敏感点附近的临时用地情况进行检查。一、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境保护要点

2.对土地利用的环境保护要点

对于施工营地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开挖面,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开挖的同时进行复绿,选择的植物类型应当是抗逆性强且多年生的乡土物种,若错过了当年的植物萌发和栽培季节,应在来年进行复绿。在复绿前的土壤裸露期间,宜采用人工遮挡物对土壤裸露面进行遮盖,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一、施工临时用地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境保护要点 6.对表层土壤的环境保护要点

地表清理及土方工程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二、临时施工道路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① 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驶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园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为此,应规划好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路线走向必须绕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区)。

② 对于施工道路边界上可能出现的土质裸露边坡,应有临时防护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宜采用生态防护措施,可在施工道路修建的同时进行复绿;在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应有防止土壤侵蚀的工程防护措施,以防止土壤的自然侵蚀。

③ 施工便道属临时性质,载重汽车来往频繁,容易损坏,应及时修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随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三、临时材料堆放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具体应按照临时用地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应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作为将来进行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2)水泥、石灰、矿粉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因此水泥、石灰、矿粉要有指定地点堆置,并且应采取密封存放的方式,控制其扬尘;存放点地面应作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前应剥离地表熟土,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应去除硬化地面,将保存的熟土回填,并恢复初始地表植被。对于堆置点附近可能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3)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要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4)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6)多风天气(或大风来临前)应注意对物料加以覆盖,减少扬尘。 (7)石灰石、电石、雷管、炸药不得露天堆放,炸药应有专门的仓库。 四、拌和场和预制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1)稳定土拌和场、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4)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施工场界排放标准(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拌和场、预制场等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同时避免以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表11-3 拌和场和预制场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活动内容 拌和场、砂石场、轧石场 预制场 潜在影响 1.扬尘2.废水3.噪声4.固体废弃物 1.废水2.噪声3.固体废弃物 (5)小型临时拌和场地应离敏感点大于100m,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地段。 (6)砂石料冲洗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 五、取、弃土场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1)熟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地踏勘,对取、弃土场选址和范围进行识别和确认; (2)对于剥离的表层土,应予以保存,既可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也可用于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在表层土的再利用之前,要求并协助建设方设置专门的场地用于堆置和保存,并配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3)对可恢复的临时用地,应会同建设方对现场初始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自然特征进行客观的文字描述和完整的影像记录,建立档案,以作为将来恢复的依据和参考;

(4)向建设方就临时防护工作提出要求,重点应关注临时防护设施的选择以及实施的时间(如生态防护),并通过巡视进行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5)对于砂石料冲洗废水,应明确要求建设方设置沉淀池,废水必须进行沉淀后排放。 七、生活、办公区及试验室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及环保要点 2.妥善处理生活垃圾

监理人员应明确要求在每个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并集中处理垃圾。

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3.修建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

为收集与处理由临时驻地的住房、办公室、其它建筑物和流动性设施排放的污水,应要求建设方在合适的地点修建容量适当的临时污水处理池,建有化粪池或其它能满足要求的系统,并予以管理、维护。

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地踏勘,对项目所在区域所涉及水域的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进行识别和确认,并通过文字好图件的形式明确告知建设方,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如油污水应进行隔油处理。

4.噪声控制

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应将生活、办公及试验区设置在离开噪声敏感点如居民点、学校等200m以远的区域。

在日常巡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配置噪声仪,在场界四周进行即时监测,噪声标准参照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5.厨房油烟处理

厨房应设置排风系统。如果厨房附近有居民,应采取如下措施:较大的通风管道安装消声器或采取管壁阻尼减振;管道穿墙(或支撑)处应采用避振喉(或避振吊钩);加装油烟净化器净化油烟,并以高于周围建筑的高度排放;油烟净化器应安装在室内。

第十二章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监理 第一节 路基工程

1.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环保要点

路基施工中表层土保护是一个重点环境保护问题,表层土流失除了引起水土流失外,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生态平衡失调,如植被丢失、景观破坏等。

地表清理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产生永久性的损害;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清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清淤 结构物拆除 场地内积水处理 废弃物处理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 1.水土流失 1.扬尘2.噪声3.景观损害 1.水污染 2.病媒传播 1.废弃物流失2. 病媒传播 (1)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树根挖除深度以正好挖出为宜。

3)注意特殊对象的保护 ①热带植被 ②地被层的保护

热带或亚热带森林的多层特点,包括由凋零物形成的地被层,不但保证了生物多样性存在的条件,而且对水土保持与土壤的发育有很大作用。因此,在清理林下的植物或凋落物时,宜将清理物收集后重新散置于周边森林中。

③干旱河谷

④风眼和沙尘暴源 ⑤青藏高原

由于恢复困难,地表受干扰后发生的退化将是永久性的。因此,应严格控制地表清理面积,将干扰控制在最低程度始终是这一区域作业的首要原则。

2.路基开挖环保要点

路基开挖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将造成永久性的破坏。 土壤的剥离与开挖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序号 1 活动内容 土石方开挖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噪声4.扬尘5.景观损害 1.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2 挖掘机、装载机等作业 3 4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⑤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免雨季施工,尽可能安排在11月~4月期间,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

⑦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临时土堆周围以及其它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开挖路基时,应设置沉淀池,其作用是雨水流经时流速减慢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

路基开挖与填筑施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A),夜间55dB(A)。 3.路基填筑环保要点

路基填筑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边坡冲刷,确保路基稳定。

施工机械引起的震动、噪声、扬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学校、疗养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应停止作业,若确需连续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借方作业 土石方运输 运输车辆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履带式设备行驶 潜在影响 1.噪声2.漏油3.扬尘4.有害气体 1.沿路洒落 2.随意丢弃 1.噪声2.尾气3扬尘 1.噪声2.漏油3.有害气体 1.道路和场地破坏 6 7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土工格栅等铺设 1.机油洒弃2.零配件丢弃3.包装物丢弃 1.边料丢弃 ① 保持通行道路湿度,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空气环境。应严防施工机械跑、滴、漏油,以避免对土壤和水环境的污染。运料车辆应加盖篷布,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在已建成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应保持原有道路整洁畅通。

② 填方工程量大的路段应避开雨季施工,以免雨季施工带来严重水土流失。

③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④ 山区公路路基施工要先做初步挡护再进行开挖或填土,防止土石进入河流或谷地影响水质和泄洪,路基挖填工序结束后再重新按设计要求修建挡墙。

⑤ 借方土料场使用前,应将表土剥离并集中堆置,配以防雨排水设施(同挖方的表土处置)。 ⑥ 填筑路基时,应分层碾压并分层检查压实度,要求填土层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能允许填筑上一层填土。

⑦ 粉煤灰路堤施工中,粉煤灰的运输和堆放应呈潮湿状态,运输车辆周边密闭,顶面加盖,以防粉煤灰沿路飞扬散落而污染环境。同时在施工路堤两侧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和防雨水冲刷的措施,以防粉煤灰污染附近水源和农田等。

⑧ 对成形的施工路段应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临时坡面应做好急流槽,暴露面应及时压实、及时洒水,以控制扬尘污染。

⑨ 施工运输路线经过住宅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交通噪声干扰人民生活。⑩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A),夜间55dB(A)。

4.特殊路基处理环保要点 (2)滑坡地段路基

③ 对于挖方路基上边坡发生的滑坡, 必须在滑动面以外修筑1~2条环形截水沟,最近的一条必须离滑动裂缝面至少5m以外,以截断流向滑动面的水流。

(6)多年冻土地区路基

凡是土温等于或低于00,且含有冰的土称为冻土,这种状态保持二年及三年以上者称为多年冻土。多年冻土按其状态分为坚硬冻土、塑性冻土、松散冻土。

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路基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地表清理、土石方开挖与填筑、弃方处置等采取周密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对于特殊对象、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要有预见性,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可能发生的环保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挖除地表土的堆置地点,根据实地情况,选择附近地形平坦或因地制宜选择贮料堆。

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护的修筑。

(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土石方调配方案的实施,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弃土弃渣应送至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地点堆放,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水源和灌溉渠道造成污染和淤塞。

(7)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取土时,做到边开挖、边平整,及时进行绿化等护坡工程。

(8)监理工程师应控制路基顶面适当的排水横坡,下边坡防护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挖设临时急流

槽等排水设施,防止坡面的水土流失。

(9)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一、路面施工环境保护要点

路面拌和场应远离居民区,并在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处,场地应硬化处理。 1.路面基层环境保护要点 (1)混合料拌和与运输

① 水泥稳定混合料或二灰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② 拌和场不得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距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200m以上。 (3)噪声控制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当环境敏感点噪声不能达标时,应采取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夜间休息。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活动内容 拌和场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潜在影响 拌和场搬运、安装、维修 1.扬尘 2.噪声 拌和场运行 混合料运输 场地粗集料、砂堆放 石灰、矿粉 破碎机、振动筛等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水泥、沥青等泄漏污染土壤3.清洗废水排放4.有害气体5. 扬尘 1.沿路撒落 1.扬尘 1.洒落污染空气2.土壤污染 1.噪声2.扬尘3.振动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夜间拌和场强光照明 1.强光污染 2.沥青混凝土路面环境保护要点 (1)混合料的拌和

① 沥青混凝土拌和场不得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距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上。

(4)沥青洒布

② 位于沥青洒布处置区周边的土壤表面应铺设临时覆盖物加以保护。对于沥青可能溅到的植物,应有临时覆盖物加以包裹或遮挡。洒落的沥青应进行收集并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6)噪声控制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路面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尤其是对稳定土拌和场和沥青拌和场选址方案的审批,应要求沥青拌和场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按要求配置除尘设备。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混合料废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4)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应关注水源保护问题。应有重点地对沥青洒布施工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防止沥青污染。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6)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一、桥涵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桥梁施工应充分了解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根据当地的气候及周边环境,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见表12.3-1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生态破坏;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3、水土流失 1 基坑开挖 2 3 钻孔机和打桩1、噪声;2、漏油;3、钻孔作业时排放污水;4、桩基对河床的破坏;5、机作业 泥浆外泄对土壤和河道水质的污染;6、振动 机械维修保养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2、进出场运输时和进出场运输 机油泄漏和粉尘撒落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3、振捣机水泥混凝土拌4 振捣噪声;4、商品混凝土运输、泵送噪声;5、振捣机维修滴油、配件丢和与浇筑 弃;6、浇筑时混凝土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5 钢筋作业 1、装卸搬运噪声、扬尘;2、锈蚀产生锈水;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4、焊接产生电火花、电弧光;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6、零星废钢筋等的废弃 1、搬运、搭拆噪声;2、打磨噪声;3脱模剂(油)污染;4、腐蚀产生锈水 6 钢模板 7 钻孔平台搭设 使用后的处置 8 机械设备作业1、漏油污染:2、废配件丢弃 与维修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振落;2、搬运噪声;3、支模架搭拆噪声、扬尘;4、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5、零星扣件散落 1、船舶生活废物;2、抛、起锚的噪声;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9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10 钢管支架作业 11 工程船舶作业 2.钻孔灌注桩基础 (1)泥浆制作准备

①废弃的钻渣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可在现场选择或开挖一低畦地作泥浆沉淀池,用于储存将来使用后废弃的泥浆,场地周围设计必要的拦挡措施,防止溢流。泥浆池应尽量选在不宜外溢的地段。

②当现场没有可以利用的低畦地时,应自行挖掘或砌筑泥浆池。

③泥浆池周围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以免雨水过大而造成泥浆外溢破坏当地环境。 ①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

③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取平台施工。应在平台上焊挂钢箱作为泥浆池,应配备专用的泥浆船,用作造浆循环池及废弃泥浆的运输。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体环境,并影响行洪。

5.桥梁下部构造

(4)桥梁墩台修筑完毕,及时清除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堆积物,并将施工中产生的废浆、弃土和废弃物及时运至弃土场,恢复河道畅通。

6.混凝土等的搅拌、运输和养护

(3)混凝土搅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或其它禁止排入的区域。

二、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围堰、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

(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漏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5)需要围堰施工的,因事先取得当地水利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施工。在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

(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以及拒绝支付相关工程量。

(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ss、石油类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4)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A),夜间禁止打桩。其他阶段噪声限值仍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隧道施工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洞口开挖直接造成的植被破坏、弃渣、废水以及施工破坏地下含水层而引起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等。

序号 1 2 3 4 5 活动内容 隧道开挖 废渣料装卸、运输 隧道支护、衬砌 防水排水 路基路面 潜在影响 1、噪声;2、扬尘;3、生态破坏; 4、废弃物处置;5、有害气体;6、弃渣 同路基工程 1、噪声;2、有害气体 同排水工程 同路面工程 1.洞口工程

(2)洞门开挖前应先在开挖面上修建截水沟,以防止水土流失,并尽可能避开雨(8)酸性岩区和沉积岩体含有较高剂量的放射性元素氢、钍、镭,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经严格测定后,依据含量或浓度确定处置措施。

季施工。洞口尽量减小开挖面积、洞顶采取护挡结构以保护自然坡面。 3.废水处理

(4)施工废水经过沉淀等处理后方可排放,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4.通风与防尘

(1)隧道施工坑道内氧气含量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坑道内气温不宜高于28℃。噪声不宜大于85dB(A)。

(2)承包人应将施工期间通风设计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并须为每座隧道的掘进提供已批

准的通风设施。风速和风量要求:全断面开挖(包括竖井)时应不小于0.15m/s,供风量应保证每人供应新鲜空气不小于3m3/min。

(4)通风机应装有保险装置,当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停机。通风设备应有适当的备用数量,一般为计算能力的50%。

(5) 如通风设备出现事故或洞内通风受阻,所有人员应及时撤离,在通风系统未恢复正常工作和经全面检查确认洞内已无有害气体以前,不得进入洞内。如风机假日停止运转,在假日过后进入隧道以前,风机应至少提前2h启动,并要进行上述同样检查工作。

(7) 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口和出口处设置消声器,施工场所的噪声不得超过85dB(A)。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式,通风管宜采用钢制可拆装的刚性管,也可用不可燃性材料制作的管,刚性管道节长宜不超过6m。

隧道工程环境保护要点

(1)在隧道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特别注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好珍稀物种保护、弃渣和废水处理以及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等措施。

(2)对洞口临时堆放弃渣或就近设置轧石场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环保措施和环境恢复方案。

(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渣石纵向调运,尽可能加以利用,不能随便堆放,严禁向河谷倾倒弃渣,以免阻塞河谷造成水土流失或占用当地农田。废渣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置,并做好排水和拦渣设施。

(4)对爆破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提出防治噪声和扬尘的要求。在距离居住区较近的地区施工,还应要求施工单位注意防止振动造成影响。

(5)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6)施工区域如果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物种保护,做好过程的监督。

(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

(8)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关注扬尘、悬浮物、噪声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监测。

公路工程尤其是山岭重丘区的公路工程,弃土(渣)量较大,据有关资料,在黄河流域废弃的土方量有10-30%成为水土流失量,南方降水及暴雨较多地区,弃土的冲刷程度也比较严重,因此要特别重视取、弃土场的环境保护。

(1)做好取、弃土(渣)场的选址。

(2)在路侧选用田地取土时,取土厚度应在当地地下水位线以上至少0.3m,防止地下水出露影响生态环境。

(3)检查碎石加工粉尘控制情况,重点关注除尘装置的运行情况、物料的密封贮存以及扬尘的防治;碎石加工时应进行洒水或除尘器除尘,冲洗砂石的废水应通过沉淀池沉淀合格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于洒水降尘。

(4)禁止废渣、土石等向洞口、水体、山涧的随意堆弃和无序倾倒。弃渣不得弃入或侵占耕地、渠道、河道、道路等场所。必须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5)为防止固体废弃物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塌、崩塌,应贯彻“先挡后弃”原则,设置拦渣坝。拦渣工程选址、修建,应少占耕地,尽可能选择荒沟、荒滩、荒坡等地方。拦渣坝坝型主要根据拦渣的规模和当地的建筑材料来选择。一般有土坝、干砌石坝、浆砌石坝等型式。选择坝型时,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做到安全经济。均质土坝构造简单,便于施工,尤其是在高速公路项目区,多具有大型推筑、碾压设备,最适于修建土坝(详见13.6)。

(6)弃渣应在指定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堆置。应整齐、稳定,不遗留陡坡、滑坡、塌方等

隐患,并且排水通畅。河道不得弃渣。桥头弃土不得挤压桥墩、阻塞桥孔。

(7)取、弃土(渣)场的边坡,都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尽可能创造条件恢复植被,特别是草灌植物的应用,尽力把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不仅能控制水土流失,维护坡面稳定,而且对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8)在施工结束后,应对取、弃土场进行修整、清理和生态恢复,包括复耕或绿化等,并必须有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可按要求在地表覆盖熟土还耕或绿化,或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商议后,对取土坑进行改造,放缓边坡,使边坡稳定,或开发成水源、鱼塘。

(2)截水沟设置在无弃土堆的情况下,截水沟的边缘离开挖方路基坡顶的距离视土质而定,以不影响边坡稳定为原则,如系一般土质至少应离开5m,对黄土地区不应小于10m并进行防水渗加固,截水沟挖出的土,应运到指定地点。

(3)当冻结深度小于或等于1m时,基底应在冻结线以下不小于0.25m,并应符合基础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m的要求。

(4)当冻结深度超过1m时,基底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25m,还应将基底至冻结线以下0.25m深度范围的地基土换填为砂砾石等材料。

(5)受水流冲刷时,应按路基设计洪水频率计算冲刷深度,基底应置于局部冲刷线以下不小于1m。

(6)路堑地段的挡土墙基础顶面应低于路堑边沟底面不小于0.5m。 (7)在风化层不厚的硬质岩石地基上,基底一般应置于岩表面风化层以下;在软质岩石地基上,基底最小埋置深度不小于1m。

(11)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 第十三章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公路工程在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水运工程在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包括交工验收环境保护监理、缺陷责任(保修)期环境保护监理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理

交工验收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

(1)组织交工验收前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初验 (2)整理环境监理资料,并归档 (3)参加交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交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的环境保护遗留问题(环保、水保等)整改措施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必要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计划作出调整,并督促实施。

(2)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理,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不能达到环评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及时督促其整改。

(3)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施工环境保护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写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4)整理完成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并编写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工程及监理要点

作为交通建设项目中的附属工程,环保工程施工监理的质量、进度、费用等控制要求及工作内容与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相同,即“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其监理程序和方式也与主体工程施工监理一致

二、环保工程的主要内容

(1)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与优化工程。陆域范围主要包括控制生态环境破坏的拦渣工程和治理工程、临时迹地恢复工程、绿化和景观美化工程、特殊坡面绿化工程等;水域范围主要包括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工程;人工鱼礁建设;海岸带湿地的生物恢复工程等。

(2)交通噪声控制工程。主要包括各类声屏障工程、隔声窗工程等;

(3)水污染和环境风险控制工程。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工程;路面和桥面径流的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控制工程等;

(4)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工程等。主要包括工地扬尘控制;烟尘排放净化设施;煤、矿石和其它杂货码头港口防尘控制工程等;

(5)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包括固体垃圾和废物收集工程;垃圾处置工程等。

噪声控制监理要点:一般而言,高速公路初期10000pcu/日的交通量,平路基上设置的声屏障4m高时,对其后30m的降噪效果,应不小于5dB(A),也难以超过10 dB(A)。

3.环境保护监理的验收监测

在平路基条件下,高速公路10000pcu/日的交通量,一般平路基50m范围内会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主要是夜间噪声超标。要求声屏障达到相应的降噪效果,3-4m高的声屏障, 20-30m内的降噪效果,一般可以达到7-10 dB(A)。在完成声屏障的工程质量验收之后,可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前,进行必要的减噪效果监测,为业主提供必要的参考数据。声屏障效果监测常用插入损失(TL)评价声屏障的降噪效果。

当环保减噪效果不理想时,应建议业主进行设计变更,开展必要的改建和扩建工程。

隔声窗:验收应采用《室内噪声标准》进行。一般而言,平路基高速公路初期20000pcu/日的交通量时,50m外侧的居民室内降噪效果,应不小于20-30 dB(A)。

污水处理设施:

交通建设项目的附属设施排放的污水,高速公路按排出的位置可分为公路收费区、公路服务区和管理生活区三种

汽车维修站、加油站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常含有泥沙和油类物质。服务区污水一般考虑的主要污染因子有COD、油类和SS。

广泛采用的是好氧生物处理法,也有采用化粪池和稳定塘处理方法的。 排水管线设计图纸中应体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

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明显,起到提示或警示作用;排污去向合理,不能使受纳水体超出承受能力或破坏了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排污口设置合理,为满足清污分流、提高处理效率、方便管理的需要,一个管理区(公路服务区、收费区等)最好只设置污水和雨水排放口各1个;排污口设立要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径流集中处理系统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公路建设应在水环境敏感路段设置径流水收集系统和沉淀池。

公路建设应特别重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路线设计时,应尽量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常见三种体系为:

一是全封闭收集系统。将路桥面径流全部汇集,排出路桥面和敏感区范围;适用于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且实施全封闭收集系统安全和技术可行的桥梁和路段。

二是部分封闭收集系统。汇集一定时间段的初期雨水径流,并足够汇集冲洗路桥面上发生事故时洒落的危化品的水量,而在一定时间段后相对干净的雨水径流,可外溢直接进入周围水体;适用于跨越三类水体,或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但实施全封闭收集系统不安全、技术不可行的桥梁和路段。

三是择时封闭收集系统。 1.径流汇集系统

包括路(桥)面排水孔、汇水管线沟道、支持连接架构三部分。 拦渣工程

弃渣场的防护是以控制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的,有时还兼顾新造耕地、植树优化环境的目的,因此拦渣工程是为专门存放公路施工造成的大量弃土、弃石、弃渣和其他废弃固体而修建的水土保持工程。

主要包括拦渣坝、拦渣墙、拦渣堤。

拦渣工程在总体布局上应以工程合理、安全可控、因地制宜、保护环境为原则。

坝址地形要口小肚大,沟道平缓,工程量小,库容大,造成的环境影响小;适当设计渣场规模,使之易于复垦。原表土剥离至基岩层;黄土高原区渣场应结合造地设计;山区高大渣场可分级布设,易于复垦为梯田。

1.坝型选择

拦渣坝坝型主要根据拦渣的规模和当地的建筑材料来选择。一般有土坝、干砌石坝、浆砌石坝、土石混合坝等形式。

1.挡渣墙形式

挡渣墙按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重力式、悬臂式和扶臂式三种。 拦渣堤类型

根据拦渣堤修筑的位置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种:

沟岸拦渣堤。弃土、弃石、弃渣堆放于沟道岸边的,其建筑物防洪要求相对较低。 河岸拦渣堤。受限于《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要求,一般弃土、弃石、弃渣不得堆放于河滩及河岸。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堆置的,其建筑物防洪要求相对较高,不应小于20年一遇,且不小于本河段防洪标准。

陆域生态恢复工程

铺砌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5%。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新植树木定植后24h内必须浇上第一遍水,定植后第一次灌水称为头水。水要浇透,使泥土充分吸收水分。

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

常用的坡面土保持生物措施有人工播种、铺草皮、植生带护坡、土工格室植草、藤本植物护坡、液压喷播、客土喷播等。

三维网植草采用湿法喷播、客土喷播或人工撒播的方法进行植草。 特点:1、固土性能优良;2、消能作用明显;3、网络加筋作用突出;4、保温功能良好。土工格室植草技术是将土工格室铺装固定于无土壤的石质边坡,通过向内填入种植土壤,营建植物生长的基础,再进行机械或人工播种,从而建立边坡人工植被。

客土喷播是在岩石边坡等场地整备后,将土壤和种子等材料的混合物喷植于场地表面的生态恢复工程,适用于不同风化程度的岩石边坡或其它难以采用常规种植技术施工的场地。

四、绿化工程验收基本要求(1)绿地表面平整,排水良好,杂草中有效控制之内。 (2)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3)坡面或边坡草地覆盖率按年度要求,不应小于70%或相关设计要求。 (4)苗木、草坪无明显病害。 (5)植物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第十五章 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

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是掌握项目区环境状况,环境影响特点、程度及其危害的需要,是判断环境质量是否符合“环境标准”的依据。

.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和监理监测

环境监测是判断是否环境质量符合法定“环境标准”的依据。环境监测可分为作为内控“监理监测”,以及法定有效“监督监测”。

(1)环境监测的监理监测,也可称为“内部监测”。 其监测结果不具备法律作用,但可作为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参考。

(2)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也可称为“外部监测”。 环境监测,应由政府指定的或有相应技术监督局认证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提供法定有效的监测数据,可称为环境监测的“外部监测”。

3.施工期环境监理控制指标的设置原则 (1)全面性原则 (2)重点性原则 (3)代表性原则 (4)持续性原则

(5)可操作的简化原则 (6)环保性原则

交通建设类项目,征占地面积大于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大于50万立方米的,由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征占地面积5~50公顷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50万立方米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其余小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分为施工开始前的工程周边环境本底噪声监测、施工期噪声监测、敏感点噪声监测、交通噪声监测和减噪效果监测等。

测量仪器和气象条件要求

(1)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以上的积分式声级计及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应按规定定期检定。

(2)测量应在无雨、无雪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为5.5M/S以上停止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加风罩。

2.测量方法

(1)测点选择。测量点选在居住或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2m。

(2)测量时间。测量分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分别进行。昼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D表示;夜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N表示。

(3)采样方式。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响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4)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dB(A)。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1.2-1.5m,离窗户约1.5m。开窗状态下测量。

施工周边(一般为场界200m内)有环境敏感点时,可进行场界噪声监测,必要时对敏感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

声屏障声学性能的测量

测量的声学量包括:插入损失(TL)、降噪系数(NRC)、计权隔声量(Rw)三个物理量。 在环境监理监测中,常用插入损失(TL)评价声屏障的降噪效果。

当离声屏障最近的车道中心线与声屏障之间的距离D>15m时,参考点应位于声屏障平面内上方1.5m处

当距离D<15m时,参考点的位置应在声屏障的平面内上方,并保证离声屏障最近的车道中心线与参考位置、声屏障顶端的联线夹角为10°

第三节 环境空气监测

施工期的大气监测主要是针对施工扬尘进行监测,监测项目是总悬浮颗粒物(TSP),必要时也可监测可吸入颗粒物(PM10),

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的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以TSP表示,用质量法测定。

根据采样流量不同,分为大流量采样法和中流量采样法。 大流量采样法是我国推荐的标准方法

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空气动力学粒径小于10µm的颗粒物,也称作飘尘,以PM10表示。通常用质量法测定PM10也可采用压电晶体振荡法、p射线吸收法及光散射法等方法。

采用质量法测定,根据采样流量的不同,分为大流量采样质量法和小流量采样质量法。 PM10的浓度以毫克/标准立方米表示。 我国推荐的采样流量为13L/min 沥青烟的测定

沥青烟气的主要污染物以THC、TSP和苯并(α)芘为主。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采用重量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采用气相色谱法。

水质监测

施工期水污染源监测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拌和预制场废水、打桩泥浆水及桥涵工程水污染等。 监测项目包括水温、浊度、悬浮物(ss)、pH值、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氨氮、生化需氧量等。

悬浮物SS的测定:水质中的悬浮物是指水样通过孔径为0.45μm的滤膜,截留在滤膜上并于103~105℃烘干至恒重的物质。悬浮物的测定采用质量法。

溶解氧(DO)是指溶解于水中分子状态的氧,以每升水所含氧的毫克数表示。溶解氧的测定方法有碘量法及其修正法、电化学探头法等。清洁水可用碘量法,受污染的地面水和工业废水必须用修正的碘量法或电化学探头法。

酸碱度测定:为了保护水体,河流水体pH值应在6.5~9.0之间。测pH值最常用的方法是玻璃电极法

化学需氧量(COD)测定:对于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我国规定用重铬酸钾法(K2Cr207)。 水土保持监测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士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取土(石)场、弃土(渣)场使用情况及安全要求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状况,水土保特贵任制度落实情况等。

监测方式和手段 监测频率。建设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内必须全程开展监测。正在使用的取土(石)场、弃土(渣)场的取土(石)、弃土(渣)量,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1次;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等至少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至少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遇暴雨、大风等情况应及时加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

第一章

1、什么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根本依据与原则 3、环境保护法律的基本原则?

环保法律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保协调发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污染者付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依靠群众保护环境。

4、全球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 可持续发展,

5、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可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以人为本是核心)

6、当国内法和国际法冲突时的相关规定?

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特别声明保留的条例除外。 7、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应熟悉)

其核心是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协调一致,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够享有充分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

第二章

1、公路项目对土壤的影响:一是路基占地,使沿线的土壤固化,完全丧失了土壤的生态功能;二是弃土场和公路的边坡,在施工过程中改变了土壤的理化性能,使土壤有机成分和生物成分减少或丧失。公路施工中应注意保存施工场地原表层土壤(熟土),待施工结束后,再将这些表层土覆盖在取、弃土场的表层,保护地区土壤特有的物化和生物性能。

2、生物群落是在一定时间,居住在一定区域或生境内的各种生物种群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规律的结构单元。可简单分为植物群落、动物群落和微生物群落。

3、 生态系统包括生物(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和非生物环境,或称为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

4、陆域生态系统包括公路征地范围内的用地,宽约50-70米,长数十至数百公路的地带。 5、 生物多样性包括3个层次:生态系统多样性、植物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有就地保护(保护区、国家公园)、迁地保护(动物园、植物园、繁育基地)、离体保护(细胞)。

6、自然保护区包括核心区(不得进人)、缓冲区(可进行科研观测,不得旅游和经营生产)、实验区(可科研、实习、旅游、优势动植物开发,不可设取弃土场、拌和站)

海洋与海岸湿地包括沙滩、砾石与卵石滩、河口水域、红树林沼泽、咸水、碱水溺湖、海岸淡水渴湖及其余与海有关的。其余的为内陆湿地。 生态脆弱区的基本特征:系统抗干扰能力弱、对全球气候变化敏感、时空波动性强、边缘效应显著、环境异质性高。 中国生态环境地带性:南北温度,东南到西北水分、青藏高度。

7、 交通建设运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是关键。 交通建设对陆生生态长期影响:廊道与分隔、迫近、诱导、水文影响、对土地利用的影响、生态敏感地区影响、景观影响。短期影响:1.施工车辆扬尘对花及庄稼不利,农业减产;2.车辆碾压草原,导致草死沙扬,或形成沟壑;3.清表可能影响珍稀植物或水土流失;4.民工偷闲行猎,动物受威胁 5.筑路改变地表排水,使低地积水;6.高填深挖及隧道可能影响地下水,造成泉流涸断,影响人畜用水,或改变表层土含水量,使植被变化 7.路基开挖或堆填改变局部地貌

8.弃土弃石埋压植被,淤塞河道;9.河道架桥或填路基,废水溢流,破坏水生生物生境。10’土地固化,水泥石灰进入土壤,影响理化性能。

9、 陆生生态恢复与优化的原则: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重、因地制宜、临时占地不低于原生态、乡土和归化植物优先、外来物种慎用、建设与养护并重。 景观恢复与优化原则:识别周边既有景观,保留自然景观,综合表现周边景观;完善人工景观,适当塑造新景观。

第三章

1、土壤侵蚀类型:水力、风力、雪蚀、重力侵蚀、泥石流、人为。 全国土壤侵蚀区分为3个一级区:水力侵蚀为主区(西北黄土高原、东北黑土区、北方土石山区、南方红壤丘陵区、西南土石山区)、风力侵蚀为主区(三北戈壁沙漠及沙地风沙区、沿河环湖滨海平原风沙区)、冻融侵蚀为主区(北方、青藏) 土壤侵蚀影响因素:土壤母质、降雨、地形、地表植被、管理控制等人为因素

2、 交通项目水土流失特点:侵蚀时期短而集中(集中在施工和运营初期)、侵蚀类型复杂,方式多样、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区域差异大,强度剧烈。 水土保持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水土流失的治理方针:预防为主,开发与防治并重;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结合、水土保持与工程建设结合、交通建设水土保持管理与地方水土保持管理结合。

4、水土保持目标:工程与生物措施结合,综合防治,保证结构物及边坡、山体稳定,避免水土流失对工程的危害,为安全生产运行服务;取土场防护处理;开挖坡面不得裸露,并覆土;控制泥

沙不进入下游河道和海域,减少不利影响;做好绿化,优化生态环境

5、公路水土保持措施:排水、路基防护、路堑边坡防护、水土保持临时防护-覆盖拦挡和排水、施工便道、弃土场。

6、 交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指导方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结合,生物措施有人工播种、铺草皮、植生带护坡、土工格室植草、藤本植物护坡、液压喷播、客土喷播。

第四章 声音

1、噪声三要素:发声源、传播路径、接受者

2、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8、 噪声的特异性危害是听力损伤。

2、计量声音的物理量:声功率、声强、声压。

3、a声级:噪声的亮度不仅与噪声的物理量有关,还与人对声音的主管听觉感受有关(频率高的偏大)

9、公路声环境质量标准4a:白70,夜55;

4、 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土石方白75夜55,打桩白85夜禁止、结构白70夜55、装修白65夜55. 除打桩和爆破,施工阶段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白60夜200或更远。

7、大型施工场地选址要离开居民集中点200以上。

车辆噪声大小与车速、载质量、新旧状况、维护状况、路况(路面性能、粗糙度、平整度)、路面纵坡等有关。

噪声与振动防治方式措施:法律法规、项目规划、周边敏感建筑区域和功能规划、运营环保管理、噪声控制工程、劳动者防护。吸声、隔声、消声、消振、隔振、吸振和阻振。

11、噪声与振动控制的原则和步骤:降低源强、控制传播途径、接受者防护。

10、声屏障是一个不透声的障碍物,可以挡住声源到声音接收点的传播,从而在屏障后边建立一个声影区,在声影区内,声音的强度比没有屏障时的衰减要大。

5、声屏障长度应大于其保护对象沿道路方向的长度,声屏障的外延长度应大于受保护对象到声屏障距离的3倍。

6、常见声屏障结构类型:土堤、混凝土、木质、金属和复合材料、组合式。 第五章 水

施工场地地表径流所含污染物:泥沙颗粒物、石油类。

1、水体自净包括物理(稀释、扩散、混合和沉淀等过程而降低浓度)、化学、生物。 2、 水的指标:化学(ph、碱度、硬度、阴阳离子、含盐量、一般有机物、毒、氧平衡)、生物(细菌)、物理(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总固、悬浮固体、电导率等)

7、 地下水环境标准:I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水源一级保护、珍惜生物栖息、产卵、索饵场;III水源二级保护、鱼虾越冬、水产养殖;IV工业用水、非直接接触娱乐用水;V农业及一般景观用水。

8、污水排放分两类,第一类指含毒水;第二类污染物分一级标准值(可进入III水;)二级标准值(可进IV\\V),三级标准值进城镇排水管道。I 、II类水不允许任何污水进入。 陆上施工对水的影响:隧道、施工物料流失及取弃土场、施工人员和机械污水点源排放、工地试验室污水。

3、水下爆破对水体的影响:导致水体浑浊度增高、悬浮物增加。

4、废水处理原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物膜、活性污泥法、氧化塘)。 5、废水处理技术方法:一级处理(物理):格栅、沉砂池、沉淀池;一级强化处理是在一级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二级处理(生物);三级处理(高级)。

陆上施工水环境污染主要防治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择施工工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水土区域的施工提出限制性要求;生活污水的处理可采用小型污水处理器可满足处理要求;施工废水通常采用自然沉淀处理,达标排放或采用蒸发池;机修及洗车废水用隔油池处理;地表径流保护;隧道处理方法应基于方便、经济和环保等原则,施工废水可采用水泥混凝沉淀法。

6、径流集中处理系统的目的: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二类以上水土的保护,在保证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实际中,三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和路基,都设置收集系统和沉淀池措施。

第六章 大气

1、环境空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分为颗粒物质和气体污染物,直径大于10μm的颗粒物叫降尘(tsp),直径小于10μm的颗粒物叫飘尘(pm10).

8、 环境空气污染包括粉尘、氮氧化物和光化学烟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 大气污染影响因素:大气湍流、风、逆温、地形、大气稳定度。 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一类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特殊保护地区(一类标准);二类区为城镇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业区(二类标准);三类为特定工业区(三类标准),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

交通建设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动力船舶尾气和沥青烟气,以扬尘和沥青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

3、施工中对汽车行驶路面经常洒水,可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 5、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

1.车辆及机械尾气:加强对汽车维护修理,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修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最大效率。

2.运输扬尘的防治: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要及时洒水;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运输时禁止超载,并加盖篷布,如有洒落,应立即清除。

3.沥青拌合场扬尘及沥青烟气: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选择合理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并配备除尘、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距离300以上;沥青摊铺时污染物影响一般在50m以内,拌和场操作人员应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4.灰土拌和水泥混凝土拌和扬尘:集中拌和,选择先进的拌和装置,配套除尘设备;封闭装罐运输;尽量减少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距离300以上;配备口罩、风镜等,轮班制,定期体检。

5.堆场扬尘:粉状建材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100以上;恶劣天气时加蓬覆盖;控制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或作洒水防尘。

第七章

1、固体废物的概念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或液态的物品、物质。

2、固体废物处理的原则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弃土弃渣等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

隧道弃渣、路基弃渣可尽量用于填筑路基或房基。钻孔泥浆可经沉淀、干化处理后运至弃渣场。清表表土可收集后用于后期土地复耕或绿化。清表草被可采用堆肥处理后,用于肥田或工程绿化。

4、沥青废弃料处理与资源化

对公路改扩建工程产生的沥青废弃料,应尽量采用沥青冷(热)再生技术进行回收利用。主要包括厂拌热再生技术、就地热再生技术、厂拌冷再生技术、就地冷再生技术、乳化沥青冷再生混合技术、泡沫沥青冷再生技术等。通过这些处理技术,不仅可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而且可以充分利用沥青资源。

第八章

1、如何避免公路建设对文物古迹的影响

1)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和民俗村落等,

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保护形式、措施或者避让,并取得主管部门书面认可文件。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

2)在交通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第九章

一、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1建设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文件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日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条件。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以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指标满足水保要求。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二、建设项目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申请报告或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调查表,其编制单位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原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

三、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

1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设施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水保设施。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四、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时间要求:

1建设单位应当在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交通环境保护机构审核,并经有权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交通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或超过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五、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行的建设项目,首先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试运行;在试生产、试运行的3个月内,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委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申请材料齐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组成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并完成审批。

第十章

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分类及其相应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环境达标监理任务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污染排放;范围施工现场、施工营地、施工道路、料场和去弃土场、办公区及附属设施及敏感区等内容噪声、废气污水、固废等排放达标、施工过程符合敏感区环保要求。环保工程监理任务:保证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的实施;范围:水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控制工程、水土保持等绿化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内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

等。

2、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需按哪些程序处理?

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扩大;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及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建设单位,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监理工程师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3、对于环境监测,一般定期监测的项目?

空气质量:NO2\\CO\\TSP;地表水质:PH值、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石油类等;声环境质量:检测环境噪声、施工场界噪声、车辆交通噪声、以及声屏障等环保设施的降噪效果等;

4、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主要工作方式?

巡视为主、对特别节点进行旁站、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 5、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制度?

文件审核审批制度、工作记录制度、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函件来往制度、人员培训制度。 6、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文件构成?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范围、内容、方式、和目标;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人员职责、监理重点、具体控制措施、工作方法、阶段控制目标等内容。

7、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资料体系组成?

日常工作记录、环境保护会议记录、培训和教育记录、环境保护监理通知单、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联系单、环境保护监理检验申请批复单、临时用地环境影响报告单、临时用地整治恢复报告单、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文件、环境保护月报、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来往函件、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文件、环境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环保总结报告及其他资料、工程交、骏工文件

8、环境监测报告主要包括什么?

包括两部分,一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后,由监测部门分期提交的监测结果报告;一是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主进行监测及结果报告;两者都应进行归档。

9、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环保目标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环保实施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 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要求。 10、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国家环境标准 5)公路工程标准规范

6)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及批复、环境行动计划等 7)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补充协议 9)施工过程的会议纪要、文件 1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

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与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

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计量与支付。

4)工程交工阶段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 5)参与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验收。 1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内容 会议记录 监理日记 环境监理月报 气象及灾害记录 质量记录

承包人的有关环境保护报告或请示 交、竣工文件 第十一章

1、公路工程施工中生活办公区的生活垃圾如何处理?(应熟悉)

监理人员应明确要求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临时堆放点,并有专人负责清理并集中处理垃圾。

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业用水的废弃沟或废弃干塘. 2、拌和场的选址要求?(应熟悉)

稳定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等各种拌合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拌合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以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3、生活区污水和洗车废水,不能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几类水域?(应熟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ⅠⅡ类水域

4、砂石料冲洗废水的排放和处理?(应熟悉)砂石料冲洗废水的悬浮物含量大,须建沉降池,悬浮物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5、取、弃土场选址要求?取、弃土场禁止选用森林、草地、湿地,应按照设计或有关规定的界限和要求施工,绝不能任意选址或扩大范围。(应熟悉)

第十二章

1、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点?(应掌握)

①在路面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和环保措施,尤其是对沥青拌合站选址方案的审批。要求沥青拌合站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配置除尘设备;②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执行效果进行复核;③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拌合料废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④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应注意到水源保护问题,施工中应用重点地对沥青摊铺进行全过程旁站检查,防治沥青污染;⑤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⑥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目标,必要时进行现场监测。

2、截水沟设置的要求?截水沟设置在无弃土堆的情况下,截水沟的边缘离开挖方路基坡顶的距离视土质而定以不影响边坡稳定为原则。边缘距离开挖方路基坡顶一般土质至少5m,黄土地区10m(应掌握)

3、土石方开挖的环保要求?(应掌握)

(1)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的保护。

(2)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

超挖,若发现实际与设计勘探的地质资料不符时,特别是土质较设计松散时,应修改施工方案及挖方边坡,保证坡面稳定。施工过程中如修建平台后边坡仍然不能稳定或大雨后立即坍塌时,应考虑修建石砌护坡,在边坡上植草皮或做挡土墙。在雨水充沛地区,应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剥离表层土予以保护和利用,若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转运至可供耕作的地块加以平整和利用;如果需用于本地生态恢复的,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集中堆置,并设置相应的防雨和排水设施。

(3)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对于公路两侧取土,要做好规划,需有利于荒地改造。南方地区可与修建养鱼、虾池有计划地结合起来,并与路基保护一定的距离,杜绝随意取土,禁止在河渠、沟堤取土。

(4)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免雨季施工,尽可能安排在11月~4月期间,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如不能避开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少施工面坡度,并做到填料的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

(5)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6)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以及在临时土堆周围、还有其它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流速减慢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泥土沉淀池沿路线长度视需要确定,沉淀池可用挖掘机在路基旁 开挖出0.5~1m深、20~30m2的凹地,并在沉淀池的出水一侧设置土工布围栏,使泥沙再次受到拦截。当路基建成、排水涵管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4、隧道洞身工程中,对含放射性元素岩体的处理?(应熟悉)酸性岩区和沉积岩体含有较高剂量的放射性元素氢、钍、镭,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经严格测定后,依据含量或浓度确定处置措施

5、隧道施工中,为减少施工粉尘的凿岩施工方法和爆破方法?(应熟悉)凿岩施工采用湿法钻孔,严禁干孔施钻,改进爆破方法,采用松动爆破、无声震动等技术,减少施工粉尘;

爆破方法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减少爆破振动,减少对岩体的振动。

6、为防止固体废弃物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坡、崩塌,应贯彻的原则 ?(应熟悉)为防止固体废弃物堆积体被冲蚀或易发生滑坡、崩塌,应贯彻“先挡后弃”的原则,设置拦渣坝

第十三章

1、缺陷责任期内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交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的环境保护遗留问题整改措施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必要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计划作出调整,并督促实施。

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工程进行现场监理,并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不能达到环评报告书中的相关要求,既时候督促其整改。

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完成施工环境保护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编写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整理完成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并编写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十四章 环保工程监理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程分为五类:生态破坏治理恢复与优化工程、噪声控制工程、水污染和环境风险控制工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工程。

1、公路污水处理广泛采用好氧生物处理法(三类A/O法,A2/O法,SBR法),也有化粪池法和稳定塘处理方法。

2、污水管线铺设控制要点:1.设计时应考虑“雨污分流”,屋面、路面及草地雨水经雨水口或雨水收集管排至雨水管道,减轻污水处理系统负担;2.污水管应控制高程,保证进出水口流水畅通;3.管道配合基础施工,一次性预埋,覆土前做第一次闭水试验,回填土后做第二次闭水试验,闭水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4.管道与构筑物连接好后,及时填压柔性套管密封圈,压紧压实并进行构筑物灌水试验,确保无渗漏后,及时回填。

3、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

上的水土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一是:全封闭收集系统;二是:部分收集系统;三是:择时收集系统。

排污口设置要“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明显;排污去向合理,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检测计量,便于公众监督管理。

4、 拦渣坝选址:尽可能选择荒沟、荒滩、荒坡等,避开环境敏感区,工程范围内不能有疏松的塌积、泉眼等隐患;地形要口大肚小,沟道平缓,工程量小,库容大,环境影响小,适当控制渣场规模,便于复垦。拦渣坝有土坝、浆砌石坝、干砌石坝、土石混合坝。

5、挡渣墙按形式不同,分为重力式、悬臂式和扶壁式三种。

6、 三维网植草特点:固土性能优良;消能作用明显;网络加筋作用突出;保温功能良好。 7、坡面客土喷播:在岩石边坡等场地整备后,将土壤和种子等材料的混合物喷植于场地表面的生态恢复工程,适用于不同风化程度的岩石边坡或其他难以采用常规种植技术施工的场地。

8、绿化工程验收基本要求:1.绿地表面平整,排水良好,杂草在有效控制之内;2.乔灌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珍贵物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3.坡面或边坡草地覆盖率按年度要求,不应小于70%或相关设计要求;4.苗木、苗坪无明显病害;5.植物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6.中央分隔带苗木修剪后的高度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十五章 监测

环境监测可分为内控“监理监测”,以及法定有效“监督监测”,即外部监测。 施工期环境监理控制指标设置原则:全面性、重点性、代表性、持续性、可操作的简化原则、环保性。环境噪声测量方法:1.测点选择。选在居住过工作建筑物外,离任一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m,传声器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小于1.2m;2.测量时,测量分昼间和夜间两时段分别进行。昼间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D,夜间眼红LN表示;3.采样方式。仪器的时间计权特性为“快”相应,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4.不得不在室内测量时,室内噪声低于所在区域标准值10分贝。测点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距地板1.2-1.5m,离窗户1.5m,开窗状态下测量。 悬浮物(SS)的测定采用质量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分为生态环境保护法和污染防治法两大类。

生态环境保护法主要包括环境要素保护法和区域保护法,如,森林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风景名胜区保护法等

污染防治法主要包括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控制法,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在环境法律体系中占有核心地位。 宪法是制定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根本依据与原则

环境保护法律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还规定,如遇国际条约与国内环境法有不同规定时,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国先后缔结和参加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等29项国际环境保护条约。

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7、生态系统是生物群落和复杂的环境条件相结合所构成的自然基本单位。

8、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分生态系统由两大部分、四个基本成分所组成。两大部分就是生物和非生物环境,或称为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四个基本成分是指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和非生物环境。

9、路域生态系统公路项目建成以后,随着绿化和生态恢复为主的环保工程的实施,出现了一个新的生态系统,称为“路域生态系统”。它的范围,应包括公路征地范围内的用地,宽约50-70m,数十至数百公里的地带。它的非生物环境包括中央分隔带、土路肩、上、下边坡、排水沟、隔离栅、隧道、桥梁、声屏障等构造及其周围,以及立交区、服务区、管理所等,

10、如果某生态系统各组成成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协调,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接近相

等,结构与功能长期稳定,在外来干扰下,能通过自我调节恢复到最初的稳定状态,则这种状态可称为生态平衡。

11、敏感生态问题涉及的的行业,遍布农、林、水、土、旅游、地质、环保等行业。

常见的敏感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特殊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脆弱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历史遗迹、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等;常见的敏感生态问题包括:生物多样性受损、景观破坏、湿地退化、荒漠化、土地退化、草地退化、森林破碎化、水土流失等。

12、生物多样性通常包括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13、自然保护区内部,一般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是保护区的精华所在,是保护对象最集中、特点最明显的地段。需要严格保护,属于绝对保护区。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缓冲区。在核心区的外围,是为保护核心区而设置的缓冲地带,一般只允许进行科研观察活动。禁止在缓冲区内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进行非破坏性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其批准。

实验区。在缓冲区的外围,可以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前提下,进行科研、教学实习,生态旅游与优势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工作。

14、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

15、水土流失:在水力、风力、重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它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在我国“水土流失”也称“土壤侵蚀”。

16、按土壤侵蚀外营力将全国土壤侵蚀区划分为3个一级区(水力侵蚀为主区、风力侵蚀为主区、冻融侵蚀为主区),根据地质、地貌、土壤等形态将3个一级区又分别划分为5个、2个、2个二级区

17、水土保持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方针;水土保持与公路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公路水土保持管理与地方水土保持管理相结合。

18、水土保持的预期目标如下:通过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使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为公路安全运行服务,避免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的危害;取土场全部做防护处理,使开挖坡面不裸露,并覆土加以利用;通过对弃土(渣)场进行综合治理,使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渣得到有效拦挡或利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使泥沙不进入下游河道,不影响河流正常行洪能力;做好公路绿化工程的养护,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9、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一般指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弃土弃渣场以及临时工程占地等)和直接影响区(一般指由于公路建设行为而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直接产生影响的区域,如项目区外的拆迁安置区、排水承纳区等)。

20、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根据其工程建设特点采取分区分散防治,一般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取土场防治区、弃土(渣)场防治区、临时工程占地防治区、拆迁安置防治区等。

21、高填深挖、隧道等地段对环境的影响:高填深挖、隧道等地段,可能影响地下水脉,造成泉流涸断,继而影响人畜饮水,或改变表层土壤的含水量,从而使植被类型发生变化

22、公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道路的廊道与分割效应公路是连接城市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通道,是人类互相连接的廊道,然而,对于生物来说,尤其是对地面的动物,公路却是一道屏障,起着分离与阻隔的作用,公路的分割把自然生境变成孤立的块状,使生境岛屿化,不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公路的分割效应会使大型动物的活动区域被重新划分,其结果可能使动物的种群变小,种群间的交流也相应减小。水文影响公路建设会改变地表径流的固有态势,从而造成冲、

淤、涝、渍等局部影响。土地和耕地占用在平原微丘区,公路建设占用部分优质农田不可避免,在山区和重丘区的公路往往是沿着河谷阶地延伸,从而也占用了当地生产力最高的土地。生态敏感地区的影响交通运输线路长,会穿越各种生态系统,其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一些特殊的、敏感的生态功能区,如湿地、荒地、自然保护区、天然森林、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特殊地质地貌区以及生态脆弱区、自然灾害多发区等等。景观影响公路对自然景观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公路建设的景观影响实际上是人造景物(公路)与自然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或者交相辉映,相互增彩;或者互不协调,破坏景观,尤其是破坏自然景观的美感。总体而言,现代公路的景观以保护自然景观为主,而以突出公路构筑物,夸张人工建筑物的理念则在逐渐消退,因此,保护自然景观美是公路景观保护的主流。

23\\噪声可以造成暂时性的或永久性的听力损伤(耳聋)。一般在80dB以下不致于危害听觉,而超过85dB则可能发生危害。噪声对听力的影响是特异性的,以下各种影响都是非特异性的(别的因素也可引起)。

24、环境噪声的度量,不仅与噪声的物理量有关,还与人对声音的主观听觉感受有关;人耳对声音的感觉不仅和声压级大小有关,而且也和频率的高低有关。根据听觉特性,在声学测量仪器中,设置有“A计权网络”,测得的噪声值较接近人耳的感觉,其测得值称为A声级(LA),单位为dB(A)。

2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 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等 混凝土搅拌机、 振捣棒、电锯等 吊车、升降机等 噪声限值 昼间 75 85 70 65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26、影响车辆噪声强度的因素:在公路上运行的车辆,其噪声大小还与车速、载重量、车况(新旧状况及保养状况)、路况(路面性能、粗糙度及平整度)、路面纵坡等因素有关。

27、除了打桩和爆破作业外,其他施工阶段的一般施工噪声的达标距离,在昼间约需60m,而在夜间则需200m,甚至更远。

28、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防治措施:在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2)高噪声作业避开学校的上课时段、医院及敬老院的午间休息时段;(3)夜间停止包括打桩在内的高噪声(高振动)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4)利用学校的固定节假日、寒暑假进行某些特定的高噪声作业;(5)夜间不准开山放炮。

29、公路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的防治措施:合理选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其余见28环境敏感点附近的防治措施。

30、从声学技术来分类,噪声控制可分为:吸声、隔声、消声、减振及阻尼,

31、声屏障的长度应大于其保护对象沿道路方向的长度。一般来讲,声屏障的外延长度应大于受保护对象到声屏障距离的3倍。声屏障如果不能作到足够长,则降噪量将大大减少。

32、常见声屏障结构类型土堤结构; 混凝土结构; 木质结构; 金属和复合材料结构; 组合式结构 33、绿化林带的降噪原理是,当声波通过密集植物丛时,由于植物的吸收、散射效应产生声衰减。

34、根据污染物质及其形成污染的性质,可以将水污染分成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类

35、公路施工废水的组成:主要是汽车冲洗废水和施工设备维修废水。洗车废水所含污染物以泥砂颗粒物、石油类为主,设备维修站排水则以石油类为主。

36、常用物理性水质指标:如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其他物理性状指标。

如总固体、悬浮固体、溶解固体、可沉固体、电导率(电阻率)等。

3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Ⅳ类水体适用范围: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38、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规定: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和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类,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它活动。

39、公路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作业的生产污水主要指工程中各大、中、小桥梁建设过程中钻孔桩污水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含油污水。

40、废水处理的方法可归纳为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等

41、生活污水处理按处理程度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处理的任务是从污水中除去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多采用物理处理法中的各种处理单元如化粪池

42、公路交通沿线的附属设施的污水处理设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广泛采用的是好氧生物处理法、干厕和化粪池。好氧生物处理法按工艺流程可分为三种:A/O法、A2/O法、SBR法。

4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敏感点包括:如居民集中区、医院、疗养院、珍稀动植物保护区等。污染要素的监测,主要依据拟建项目而定,以相应的污染要素为重点。如公路项目应以CO、NO2和总悬浮颗粒物TSP为主。

4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时间的要求合适的监测时间才能保证监测浓度时空分布的代表性。确定时主要考虑气象条件。一般连续监测5—7天。

45、公路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及路面铺浇沥青的烟气。

46、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的选址应在距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上,以避免沥青烟气对这些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47、水泥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 48、运输扬尘的防治措施:(1)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3)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4)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 、石灰等材料运输时禁止超载,并盖蓬布,如有洒落,应派人立即清除。

49、为了减轻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操作人员健康、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对沥青砼拌和站的要求:(1)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2)沥青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3)拌和场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50、公路施工过程中防治扬尘的措施:1、汽车及施工机械维修应采用下列措施: (1)加强汽车维修保养,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2)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2、运输扬尘的防治(1)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3)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4)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 、石灰等材料运输时禁止超载,并盖蓬布,如有洒落,应派人立即清除。3、沥青混凝土拌和为了减轻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操作人员健康、农作物生长的影响,同时也为了施工管理的方便,提出下列措施:(1)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2)沥青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3)拌和场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4、灰土拌和 应采用下列措施:(1)合理安排拌和场并集中拌和,尽量减少拌和场。(2)灰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

离应在200m以上。(3)对拌和场操作人员实行卫生防护,为其配备口罩、风镜等。5、水泥混凝土拌和 应采用下列措施:(1)水泥混凝土集中拌和,封闭装罐运输。采用先进的水泥混凝土拌和装置,配套除尘设备。(2)水泥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3)拌和场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6、筑路材料的堆放在施工期,筑路材料的堆放对下风向的敏感点可能产生影响,如遇上大风、雨、雪天气,材料流失也会造成污染,应采用下列措施:(1)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100m以上。(2)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3)注意合理安排粉煤灰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

51、固体废物的危害固体废物的性质多种多样,成分也十分复杂,对环境的危害很大,其污染往往是多方面、多环节要素的。其主要的危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占土地,破坏地貌和植被2、污染土壤3、污染水体4、污染大气5、影响环境卫生

52、控制固体废物污染途径如下:1、改革生产工艺(1)实现清洁生产。生产工艺落后是产生固体废物的主要原因,推广和实施清洁生产工艺对削减有害废物有重要意义。(2)采用精料。如果原材料品位低,质量差,固体废物的量就大。采用精料就会大大减少固体废物的量(3)抓好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使用年限。2、发展物质循环利用工艺3、进行综合利用4、进行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53、控制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政策1、“无害化”技术政策2、“减量化”技术政策 3、“资源化”技术政策

54、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是指通过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将固体废物转变为适于运输、利用、储存或最终处置的过程。常见的处理方法如下1、焚烧法2、化学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化学浸出法)3、分选法4、固化法5、生物法

55、施工固体物来源、主要组成物及处置措施 来源 拌和场 路面工程 路面浇筑 机械设备维修 河道开挖 桥涵工程 钻孔、打桩 工程船舶 主要组成物 物料运输洒落 沥青废料、混凝土废料 废配件 污泥 泥浆 船舶生活垃圾 收集并运送至弃渣场 回收利用 运至弃土(渣)场 设置沉淀池,污泥运至弃土(渣)场 收集,卫生填埋 处置措施 56、工地化学危险药品使用存放、材料混合料击实试验、实验室进行集料磨光值试验的潜在环境影响:

项目 工地试验室 序号 3 4 8 活动内容 化学危险药品 潜在影响 1.强酸强碱腐蚀2.易燃3.化学废液4.遗失 材料混合料击实 1.压力机排放噪声2.电动油示产生噪声 3.击实仪产生噪声 集料磨光值试验 1.加速磨光机产生噪声2.废弃物 57、拌和场、砂石料场和轧石场设置要求:稳定土拌和场、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58、沥青、油料、化学物品堆放要求: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59、公路施工拌和场和预制场造成的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1 2 活动内容 拌和场、砂石场、轧石场 预制场 潜在影响 1.扬尘 2.废水3.噪声 4.固体废弃物 1.废水2.噪声 3.固体废弃物 60、临时材料堆放的潜在环境影响: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例如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和修筑以及运输车辆的行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包括耕地、用地、林地以及牧草地等。

61、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取土区、弃土区的选址要求:取土区、弃土场禁止选用森林、草地和湿地。

62、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内容: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环境保护监理人员应掌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环保要求和措施,熟悉环评批复的内容,对照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现场环境,对施工期的环保情况形成一个整体的概念。2、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3、根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编制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4、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满足工程需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5、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7、审查取(弃)土场、采石场的选址,对生态敏感点和取(弃)土场、采石场进行必要的实地勘察。8、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所有便道、便桥、便隧,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使用。9、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交底。10、对现场实验室放射源的处置,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保证放射源得到妥善处置。11、施工场地和便道附近有敏感保护对象时,对施工车辆作出限速行驶的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12、对营地、办公区、试验室、材料堆场、拌和场、预制场以及取(弃)土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巡检。

63、路基施工土石方开挖环保要求:(1)将开挖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范围内,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和土壤。注意对图纸未示出的地下管道、光缆、文物古迹和其他结构的保护。(2)路基开挖,应有相应的土石方调配方案,尽可能利用。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和超挖。(3)对于施工取土,需做到边开采、边平整、边绿化,同时要做到计划取土,及时还耕。(4)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路段应避免雨季施工,尽可能安排在11月~4月期间,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5)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6)在有雨水地面径流汇集处开挖路基时,以及在临时土堆周围、还有其它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地段,应设置沉淀池,作用是雨水流经时流速减慢使泥沙下沉,防止水土流失。

64、青藏高原地区路基施工作业原则:由于恢复困难,地表受干扰后发生的退化将是永久性的,因此,严格控制处理面积,将干扰限制在最小程度始终是这一区域作业的首要原则。

65、土工格栅铺设;施工设备、车辆维修保养;路基填筑、运输车辆;路堤填筑施工压路机、夯实机械等对潜在的环境影响: 活动内容 运输车辆 压路机、夯实机械等 施工设备、车辆等维修保养 土工格栅等铺设 潜在影响 1.噪声2.尾气 3扬尘 1.噪声 2.漏油3.有害气体 1.机油洒弃 2.零配件丢弃 3.包装物丢弃 1.边料丢弃 66、路基施工时施工场界的噪声限值: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67、袋袋砂井的潜在环境影响:1.扬尘2.噪声

68、路基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的环境监测指标: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的SS、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 。

69、路基施工过程中地表清理阶段遇到古树名木或珍惜植物应采取的措施:路基施工过程中地表清理阶段遇到古树名木或珍惜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

70、路面拌和场地选址要求:路面拌和场应远离自然村落,并在其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处,场地应硬化处理。

71、路面施工阶段施工场界的噪声限值: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72、沥青拌和场运行;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沥青路面施工场地碎石、石屑、砂等堆放潜在的环境影响: 活动内容 沥青拌和场运行 潜在影响 1.噪声 2.烘干筒热辐射 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环境 4.沥青挥发、泄漏有害气体 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 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 场地碎石、石屑、砂等堆放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活动内容 钻孔平台搭设 1.使用后的处置 钢管支架作业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 2.搬运噪声 3.支模架搭拆噪声、扬尘 4.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 5.零星扣件散落 74、挖孔桩采用机械通风的要求:如孔内二氧化碳等含量超过0.3%,或孔深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75、桥梁施工时应重点关注的水环境指标: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色度、SS、石油类等监测指标。

76、洞身工程遇酸性岩区和沉积岩体有何影响:酸性岩区和沉积岩体含有较高剂量的放射性元素氢、钍、镭,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应经严格测定后,依据含量或浓度确定处置措施。

77、在假日过后进入隧道工作以前,风机启动要求:在假日过后进入隧道工作以前,风机应至少提前2h启动,并要进行上述同样检查工作。

78、地表排水设施包括哪些:地表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排水沟、跌水与急流槽、蒸发池、油水分离池、排水渠等。

79、隧道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要求:1、在隧道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2、对洞口临时堆放弃渣或就近设置轧石场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环保措施何环境恢复方案。3、对爆破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提出防治噪声和扬尘的要求。4、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5、施工区域如果发现国家保护的珍惜物种,监理工程师应全程参与物种保护,做好过程的监督。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关注扬尘、悬浮物、噪声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监测。

80、安全设施的基础工程、焊接的潜在环境影响: 活动内容 基础工程 焊接 潜在影响 1.噪声 2.扬尘 3.废弃物处置 5.有害气体 1.有害气体 2.废弃物处置3.光辐射 1.扬尘 1.噪声 2.有害气体 3.漏油 4.扬尘 潜在影响 73、桥梁施工期间搭设钻孔平台;钢管支架作业潜在影响: 81、公路项目的环保工程包括哪些:路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环保工程,主要包括隔声屏障、绿化工程、废水处理工程、护坡、拦渣工程等。

82声屏障的质量要求:1、降噪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其与路肩边线位置偏移允许偏差±20mm;高程允许偏差±20mm;竖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3mm/m;厚度不小于设计。2、砌块体声屏障墙体外观平整美观,无表面破损;砌筑灰缝应用砌筑砂浆充实。3、金属或合成材料声屏障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基础外观平整美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及构筑物破损;屏体与立柱及屏体间的缝隙必须密实。

83、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要求: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84、公路工程采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处理主要工艺:公路工程实际使用过程中广泛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是好氧生物处理法,也有采用化粪池和稳定塘。好氧生物处理法按主要工艺流程可分为A/O法、A2/O法、SBR法三种。

85、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口设置要求: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明显,起到提示或警示作用;排污去向合理,不能使受纳水体超出承受能力或破坏了受纳水体的水域功能;排污口设置合理,为满足清污分流的需要,一个服务区(管理区或收费区)原则上只能设置污水和雨水排放口各1个;排污口设立要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

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86、交工环境保护初步验收的组织、参加部门:初步验收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环保和水利主管部门参加。

87、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环境保护监理单位应负责做好的工作内容:1、整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竣工资料,主要内容有:(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2)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3)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来往环保监理文件;(4)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5)因环保问题签发的停(复)工通知单;(6)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会议记录和纪要;(7)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月报。2、编制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3、提出工程通车前所需的环保部门的各种批件,并予以协助办理。4、收集保存竣工验收时环保主管部门的所需资料。5、完成竣工验收小组交办的工作。

88、环境监测的有关概念: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门研究、测定环境质量的学科。

89、飘尘的定义和表示方法: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空气动力学粒径小于10μm的颗粒物,也称作飘尘,以PM10表示。

1. 公路建设对社会环境影响1)对社会经济的影响a.公路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b. 公路建设将促进沿线区域的城镇化进程2)征地拆迁的影响--拆迁安置不但影响被拆群众的生活水平,而且影响安置地的土地资源和安置地人群的生活水平。3)对基础设施的影响a.对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影响b. 对其他道路的影响4)对人员交往的阻隔5)对文物保护的影响--公路在建设时,有可能涉及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或地下埋藏物。还有一些公路因为布线方案的特殊困难,无法避让,也可能涉及文物保护单位。6)对景观环境的影响7)公路建设与城镇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2.公路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应采取什么保护措施?公路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施工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以下保护措施:首先立即停止该区域的施工,保护好发现文物的施工现场,然后报告有关文物保护部门处理。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间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或者超过5年后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1).方案编制总则,含编制依据、技术标准2).建设项目及其周边地区概况3).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4).水土流失防止措施5).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6).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资料:(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执行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申请报告或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调查表,其编制单位为建设单位委托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原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

4.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1)与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设施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环保工程监理的定义:对保护施工和营运期的环境而建设的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如水处理设施、声屏障、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保护区的保护等进行监理,称为“环保工程监理”。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法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

环保达标监理范围:工程及工程影响的范围。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应遵循的原则:作为施工监理的一部分,从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活动同样应当遵循施工监理的“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十六字方针,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程序:1)依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施工

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2)按照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3)依据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4)工程交工后编写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整理监理档案资料,提交建设单位;5)参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1)参加设计交底,熟悉环评报告和设计文件,了解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对施工过程的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3)审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否可行。(4)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管理体系是否责任明确,切实有效。(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提出环保监理目标和环保监理措施和要求。2)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环保措施是否可行(2)对工地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3)监测各项环境指标,出具监测报告或成果(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保工作指示。(5)编写环境监理月报(6)参加工地例会(7)建立、保管环境保护监理资料档案。(8)处理或协助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处理突发污染事件。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1)参加交工检查,确认现场清理工作、临时用地的恢复等是否达到环保要求。(2)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资料是否达到要求。(3)评估环保任务或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尚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继续监测或处理的方案和建议。(4)完成缺陷责任期环境保护监理工作。4)环境监测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公路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应定期进行,使数据有可比性,为制定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和判断环保措施执行效果提供必要的依据。5)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其它环保措施的监理

地表水质量一般监测项目:有酸碱度(pH)、高锰酸盐指数(CODMn)、5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悬浮物(SS)、石油类等。根据工地实际情况,还可视需要加测水温、色度、重金属、总磷(TP)、总氮(TN)、砷(As)、氰化物、挥发酚、活性剂(LAS)、硫化物、溶解氧(DO)等项目。

环境监测中定期监测项目:(1)空气质量(2)地表水质量(3)声环境质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理:1)施工单位在发生事故后,除在规定时间口头报告监理工程师外,并尽快提出书面报告事故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污染事故原因、应急环保措施等。2)立即汇报建设单位,及时向当地汇报,同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根据环保主管部门有关意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3)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后报建设单位,交环保主管部门研究处理。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作好善后工作。

监理展开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划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的内容:1、会议记录,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工地协调及其它非例会会议记录等;2、监理日记,应记录巡视检查的情况,作出的重大决定,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发生的纠纷及解决的可能办法,与工程有关的特殊问题,对下级的指示,工程进度或存在问题;3、环保监理月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环保状况及存在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备案;4、气象及灾害记录,主要记录每天的温度变化,风力,雨雪情况及其它特殊天气情况及地质灾害等,还应记录因天气变化而损失的工作时间。5、质量记录,如采样、监测、检验结果分析记录,包括照片、录像等影响资料等;6、交、竣工文件。竣工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分项、分部工程的环保交工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阶段记录两部分,竣工验收阶段记录应包括验收检查、验收监测、验收评定及验收资料各方面内容。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基础文件:是监理规划。

施工单位月报有关环境保护情况的内容:为使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施工过程的环保情况,施工单位应在月报中增加环境保护章节,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a.本月施工单位污染源统计,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是否有增减或变化。b.针对以上污染源采取的防治措施,以及根据污染源的变化拟定的处置计划。c.本月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打桩泥浆、罐车清洗水、碎石清洗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料等)的种类及排放地点、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生态保护情况。2)执行情况a.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检查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情况,发

现的问题,以及收到通知单或联系单后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b.其他情况

环境监测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环境监测报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定期进行监测后,由监测部门分期提交的监测结果报告,另一部分是监理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主进行监测的结果报告。

环保达标监理的主要资料:日常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监理月报\\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来函件\\工程交、竣工文件\\工程建设环保文件\\环境监测报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竣工环保总结报告及其他资料\\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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