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州妇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恩州妇字【2011】18号),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恩施州三八红旗集体
1、女性成员占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的单位或 组织。
2、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 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当地有广泛影响,在全州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荣获过县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 恩施州三八红旗手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在恩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
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
4、荣获过县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 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
1、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 自强的“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建新功,争创一流作贡献,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主动发挥作用,彰显妇女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群体。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中以妇女为主体的经营商户(店)等。
3、原则上为县市级“巾帼建功岗”。 (四)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
1、在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 2、引导组织妇女参与“巾帼建功”活动,为提高妇女素质,树立妇女典型、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级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妇联干部。
3、原则上为县市级“巾帼建功标兵”。 二、推荐要求
1、请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单位限报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候选。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
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若确无合适集体和个人人选,不推荐。
2、请将候选集体和个人推荐结果于2011年11月24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逾期视作不推荐。
附件:恩施州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恩施州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湖北民族学院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恩施州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人 数 负责人姓名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主要 获奖 情况 女性人数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主 要 事 迹 (500字左右) 主管单位意见 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纪检部门意见 综治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市妇联(州直单位妇委会)意见 州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恩施州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姓 名 民 族 工作单位 及职务 通讯地址 主要 获奖 情况 性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邮 编 主 要 事 迹 (500字左右) 主管单位意见 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纪检部门意见 综治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市妇联(州直单位妇委会)意见 州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岗位名称 女性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联系 电话 主 要 事 迹(500字左右) 单位党组织意见 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纪检部门意见 综治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州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恩施州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主 要 事 迹(500字左右) 民族 政治面貌 电话 单位党组织意见 计生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纪检部门意见 综治部门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州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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