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耐驰公司与平安生产有关的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标准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加强平安记录控制和档案管理,特制定平安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⑵?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AQ/T9006-2021〕; ⑶?机械制造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标准?〔AQ/T7009-202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平安生
、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平安、环保、职业健康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
第五条 体系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审核、发放、更改、归档、保管和作废文件的回收、销毁,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评审、修
.
.实用文档.
订;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有关上级来文的转发。
第六条 体系办公室责组织编制、修订、评审与平安生产有关的各类文件,如平安管理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汇编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第七条公司各流程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修订、评审平安操作规程。
第八条工业健康与平安部负责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章等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发放。
第九条 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审核,对职责范围内记录的格式及使用负责,对记录填写的标准性进行指导及监督,负责保管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保管和统计工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十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分类 ⑴平安生产目标相关文件; ⑵机构和职责相关文件; ⑶平安投入相关文件;
⑷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⑸培训教育相关文件;
.
.实用文档.
⑹设备设施、工艺信息等相关文件; ⑺作业平安相关文件; ⑻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文件; ⑼危险源监控的相关文件; ⑽职业健康的相关文件; ⑾应急救援的相关文件;
⑿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的相关文件; ⒀绩效评定的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号和标识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记录等文件的编号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按管理体系要求统一进行编号控制。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并以印章标识。受控文件在更改时接受更改效劳。持有文件人员因工作变动,应将“受控 〞文件交回文件发放部门。文件持有人不得私自复制文件,不得私自向外部人员借用、赠送、转让。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规定等采用原名称及原编号。
第十二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
.实用文档.
平安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平安环保质量部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第十三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企业管理部负责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平安质量环保部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发放。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第十四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⑴企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
.实用文档.
⑵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屡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⑶所有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第十五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假设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前方可补发。
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平安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 平安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管理部备案。
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工程、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平安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
.
.实用文档.
写的工程,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第十七条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平安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平安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工程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受控的平安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前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前方可销毁。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第十八条 平安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平安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第十九条 平安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根本要求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标准,反映企业平安生产
.
.实用文档.
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二十条 平安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平安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工程活动内容归档。
第二十一条 平安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平安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调开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平安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前方可离岗。
第二十二条 平安生产档案的利用
借阅、复制有密级的平安生产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法规办理。
平安生产档案利用中,要处理好平安生产档案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档案的指导、借鉴等积极作用。在提供、利用、公布档
.
.实用文档.
案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相关记录 ⑴文件清单; ⑵文件发放记录; ⑶文件回收记录; ⑷文件销毁记录; ⑸文件评审记录; ⑹文件修订记录; ⑺文件借阅记录。
第四章 附那么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修改权属公司生产运营流程,解释权属工业健康与平安部。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