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楞纸板进货检验指导书—范文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单瓦楞纸板、双瓦楞纸板(以下简称瓦楞纸板)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544 包装材料 瓦楞纸板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5034 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3 瓦楞纸板代号、分类及分等
3.1 代号 本标准有关代号规定如下:
S----单瓦楞纸板(三层瓦楞纸板)
S-1.1~S-1.5----分别为单瓦楞纸板优等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S-2.1~S-2.5----分别为单瓦楞纸板一等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S-3.1~S-3.5----分别为单瓦楞纸板合格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D----双瓦楞纸板(五层瓦楞纸板)
D-1.1~D-1.5----分别为双瓦楞纸板优等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D-2.1~D-2.5----分别为双瓦楞纸板一等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D-3.1~D-3.5----分别为双瓦楞纸板合格品的第一类-第五类;
3.2 分类
单瓦楞纸板和双瓦楞纸板按照其最小综合定量不同分为1类-5类。
3.3 分等
根据用途及原材料的质量等级,将单瓦楞纸板和双瓦楞纸板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其中优等品为出口商品及贵重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一等品为内销物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合格品为短途、低廉商品包装用瓦楞纸板。
其物理性能指标见表1。
表1
3.4 楞型结构及其尺寸
3.4.1 瓦楞纸板的楞型结构及尺寸应参照表2的要求,其瓦楞形状应为UV型,或特殊约定V型
3.4.2 瓦楞纸板的厚度:单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相应楞高的下限值。双瓦楞纸板厚度应高于表2所规定的相应两种楞高的下限值之和。有特殊约定的,应在合同上注明,并通知相关检验验收人员。
3.4.3 瓦楞纸板的宽度、长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参考值见表2规定
4 技术要求及检验
4.1 性能要求及检验
4.1.1 厚度:按照GB/T 6547的规定进行。
4.1.2 边压强度:按照GB/T 6546的规定进行。
4.1.3 耐破强度:按照GB/T 6545的规定进行。
4.1.4 粘合强度:按照GB/T 6544(包装材料 瓦楞纸板)附录B的规定进行。
4.1.5 含 水 率:按照GB/T 462的规定进行。
4.1.6 瓦楞纸板的性能检验技术要求,首先以客户要求为前提,若客户未提供具体要求,以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或 者国家行业标准为准;若存在检测实际操作困难,由供需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4.1.7 瓦楞纸板一般情况下,流水线每天根据生产情况,抽送一批送公司检测中心检测,发现不合格时候及时分 析整改,并隔离相关的不合格品。
4.2 外观检验
4.2.1 检验项目 皱纹、破损、粘合、折痕、起泡、平整度、边齐、楞形、脏污、毛边纸屑、耐折度、尺寸。
4.2.2 检验方法及要求
4.2.2.1 外观检验按表3规定逐项检验。
表3 外观检验表
皱 纹/折痕
1.纸板上有长度在50mm以内的皱纹不允许超过3条。
2.皱纹/折痕在平板的边角或里纸上,不影响印刷或成箱效果 纸板上有长度在50mm以上的皱纹,超过3条以上或严重影响成箱外观、质量、印刷漏白。
破 损
破损在边角处或轻微破损在里纸上,不影响外观印刷及生产进纸。
1.生产无法进纸,难以印刷
2.影响进纸速度和印刷质量
粘合
难以撕开轻撕即脱开,伴随清脆响声而两层分开
起 泡
面板无起泡或里板起泡面积部分小于1 cm2 面板起泡或里板起泡面积部分大于1 cm2
平 整 度
纸板平整、无曲翘或平板置于水平面上,最高位距水平面2㎝/m以下。 平板置于水平面上,最高位距水平面2㎝/m以上。 边 齐 面、夹心、里纸及单面瓦裱,露楞、空头(即缺料)≤1mm。(有要求的客户除外) 箱片面纸或里芯纸缺材>1mm
楞 形
楞型饱满、不破楞、不倒楞、不塌楞、不高低楞。 目测可明显看出或严重影响印刷质量及外观等。
脏 污
纸板表面应平整、清洁,或轻微脏污在里纸上或面纸边角上不影响美观和不影响印刷质量。 面纸上影响印刷质量及里纸脏污面积较大的。
毛边纸屑
切边应整齐、刀口光洁不毛;或无大的毛边纸屑,且小块毛边纸屑对外观及印刷影响不大。 有毛边且严重影响印刷及外观。
耐 折 度
纸板横向折(或沿压线)经开合270°往复3次,面纸、里纸无裂缝。(白面纸按3次以上折断验收,含3次) 纸板横向折(或沿压线)270º,3次以下折断(白面纸低于3次就折断,不含3次)。
尺 寸
纸板纵向尺寸±3mm;横向尺寸±1mm;压线尺寸±1mm; 纸板尺寸超出规定的技术要求。
注:各类级的纸板可以根据流通环境或者客户的要求任选一类。
4.2.2.2 瓦楞纸板的长度(纵向尺寸)、宽度(横向尺寸)和压线尺寸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检测。
4.2.2.3 瓦楞纸板的外观质量检验按肉眼观察评定。要求在自然光或者在40W日光灯下,距被测物500mm内观察。
5 抽样
5.1 抽样准则
检验抽样参照GB/T 2828.1规定进行。
5.2 检验批
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产品单位为张。
5.3 接收质量限(AQL):
5.3.1 耐破强度、边强压度的AQL为4.0;
5.3.2 粘合强度、厚度、交货水分、尺寸、外观质量的AQL为6.5;
5.3.3 采用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见表4
表4
5.4 抽样方法
检验样本在同一检验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5.5 可接收性的确定
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数累计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 出货数量控制标准
因实际生产中会有不确定因素影响,实际数量与订单数量会有一定偏差,特制订表5,规定了数量控制标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检验成本。在数量控制标准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实行实数实收并签单原则。
7 所有瓦楞纸板出货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在需方有要求时开具检验合格报告。需方有权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产品的包装和标志按GB/T 10342的要求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8.2 运输时应该使用带蓬、防雨、防潮、洁净的运输工具。
8.3 存放地点应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源,长期堆码应高于地面100mm,应避免雨林、爆晒和污染,并严禁大型物品挤压。
8.4 产品出厂后贮存期一般应不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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