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方案
(20161215第一版)
一、编制依据
1、《佛山市交通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办法(试行)》
二、工程概况
顺德区北滘镇群力围片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二次),包括西海、桃村、碧江、都宁及坤洲等五个片区污水管网和北滘镇东辅道排水改造,共铺设管道约35387.70米,构筑检查井1242座,安装拍门88套,其中:采用放坡开挖方式铺设管道约15672.59米,采用支护开挖铺设管道约8312.41米,采用顶管方式铺设管道约11402.70米,污水管最大管径为DN1000 mm。
由佛山市顺德区顺控顺北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总工期为7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三、编制内容
根据佛交【2014】668号文件,需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的施工项目包括: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道路工程中水稳基层为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天强度分别不小于3.5MPa,压实度要达到98%。水稳基层施工前需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具体验收内容及要点详见《佛山市交通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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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试行)》。
2、沥青混凝土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为AC-13(SBS I-D)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及AC-20C(70# A)沥青混凝土下面层/调平层,沥青路面压实系数详见《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4cm AC-13C弯沉值不得大于30,5cm AC-20C弯沉值不得大于35;沥青砼抗滑性能指标:横向力系数≥54,构造深度≥0.55。沥青混凝土施工前需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具体验收内容及要点详见《佛山市交通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办法(试行)》。
四、施工前条件验收控制措施
1、为了配合施工前条件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自控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参加,专家重点把关”的原则,我单位对各关键环节认真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其进行专家论证,向以上单位审批合格后执行。
2、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我单位严格对其外观、规格、型号、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验收记录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除我单位进行检验,并请监理单位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3、工程开工前,我单位组织对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进行核查验收,签署安全生产协议。同时对关键工序施工前条件验收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保证上岗人员考核合格,操作证齐全。
4、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应急等措施,严格按照《佛山市交通工程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办法(试行)》检查执行,并上报监理单位核查评定。
五、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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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单位组织对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关键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管理组组长,安全管理单位专业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参加过专项方案评审的 1~2 名专家参加。。
3、验收组成员按照附表所列项目内容逐项验收,形成明确验收结论,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对于主控条件验收存在不合格项时由我单位进行整改,重新组织验收。一般条件验收存在不合格项时,按验收组意见及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监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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